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无可奈何的嚣张(1 / 4)

宋时明月 神话王朝 3248 字 10个月前

第三百七十一章 无可奈何的嚣张

赵兴遣归喀丝丽,是因为喀丝丽做为他的婢女,服役期限已经到了。< 无仙最新章节 >必须按照宋刑统卷十三条规定“放为良者”,亦即放她回家。

接下来,赵兴要么在喀丝丽放归回家后,重新以妾室待遇迎娶喀丝丽,要么认喀丝丽为女儿养在府中;或者从此与喀丝丽各不相干,形同路人。

宋刑统根据儒学思想规定:“妻者,传家事,承祭祀,既具六礼,取则二仪。婢妾虽经放为良,岂堪承嫡之重。律既止听为妾,即是不许为妻,不可处以婢为妻之科,须从以妾为妻之坐。”

也就是说,根据儒学传统,妾是不能传家执掌家事的,妾生的孩子不能称妾为娘亲,否则,法律与传统都不承认他与父亲血缘关系,除非他认大母为娘亲,才能承认其宗姓。

在古代,做妾是个很卑贱的行为,法律上她没有权力拥有自己的孩子,而且随时会被丈夫一无所有的赶出家门。古代法律支持这种行为,儒学传统也赞赏这种行为。而书中美女哭着喊着做妾的,多数是现代人写的情节。

喀丝丽生的孩子赵山已经认程阿珠为母,使他有了姓“赵”的权力,但喀丝丽进入赵兴府上,是以歌伎的身份进入的,这是贱籍,贱籍连当妾的资格都没有。她要获得孩子的承认,按宋刑统规定,赵兴先要在其服役年限到后,将她释放出府成为良民,而后重新用迎娶妾室的礼节将喀丝丽迎娶入府,成了妾后,她便成为自己孩子的“小娘”。

当然,这样一来,喀丝丽还能在赵兴府上停留三年。等妾室规定的服役期限满了之后,再另想办法规避宋朝妻妾法律。

在赵兴的妻妾中,陈伊伊的身份是不同的,宋朝庭承认她身份地特殊,赏赐她一个夫人的职衔,而陈伊伊出身的大越国,女子也以嫁给宋人为荣,根本不在乎做妻做妾。因为朝廷这份含糊。所以陈伊伊可以地位微妙的存在下去。但喀丝丽不同,赵兴若不再加处置,就会有御史根据宋刑统弹劾他“役期满仍不将妾婢放归”,这是犯罪,宋朝的犯罪行为。 宋时明月371

陈不群跺脚:“老师,南洋无数的小国等待我们采摘,你却为了一个女子耽搁,这不是红颜误国吗?”

赵兴不满地回答:“你不知道。家国天下,先有其家,后又其国,我若不顾家,对家里人的承诺都不能实现。连家人都没照顾好,如何替国事效劳。”

陈不群气的眼晕,他稍作停顿,又突然想起。诘问:“老师,那么宗泽当如何评价,此人弟弟去世了,却依然为国事而置家事不顾,你不是很赞赏这人吗,怎么却要谈家事为重?”

这个问题彻底难倒了赵兴,他默然良久,答:“我跟宗泽受地不同教育。我的团队意识特别强,时刻想着自己的领地,自己的领域,所以我比较顾家,而他从小受的教育是为国舍家,这两种教育说不上谁对谁错,只不过他比较适应自己的教育,而我喜欢顾家。”

陈不群见说不动赵兴。气恼的跺脚:“老师。我不知道大道理,但我知道。错过了信风,我们的非战斗减员就要大大增加,那些儿郎也是老师地心头肉,老师舍得吗?”

赵兴醉眼朦胧:“我们现在就出海……太仓促了吧。新的船队、新的水手,未加训练就带他们上战场,这是谋杀。还有,我们的新衙门还是个空壳,我不在,他们如何操持……”

陈不群摇头叹息:“老师刚到广州的时候,就承诺进入南洋,打通商路,如今一年拖一年,今年不动身,还等何年?”

赵兴晃了晃脑袋,不自觉地嘟囔:“这样啊……那就动身,传令水手登船,我们一路下广州,边走边训练!”

这回反而轮到陈不群吃了一惊:“这就走——我们火炮还没安装齐,火药还没有储存好……”

赵兴摇摇晃晃的站起来,醉醺醺的一拍桌子:“今日事,今日了,传令:各舰登船,明日一早出发!”

陈不群嚅嗫地问:“如此,那客氏当如何?”

赵兴一拍桌子,醉醺醺的说:“好办,快拿我地印绶来……”

正说着,喀丝丽出现在门边,她比较乖顺,听到赵兴喊人拿她的印绶,二话不说,一个转身,便拿来了赵兴的官印。

赵兴的官印可不老少,大大小小七八个。赵兴借着醉意,扯过一张纸,挨个将官印盖在那张空白纸上,随手递给喀丝丽,一指茉莉院城堡大门,道:“快去,快去走出大门,而后转身回来。”

陈不群一惊,赶紧提醒:“老师,可记得两位宗正同知赵宗景、赵宗惠?!” 宋时明月371

喀丝丽原先还满头雾水,不知道赵兴递给她一份盖满印绶的空白文书是什么意思,一听到陈不群提到这两个人的名字,她笑着抖抖那张空白文书,说:“私事儿,郎君何必给奴这一堆官印?”

赵宗景、赵宗惠(都曾于神宗朝担任宗正同知)两位都是一个脾气,一心想要将自己喜欢的妾扶正。这二位好不容易等到妻子去世、丧服已满之后,他们将妾送出府去,然后再三媒六礼地把妾当做“良家女”娶回来。可不知怎么就给传到了神宗皇帝的耳中,皇帝气愤自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