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打包。”
轩辕起见她没有翻脸就走,心下稍安。他就算不懂女人的心,可元神游荡了近两千年,开放的秦汉隋唐的女人遇上讨厌的男子骚扰都会忍不住执杖打人。
以她的武功和性子,估计也会那么做。这个时代的年轻女孩子,只要没有打人那么就是有意吧。
饭毕,两人离开望江楼,他送她回去也顺便逛一逛街,江南一带商业、手工业发达,市井文化风气浓郁,宵禁已然不严格了。
便不是重大节日当天,街头的酒楼还没有关闭,许多小商贩在夜间仍然出来营业,要到半夜才能收摊。
忽听一阵动听笛声响起,轻快清丽,像是展开一副江南田园风光。贾琼寻着笛声走去,就见一个卖苏笛的摊子,一个穿着青衫的摊主正在吹笛吸引客人。
那青衫人放下笛子,看到贾琼眼睛一亮,笑眯眯地对轩辕起说:“这位大爷真是好福气,有个这样如花似玉的女儿!”
轩辕起眼睛骤冷:“她不是我女儿。”
贾琼暗自好笑,说:“他是我舅舅。”
那青衫人才笑道:“这位大爷,这么可爱的外甥女定然疼若亲女吧?”
轩辕起:“她是我……”
贾琼不知他会说出什么话来,正拿起碧青的竹笛吹了起来,吹得正是方才青衫人吹的小调。
轩辕起不由得怔住去听,青衫人见她吹完一阙忙奉承道:“姑娘好生聪慧,只听了遍,居然能记下调子复吹出来。”
“没有记全。”
“可姑娘却描补上了未记清的谱,这也浑然天成。这可比完全背下来还难了。”
“老板说话动听,那我就买一支。”
“两支。”轩辕起神态冷漠,好像十分不屑的样子,可是又从摊子上拣了一支形状最为完美的竹笛。
轩辕起送她到东风客栈附近,因为东风客栈四周有些敌人的眼线,所以他就不过去了。
“明日五更天,我在南城门外十里亭等你。”
“这么早?”
“兵贵神速。”
贾琼知道这事儿重要,可能她这回出了力就能保下贾家大房一脉,所以没有异议。
……
贾琼回了东风客栈,贾琏、兴儿、绯月还在大堂等她,一见她就上来。
“妹妹,你见什么朋友,去了这么久,螃蟹都被我们吃完了!”贾琏为没有给妹妹保留最后一盘螃蟹感到抱歉。
贾琼微微一笑:“我在外头也吃过螃蟹,哥哥要是喜欢,明日再买便是。”
贾琏忽又靠近一些,将她拉远一点,沉声道:“你哪个朋友约你,是上回那个抓了狐狸来的‘师兄‘吗?长得很俊的那个?”
贾琼眼波一转:“原来你还记得他。”
“那样的人谁会记不得?当时我‘重病在身’,无暇顾及罢了。”贾琏感慨一下,又瞧着贾琼,“妹妹也快长大了……”
贾琼不由得抿了抿嘴唇,才说:“明日我有事要一早就走,你带着兴儿、绯月坐王爷的便船去扬州。”
贾琏吃惊:“你不在,我们怎么办?我要跟你一块走。”
贾琼不想为此跟贾琏扯,有些事他现在不知为好,才说:“我要去对付那种东西,你跟去被吸干吗?”
贾琏果然身子打颤:“妹妹……那你……那东西厉害吗?”
“你跟在王爷身边,有他的王气护你,一路上是不会遇上那种东西的。”贾琼又道:“你去休息吧,明日不用早起送我了。”
绯月跟着贾琼身后上楼去,但贾琼让她先回房,然后到了轩辕清屋外求见。
轩辕清还没有睡,侍卫通报之后,请了她进屋来。
贾琼见轩辕清正就着烛火看书,暗想这位王爷还挺勤勉的。他既然是有龙气之人,过几年后一登基可能就要纳贾元春了,这位岂不成了她短暂的堂姐夫?
可是贾元春的封妃其实就是贾家灭亡的序曲,一座园子耗光了贾家最后一点生气,却什么都没有捞到。
或许……既然她如今要为他做事,可以趁他未登基时,展露她和贾元春不和。因为她还有本事可以被他差使,他的“左膀右臂”的“公孙白”是她的好友。
为了一个贾元春,失去一个像她这样的可用之人,得不尝失。
贾琼对自己的武功很有自信。
作者有话要说: 注1:原著中,林如海点为两淮巡盐御史是贾雨村到扬州的那一年,也就是他去林家当西席的那一年。但是本文为了自己的故事逻辑线,改为他在任上十几年。如果不这么久的话,林如海在京里,贾琼在很小时就应该见过姑母和黛玉了。
为免本同人文私设误导读者,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