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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道:

“你也有怕的时候?”

萧正峰无奈笑:“真舍得打我啊?”

阿烟扬眉:“那是自然,家里养了一头恶狼,学会咬人了,不打怎么行?”

说着时,她越发挥舞起了鞭子。

可是谁知道,那鞭子到底长呢,这么一挥舞,鞭尾巴尖儿竟然扫到了她自己腿上一点,顿时,那里一道红印子。

尖锐的生疼顿时传过来,她呆呆地望着自己肌肤上迅速发红的那一道印,一时竟不知作何反应。

“你这女人!”萧正峰咬牙切齿,无语地捧着那小腿儿心疼。

你说她真要抽到自己也就罢了,挥舞个鞭子,怎么把她自己给抽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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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天起,阿烟再没见过自己的那只鞭子,那只萧正峰做出来讨她喜欢的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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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来,阿烟在锦江城的日子也实在是舒坦得很,掰着手指头算算,距离萧正峰在锦江城任期满了也不过是一年半的时间了,阿烟都觉得这一年半的时间太短了。

可是有那么一天,一个她实在不想见到的人来到了锦江城,那个人是沈越。

沈越如今也是十五岁的少年郎了,人比以前长高了许多。

十三岁的时候还可以勉强看作一个半大孩子,可是十五岁的话已经可以称之为大人了。

十五岁的少年郎沈越,如今生得越发俊美异常,行走间别有一番风流,就这么走在大街上,一时不免引了人围观,只以为这是哪家的千金小姐穿了男装出来玩耍呢。

他如今依旧是阿媹郡主的未婚夫婿,说好了阿媹郡主及笄的时候就成亲呢。掰着手指头算算,也不过再等三年而已。

沈越这次来锦江城,所领的职位却是知军,锦江城的知军。

原来的那位知军大人早就到了时候,该卸任了,他也算是捞够本了,本以为最后一年太太平平地混完,谁知道家财也被萧正峰挖去了九成,最后剩下一点,遇上了战乱,战乱之中的他家财丢散了许多,勉强保住了老命,等到锦江城一回到萧正峰手里,他就赶紧来投奔了。

如今千求万求,总算是顺利地调任到了他处,虽不是什么繁华好去处,可好歹太平。

临走之前他对萧正峰是千恩万谢的,知道如果不是萧正峰,他是什么差事都捞不到了,也许连身家性命都搭在这里。

萧正峰提起这个人的时候是这样对阿烟说的:

“像他这种文官,大昭朝多得是,我虽不屑,可是看在他除了贪点,也没其他大毛病,就放他一马吧。”

说着这个的时候,阿烟斜眼看他,想着这个知军大人碰到了萧正峰算是自认倒霉吧,估计多年贪污的那些银子都被萧正峰变着法的捣腾出来变成了他边防军的军饷,结果还在那里对萧正峰感恩戴德呢。

要说自家男人,也实在是一个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主儿。

送走了老的知军大人,迎来了新的知军大人,萧正峰显然颇感兴趣的。

“这沈越一向古怪,如今他既来到锦江城,我倒是要好好会一会。”

阿烟见此情形,垂眸笑了下,想着沈越那点秘密,不知道能不能过了萧正峰这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