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六章 国光阿红
伍再奇在树底看云妮向他走过来,他伸出双手握住云妮的双手,澄澈的眸子满满都是笑意,一瞬间驱散了那漫天的阴霾,“小妮,终于只剩下我们俩了。”
“什么叫只剩下我们俩?”云妮反手握住伍再奇的手,“你看看脚下。”
伍再奇低下头看了一眼,他的笑容不由得一窒,闹闹的双眼正炯炯有神地望着他。
“常言说:人多好干活,人少好过年。”云妮哈哈大笑地握住他的手摇了一下,“你要人少干什么?现在又不是过年。”
伍再奇自己脸上的笑容似乎像是碎掉了,还哐啷一声掉到了地上,他摸摸鼻子,“我们俩今天就悄悄地过一个年,小妮,我要给你做一顿好吃的。”
云妮拍起手,“好啊,好啊,我们悄悄地吃,不让他们知道。”
“走,我们俩去买点好东西。”伍再奇回屋子换了那件将校呢大衣。
挺括的大衣一穿到了他的身上,更加显得他双腿修长,英姿飒爽,满满都是军人的坚毅刚强。
云妮挽着他的胳膊,好奇地问:“再奇哥,你这段时间怎么这么舍得?老是穿你这件号称能传世的大衣?不留着做传家宝了?”
“你要是不夸宋良谦那个臭小子好看的话,它的确还好好地待在衣柜里。”伍再奇淡淡地瞥了她一眼。
“…我不就夸了他一句好看?你至于耿耿于怀这么久吗?”云妮又哈哈笑了起来,“我说你怎么了呢,如果不是龙源煤矿黑乎乎的,估计你都要把它带到那里去穿了。”
伍再奇的耳根出现了一抹可疑的红色,“我这还不是要提高你的审美水平吗?俗话说,穷养儿,富养女,你的审美能力高了,就不会轻易被臭小子骗。”
憋着笑,云妮拍拍伍再奇的后背,“行了,哪里就有男孩子能比你帅?我就觉得我再奇哥最帅了,我的
审美能力好的很,半点没有问题。”
伍再奇一时间竟然觉得自己那张老脸刷地热了,他不用看,都知道自己的脸红了,他拳抵嘴边轻咳一声,“尽跟着李红梅学说些乱七八糟的话。”
“红梅等一下又该高喊冤枉了。”云妮还是笑嘻嘻,“再奇哥,你穿成这样,我跟着你上街,岂不是要离你三四米才行?”
伍再奇看了她一眼,回屋里拿了一件自己的军棉袄,直接让云妮穿上,再拿了一顶狗蛋的雷锋帽戴在云妮头上。
把云妮身上军棉袄的扣子扣好,伍再奇退后几步,细细地端详了云妮一眼,又走过来把自己的方格子围巾把云妮的脸围了起来,最后,他拍拍云妮的肩膀忍着笑说,
“小杨兄弟,咱们才是好兄弟,要讲义气,哥哥今天吃肉,就决计不会只让你喝汤。”
全身上下只有眼睛露在外面的云妮眨了眨眼睛,她粗着声线瓮声瓮气地答道:
“小弟谢过大哥,今天咱们不醉不归。”
“…”伍再奇的笑容被这不醉不归这几个字吓跑了,“不行,什么时候咱们都不能忘记酒醉会造成什么后果。”
“哈哈…”云妮笑出声来,“你是不是又想起了方寻哥那件事情?没事,你在自己家里,我会看着你,不会让人来打你主意的。”
伍再奇把自己的臂弯递给云妮,“兄弟,走,出门。”
云妮被遮得严严实实的脸上,一双眼睛弯了起来,“再奇哥,两个男孩手勾手上街,街上的巡逻队更加要拦你下来盘问。”
一脸悻悻的伍再奇把手搁在了云妮的肩膀上,“走,我就不信勾肩搭背也不允许了。”
两个人就这么一路来到了新华书店旁边的小巷子,这一次,云妮才注意到巷子口写着三个大字:颇家巷。
云妮好奇地问:“为什么叫做颇家巷?难道这个巷
子里住的人都姓颇?”
这一点伍再奇倒是知道:“听说是有一个姓颇的大资本家住着这里,这一条巷子都是他的产业,解放后,他所有的产业都被没收了,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改巷子的名字。”
前几年走进这条巷子的时候,是她头一次跟黑市这种地方打交道,多少有点紧张。
当时匆匆忙忙之下,她根本没有注意到周围的环境,现在,她是用一种悠闲的心情故地重游,心里无端地多了一丝淡定与从容。
这条巷子弯弯曲曲,四通八达,高高的围墙,斑斑驳驳的墙上尽是苔痕和干枯的九庆藤,路是一块块尺许见方的青石板嵌成的,粗壮的树木遮天蔽日,可以想象,巷子在夏天会是多么的凉爽。
这时候,云妮看到了自己当年放置那头鹿的转角,她蒙着围巾的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她还记得自己当时收到钱的时候心底是多么的雀跃。
再往前走了一会,伍再奇把手从她的肩膀上拿了下
来,云妮抬起双眸看向前方,那里站了一个人,云妮认出来了,还是原来那个眼神锐利的男子。
正倚着一株槐树的男子这时候也看到他们了,他站直了身体,眼睛瞳孔不由得一收缩,这个穿着呢大衣的身姿矫健,一看就不是常人,男子紧了紧身上的旧大衣,转身打算离去。
“请留步。”伍再奇清冷的声音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