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那个红玉手镯,对于李明悦来说并不是多么美好的记忆。
有些事儿她埋在心里,永远不会对别人说,即使那个枕边人的萧正峰,她也不会说。
第一次看到那个红玉手镯的时候,是在萧府长房的一个媳妇手上,那是老祖宗赏给她的。别的媳妇眼馋,私底下对她说,那个手镯是老祖宗的陪嫁,只有那一个的,东西本身有多贵重不提,谁得了那个手镯,谁就是老祖宗心里最得意的媳妇,那是最受宠的。
李明悦当时说不出心里的滋味,她没嫁人前是个不起眼的庶女,如果不是自己肯学上进,也还算聪明,勉强考进了女学,那就是一辈子都不会被父亲看在眼里的女儿。
后来她嫁给了萧正峰这个武将,只当着从此后能够忘记以前的阴影,然而嫁人了,当了媳妇,原来这么多媳妇中也是要分出个一二三等的。
有那么一个红玉手镯,给别的媳妇,不会给她。尽管她嫁给的是老祖宗最心爱的孙子。
她和萧正峰提起这事儿来,其实是盼着这男人安慰自己几句的,谁知道这人到底是个粗鲁的武将,只是瞥了她一眼,冷道:“不过是个戴的玩意儿,值得你花这心思?”
他的意思她明白,嫌她心胸太狭小,眼里就只能瞅见一个镯子。
从那一刻起,李明悦知道,这个世间本来就没什么公道,公道是要自己争取的。
她赌了一口气,跟着萧正峰来到了边陲之地,每每盼着萧正峰能够立下大功,从此后飞黄腾达,为此她愿意忍受边陲苦寒和荒凉。
可是她没想到,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原来一个男人要想用手中的刀剑立下不世的战功,竟然要付出那么多。
而她,也陪着这个男人付出了永远不能释怀的代价。
后来她带着苦痛和麻木跟随萧正峰回到了燕京城,纵然此时诰命加身,纵然此时锦绣荣华,可是在萧家,她依然只是一个没能生出子嗣的媳妇。萧家老人还算厚道,没说非得要让萧正峰纳妾或者休妻,只说必须从萧家宗族中挑一个承继萧正峰的香火。于是萧家的媳妇上门了,雪白的腕子,上面明晃晃的红玉手镯,笑着在那里给她介绍萧家族中的小娃儿,让她挑一个。
那个时候她好恨好恨,恨那媳妇看着自己的目光,恨她是不是和别人一样认为自己是不能下蛋的鸡,恨这子嗣一事,终究可以将一个女人埋没。
仿佛你不能生下子嗣,你就一无是处。
男人再受了万般苦楚,但凡功成名就,曾经的一切自然可以轻易抹杀和忘记,可是女人,你便是陪着那个男人遭受一切磨难,你无法生下子嗣,依旧不过是别人口中的一个笑话。
于是那个光彩四溢的红玉手镯,终究成为李明悦心中的一道遗憾,如同她永远无法再拥有自己的孩子一般,成为铭刻在她心中的痛。
此时正是深秋,锦江城的秋风和别处不同,肆虐得厉害,卷着风沙就那么袭击而来。
从二门缓缓走进西院的花厅,这条路,其实李明悦再熟悉不过。
齐王在萧正峰的陪同下走在前面,风沙袭击来时,大家都是适应了的,不免笑着说今年秋天来得更早呢,怕是天很快就要凉了。
萧正峰身边的阿烟显见得受不住这风,于是便见那男人抬起手,披风微动,细心地帮她遮了遮。
李明悦看到这个情景的时候,恰好有风沙吹进了她的眼,迷了眼的她忽而间就泪流满面。
身旁的丫鬟看到了,小声地提醒:“夫人?”
她努力擦了擦,低下头,把眼泪逼回去。
一时众人快走几步,进了花厅,花厅是里外两道门,每道门上一个厚重的毛毡帘子,乍一进去,顿时觉得屋子里香暖舒适,外面的风沙声音一下子消减下来了。
这个花厅看着眼熟又陌生,眼熟是因为上辈子的李明悦其实也曾用了数年这个花厅,陌生是因为,如今这个花厅里的布置清雅怡人,窗口处摆放着一个紫漆的描金山水纹海棠式香几,上面一个宝石蓝鎏金如意双耳瓶,瓶里斜斜插着一枝秋菊,散发着淡雅的香味儿。
墙上挂着紫檀大画框,上面豪迈苍劲的几个大字,显见的是萧正峰亲笔书写的。
这个花厅实在是糅合了女子的淡雅细致和男人的粗犷豪迈,正如同这花厅现如今的主人一般。
就在李明悦怔愣间,那边阿烟已经迎着她坐下,坐在铺有织锦坐垫的鼓凳上,那鼓凳一坐上去就知道是好材质,织锦暖烘烘的,柔软舒服。
李明悦这个时候其实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她目光再次落在阿烟的手腕上,却见优美纤细的手腕上那红玉镯子,在边塞秋日里那熏黄的阳光下,灿灿生辉,灼烫人眼。
阿烟已经意识到了她的不对,不免柔声问道:
“明悦,可是有何不适?”
李明悦深吸了口气,摇了摇头,这才慢慢地恢复过来,尽量笑着道:
“没什么,想来是这一路上劳累罢了,歇一歇就好了。”
一旁的男人们此时已经坐下,在萧正峰的陪同下坐在交椅上的齐王远远地听到了这个,面上有些不悦,瞥了眼李明悦。
李明悦一个激灵,忙低下头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