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姨住在新阳胡同里,这一片都是高档的公寓区,可以说,除了几个租界,这里就是沪市治安和设施最好的几个地区了。
小姨千挑万选才选了这里,付钱的时候饶土豪如小姨都忍不住肉疼了一阵子。
他们土拨鼠精虽然有钱,但是说起来,鼠都喜欢囤东西,往外掏钱什么的,简直是太痛苦了,为这事小姨和姜小鱼念叨了好久来着,姜小鱼感同身受,虽然她也是铺张浪费的一员,但是花钱的时候,还是有一种拔毛一般的痛苦感受。
最近隔壁似乎是搬进来了一户人家,成天搞装修,每天大清早七点准时开始,害的姜小鱼每天早上都不得不按时起床,赖床的毛病都好了,甚至还拿了警局本月的全勤,而蹲在门口顶着一头呆毛吃包子等傅寒时上班的姜小鱼,也成了警局每天早上的奇观。
姜小鱼每天蹲警局门口的时候,都是自带着一片低气压,一边诅咒邻居一边啃包子,面目狰狞,让本来忍不住的想过来摸摸头的同事们退避三舍,只有傅局才敢上前撸毛。
姜小鱼心情不好,这就苦了沈大壮了,他年轻气盛最经不起激,每天早上都要和姜小鱼大吵一架,但是偏生又吵不过这个家伙,找人帮忙吧,白海生向来对姜小鱼好,对她简直像是对自己的亲闺女;陈产吧,傅局的狗腿子,会帮他就有鬼了;至于傅局嘛……沈大壮忍不住流下了热泪——
傅局显然很乐意让他消耗某个精力过剩的小家伙的精神,从来都只有看戏的份,甚至还挺乐意煽风点火的。毕竟某个家伙要是消停下来了,就开始闹他了。虽然傅寒时觉得有时候还挺享受的,但是这个月他已经织了第三个小帽子了,他真的织不出来某个家伙要的“菠萝花”和“蝴蝶结”了,就很脑壳疼,保洁的阿姨已经开始到处说沪市警局局长是个变态什么的了……
鉴于现在还没有把人拐回家,不能够做酱酱酿酿的事情来消耗某只鼠过剩的精力,于是,祸水东引什么的,傅局从来都做得面不改色。死道友不死贫道,善哉善哉。
沈大壮堂堂一个大男人,最近被欺负地焦头烂额,连手下都开始嘲笑他,沈大壮事业失意,下了班就跑去买醉了。可惜沈大壮酒量不错,好几杯洋酒下肚,精神越发抖擞了起来,他那个愁啊,想到自己明天买醉的事情可能会被小弟告诉那个女魔头,他就忍不住内心流下了两道宽面条泪。不过喝着喝着,他倒是见到了一个熟人——等等,这不是叶茜茜麽?
虽然戴着墨镜,但是那个标志性的卷毛,那熟悉的气质和打扮,分明就是叶茜茜嘛!不过好在这里面特别吵闹,他们的位置在偏远的角落里面,没有几个人注意这里,叶茜茜边上还有几个穿了便服但是一眼就能认出来是保镖的人,倒也是还挺安全的。
见到了熟人,沈大壮就上去打了一个招呼,叶茜茜之前还请过沈大壮当私人侦探,去搞死对头的某种照片来着的,两个人互相寒暄了一阵,沈大壮礼貌地问了一下叶茜茜为啥来这里买醉,叶茜茜瞧了他一眼,反问了回去。
沈大壮叹了一口气,“还不是因为那个姜顾问……”
叶茜茜眼睛一亮,“你也是因为她才来这里买醉的?”
也?
沈大壮仿佛见到了知音,一脸激动地拍了拍桌子,“你是不是觉得她很过分!”
叶茜茜点点头,是啊,太过分了简直!
两个都有些微醺的人开始唠起嗑来。沈大壮倒是有些纳闷,叶茜茜应该和姜小鱼不熟来着的呀?她怎么也……沈大壮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时候,叶茜茜就开始缓缓地诉苦了。
叶茜茜喜欢白海生,这是整个警局都知道的事情,报纸上面也经常含沙射影地表示,叶茜茜似乎在倒追一个警官,可惜就算是叶茜茜成天来堵白海生,不惜传出绯闻,白海生也依旧郎心似铁,一直在躲着叶茜茜。叶茜茜当初是因为白海生救了她,从此微妙的好感转化为浓烈的喜欢,到了现在这样,难免如同冷水泼头,十分苦闷。白海生和她说过了,他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叶茜茜一直想要知道这个人是谁,直到她看到了白海生王温柔地给姜小鱼买糖吃的时候,她的心才凉了下来。
但是她也是清楚的,姜小鱼喜欢的人是傅寒时,他们两个人才是一对……她觉得自己会有希望的,然而现在看来,似乎白海生就算是知道傅寒时和姜小鱼是一对,也依旧默默地喜欢着姜小鱼。
她本来是个很骄傲的女人,但是她对比了一下姜小鱼,她忍不住也开始自卑了。她漂亮,但是姜小鱼也很漂亮,甚至比她还要好看,只是缺乏了风情,整个儿就是一团的稚气;她光鲜亮丽,姜小鱼也是沪市风头无两的知名女作家,想来,甚至是要比她还要知情识趣的……意识到这点之后,叶茜茜苦闷不已,越想越难受,这才跑出来喝酒的。
谁成想,沈大壮听到她的诉苦之后,哈哈大笑起来,甚至笑到锤桌子,眼泪都出来了,就在叶茜茜忍无可忍想要叫保镖把他丢出去的时候,沈大壮终于擦了擦眼泪,直起了腰,“知情识趣……哈哈哈叶小姐,我真不是骗你的,这个世界上,但凡是个人都能比她知情识趣一些哈哈哈……”
没看到傅局都快被折腾疯了嘛??不过他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