第二四章(3 / 6)

在你眉梢点花灯 沉筱之 4910 字 12个月前

琮亲王妃故意板起脸:“瞧你这心不在焉的样子?就是你那表妹,礼部林家的小姐,绾儿是她的闺名。”

又切切打听,“你觉得她怎么样?”

程昶反应过来。

哦,就是他的那个相亲对象。

他想了想,答:“还可以。”

确实还可以。

论长相,称得上是很美了;论性格,看样子也算温婉可人。

这个年代不讲究学历工作和薪资,女子能读个书认个字就很不错。

听那个林氏小姐说,她小时候念过《女则》与《论语》,是个识字的,这就行了。

虽然还没什么感觉。

程昶上辈子的恋爱史比较惨痛,由于先天的心脏病,几乎都是潦草收场。

他其实很受欢迎,长得好看,又能静得下心学习,门门功课第一,从中学到大学,十年如一日的校园男神。

高中时期,单是情书就收满了三个抽屉。

初恋是在高二,女朋友是矮他一届的艺术生,少男少女,情窦初开,见个面拉个手就脸红心跳。

有回晚自习下课,他送小女友回家,或许是弄堂里的月色太好,把小女友的脸蛋照得皎如霜雪一般,他心神微动,撩开她散在脖间的发,埋首便吻了下去。

这是他的初吻,双唇碰上如花叶一般的柔软,心怦然得直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可惜下一刻,他就晕了。

事后在医院醒来,医生说,他是犯了心脏病。

程昶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住了一个礼拜,其间老师来看过他,朋友来看过他,同学也来看过他,惟独小女友没来。

两个礼拜后,程昶出了院,在学校里碰见小女友,小女友万分悲切地对他说,自己不能和他谈恋爱了,父母不允许那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有先天的心脏病,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在自己眼前离开人世,她怕自己会受不了,会跟着他去,所以她只有分手这一条路可走。

小女友最后流着泪说,她太喜欢他了,就算分开,她也会一直这么喜欢他的。

小女友离开后,程昶一人在操场边的银杏树下立了许久,不是不伤心,但更多的是费解,他不明白太喜欢与分手之间有什么必然关系。

但不久以后,当他看见小女友挽着另一个男生的手有说有笑地走在校园里,他就了悟了。

那个男生,高大,阳光,帅气。手里转着篮球,恣意奔跑,比他健康。

人活在当代,身边充斥着各式各样的诱惑,每天可面对太多选择,因此有的路尚未踏上,便预料到结果,有些事尚未坚持,便知道要放弃。

趋利避害,这是人的本能。

是自我保护。

可惜他在初与小女友谈恋爱的时候,没考虑到这些。

他很孤单,小时候父母先后离世,他在孤儿院住了一阵,后来被老院长收养,寄人篱下的日子过了五年。

初三那年,老院长去世,他搬回父母的房子,用父母留下的钱养活自己。

他有朋友,可是都不太亲近,大约是因为他较严重的心脏病,没人会与他走得太近。

所以程昶在初与小女友恋爱时,是把她当成生命力很重要的人的,他甚至开始为彼此的未来打算,如何养好自己的身体,如何找一份高薪的工作,亦或自己创业,赚了钱,然后向她求婚,给她一个衣食无忧的生活。

吃一堑,长一智,后来他上了大学,参加工作,再遇到喜欢他,他亦有点感觉的姑娘,他都会事先说明,自己有先天心脏病,比较严重的那种。

大学那几个还会试着与他交往两三个月,工作后再遇到的,听说他有心脏病,都是沉默,隔天一条短信过来,意思很直白,“我觉得我承受不了这样的未来”。

期间也有一个坚持得久的,却在他做了心脏搭桥手术,装了起搏器以后,提了分手。

程昶也不是不能理解。

人的心要靠机器才能维持跳动,或许在常人眼里,已不能算是个完整的人了。

诚如事到如今,他再回想少年时,最初那个小女友究竟长什么样,他已不记得了。

只记得她很擅画画,临分手时,她送给他一个素描本,本子上画满了他各种各样的模样,看书时,写字时,微笑时,走在弄堂里回头看她时,笔触间略去他眉宇的恹恹病态,洒上阳光,出奇的好看。

好看得让程昶相信,她当年是真的太喜欢他。

可惜那个素描本,在一次他搬家后遗失了,一如他不记得她的模样一般,并不怎么可惜。

程昶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便如奔走在这尘世中的芸芸众生,最终在心上裹了一层坚硬的壳,且他的壳格外厚,仿佛杜绝了情念,以至于后来遇到再多形色万千的女子,他也没动过心。

实在太难动心了。

程昶工作几年后,参加过不少同学同事的婚礼,有的在欧洲的小礼堂里,有的在富丽堂皇的酒店,有的则是乡下的流水席。

无论哪一种,到末了,都要新人宣誓,百年好合,永结同心,无论贫穷,富贵,疾病,相守白头,永不离弃。

这是一双人走进彼此生命的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