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城最繁华的东十四街道上,一座宏伟的宅院。一个阔气的朱红色大门,两个昂然挺首的大狮子。
阿烟望着这朱红色的大门上尚还算新鲜的喜色,立在门前一座昂然挺首的大狮子旁,安静地等待在那里。
寒风萧瑟,路上并没有多少行人。
她低下头,把皴裂的双手藏进打着补丁的袖子里。
实在是太冷了,她身上的衣衫单薄。
抬头看向一旁的守门的小厮,那小厮是一脸的嫌弃和防备。
阿烟笑了下,并没有在意。自从十年前夫君亡去,她因了那一张拥有绝世容颜的脸蛋而屡屡惹来麻烦,以至于一刀下去自毁容貌后,这种眼光,她见多了。
她仰起脸,望向那朱红色的大门。
这是她夫君侄子沈越的府邸,他殿试当了探花,金榜题名,又被当朝九公主榜下捉婿,就此当了驸马,不知道羡煞多少人也。
可惜他这般风光后,就再也没有回去看过她一眼。
今年收成并不好,出去做点零碎活儿也没人要,这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她只好千里跋涉来到这里,投奔她的侄子。
十年的时间,她供奉这个侄子读书,如今他算是飞黄腾达了,也没指望他能如何孝敬自己这个婶子,不过是求着能有一个照应罢了。
可是她已经等在这里半天的功夫了。
就在阿烟轻轻跺着脚以抵御寒冷的时候,那大门终于开了,一个婆子探头出来,眯着一双探究的眼睛望着阿烟。
这个婆子,阿烟是认识的,那是侄子的母亲身边的第一心腹人儿。
她怎么在这里?
阿烟笑了下,想着这侄子终究是和那自小分离将他抛弃的母亲相认了吧?
那婆子也认出了阿烟,一双势力的眼睛尖酸地望着阿烟,笑道:“哎呦,这不是二少奶奶么,怎么如今落到这个天地,这脸怎么成了这个样子。要说起来,满燕京城里,如今谁还能认出这是昔日那个侯府的二少奶奶啊!”
阿烟并没在意,淡淡地问道:“越儿还没回来吗?”
婆子跨出大门,居高临下地站在台阶上:“你还是别来了,虽说你养了少爷那么些年,可是如今我们夫人过来认了儿子,今日少爷是不敢见你了。”
阿烟挑眉,轻轻问道:“为何不敢见我?我是他的婶母,难不成他认了亲娘,就可以不认养了他十年供他读书的婶母了?”
婆子冷哼一声:“如今这府里是住着公主的,堂堂驸马府,不是一般的门第,自然不是什么叫花子丑八怪都能进去的。”
阿烟仰起脸:“这就是沈越的意思吧?”
婆子连正眼都懒得看阿烟了:“我说二少奶奶,您还是赶紧走吧,您如今这个样子,进了咱们这府门,要是传出去,实在是丢人现眼。别说吓坏了那娇贵的公主,便是我这老婆子见了你这脸,都怕晚上做噩梦呢!”
阿烟沉默了许久,最后终于点头:“你的意思,我都明白了。”
说完这个,她转身,昂头离开,临走之前,扔下最后一句:“告诉沈越,今生今世,我顾烟绝对不会再踏上他的门槛半步。”
婆子站在门槛上,见那昔日风光娇美的二少奶奶穿着破旧补丁的麻袄儿,就这么挺着腰杆一步步走了,走起来腰臀微摆,如同杨柳摇曳在风中,竟然还隐约有昔日的风采。
她不由得“呸”出一声:“小贱蹄子,都这副德行了,还浪给谁看!”
阿烟知道自己的脸难免引起别人的惊怕,于是干脆低着头,抄小道顺着这个大街走。
她这一路过来,其实是半乞讨走过来的。
原想着投奔沈越,结果他是不想见自己了,一时她望着这冬日里依旧透着繁华气息的燕京城,怔怔看着那挑起的酒旗子,竟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往哪里。
其实燕京城里,昔日的闺中好友或者其他相知,倒是认识一些,如今她便是厚着脸皮用昔日交情来求得一个收留,也未尝不可。
可是顾烟是何许人也,她自然不会去打这种秋风。
今日她便是低到了尘埃里,那她也要在尘埃里自己爬。
她还有手有脚,也有一张嘴,便是揽不来零活挣不来银子,她可以低下头去祈求陌生人的怜悯。
就在这时,一个穿着青衣的小厮鬼鬼祟祟地出现了,怀里捂着一包东西,他追上了阿烟后,忙看看四周,小心翼翼地道:“今日少爷实在是不好见你,不过他知道你今日的难处,便说让我偷偷地把这个交给你。”
说着,他把怀里的一包东西往阿烟手里一塞,又硬着头皮道:“少爷还说,你以后就不要再到府门前来了,外人看到不好!”
说完这个,他头也不回地溜走了。
阿烟低头看过去,却见手里的是一个破旧的青皮包袱,那还是昔日他上京来赶考时,自己给他做的,当时里面是细细地包了各样小吃,还有自己辛苦多年积攒的银子。
如今打开这往昔的青皮包袱,却见里面是一件棉衣,还有十两银子。
阿烟笑了下,心道这就是她十年辛苦换来的,一件棉衣,十两银子。
该说沈越这孩子是个贴心的吧,知道她冷,知道她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