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晚上,厨子们忙忙碌碌,烤了四只羊腿。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最大的方大郎十一岁,最小的崔三郎四岁。大大小小的孩童加起来十一个。孩子们凑在一起,喧闹声不断,胃口也格外得好。
李氏忍不住笑着叹道:“孩子们这般一起玩闹,一同习武,亲如手足,实在是桩好事。只有一桩遗憾。”
宋氏唏嘘着接了话茬:“小子太多,姑娘太少了。”
冯少君莞尔一笑:“我和三嫂都是一儿一女,姑娘少可怪不得我们。”
可不是么?冯少君有沈旭沈好,雷小雪生了沈妙沈昱。宋氏接连生了三个儿子,李氏生了四个小子,一个闺女都没有。
儿子再好,生得多了也就不稀奇了。她们两人就稀罕闺女。瞧瞧沈妙,明眸皓齿英姿飒爽,才十岁已是美人胚子。
再瞧瞧沈好,美目如画,娇娇软软,甜美可人。依偎在冯少君怀里撒娇的小模样,能将人的心萌化了。
李氏暗暗盘算着,家中四个儿子,大郎自小就喜欢沈妙,等过两三年,就得先和雷小雪透个口风。这么好的媳妇,可不能被别人抢了去。
沈好年龄小一些,才五岁。等日后,家中二郎三郎四郎随意挑嘛!
殊不知,宋氏心里也打着同样的主意。
孩子们现在还小,且都是懵懂好玩的年龄,还没到情窦初开的年龄。提亲太早了。不过,私下和表妹透一透口风倒是无妨。崔家兄弟三个,大郎年纪大些,二郎三郎的年龄和沈好还算相配。到时候随沈好挑嘛!
席上当然不止烤羊腿,还有各色烤制的素菜,另有一锅热腾腾的羊肉汤和暄软的面饼。
一顿饭,众人吃得心满意足。
晚饭后,再上两盘新鲜的瓜果解解腻。
雷小雪笑道:“当年从京城来边城的时候,我心里还犯嘀咕,怕不适应这里的气候和饮食。几年下来,倒是爱上了边城风味。”
“大口吃肉,大碗喝汤。正合三嫂的气质。”冯少君笑着打趣。
众人都乐了。
雷小雪和普通女子脾气不同,自小习武,长大以后也爱舞刀弄枪。嫁到沈家后,婆婆大冯氏性情和睦,并不拘着她。不过,做儿媳的,也不能天天往外跑,总归还是有些憋闷。
到了边城,雷小雪就像脱了缰绳的骏马,时常骑马出门。路遇不平,该出手的时候从不手软。此外,雷小雪买了几十个被弃养的女童,教导她们习武。几年过来,女童里确实被调教得身手出众。
雷小雪一出门,身后俱是会武的丫鬟,也是边城里一道独特的风景了。
雷小雪被调侃了,也不恼,反倒取笑冯少君:“你别总说我。你不也时常往外跑,开得酒楼茶铺,到底经营得如何?赔了多少私房银子?”
冯少君慢条斯理地应道:“前几年是赔了些,今年已经开始赚银子了。等日后沈旭沈好长大了,一半给沈旭娶媳妇,另一半给沈好做嫁妆。”
雷小雪不甘示弱:“我没赚银子的能耐。不过,我调教了几十个会武的丫鬟。将来也一分为二,给沈妙沈昱姐弟两个。”
冯少君麻溜地接了话茬:“是是是。可以揍姑爷,也可以欺负儿媳。”
雷小雪:“……”
冯少君一张利口巧舌,她哪里斗得过。
李氏宋氏一同掩嘴而笑,看着这对妯娌耍花腔。
就在此时,已经升做了管家的赤霄匆匆走了过来,低声向冯少君禀报:“启禀夫人,将军令人送了家书回来。”
冯少君立刻道:“信在何处?”
赤霄从袖中拿出信,给了主子。
李氏等人识趣地起身告辞,各自带着孩子回家去了。玩了一个晚上的沈旭沈好,被许氏带着去睡了。
冯少君坐在烛火边,飞速地拆了信。
……
边军在五年前建了新军营,沈祐带着一众武将和五千骑兵进了新军营。之后两年里,陆续招募新兵,一共两万骑兵。
为了练这支骑兵,朝廷每年要多耗费两百多万两的军饷。沈祐深感重任在肩,每日和骑兵们同吃同住,一同操练,耗费了无数心血。
没上过阵没见过血的新兵,还不能称之为骑兵。这两年里,沈祐数次领着士兵们出关,剿灭了不少鞑子的部落。算是一边杀敌一边练兵。
两个月前,军中斥候探到了一处鞑子部落的行踪。这一个部落,约有三千骑兵,加上老弱妇孺,人口近万。鞑子不论男女老少,皆上马能战。要剿灭这样一个部落,至少得带一万骑兵。
沈祐点了一万骑兵,带了一个月的军粮就出发了。
骑兵潜进关外茫茫草原,行踪不定,后勤补给是一大难事。每次出关都是以战养战。剿灭了一个部落后,就能有充足的战马和粮食。青壮一律杀光,只留下妇孺老人做俘虏。想想当年鞑子对大齐百姓做过的血腥行径,沈祐愈发心冷如铁。
这两年来,威武将军之名,响彻关外。风头甚至盖过了孟将军。
孟将军颇有容人之量,从无嫉恨不满,主动为沈祐写奏折请功。
几年下来,沈祐和孟将军相处甚得。
相比起沈祐的显赫风光,冯少君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