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节 父与子(2 / 3)

宿主 黑天魔神 2180 字 10个月前

偏过头,浑浊的眼睛里目光迷惘,从鹿庆西脸上扫过,落在盘子正中装酒的小陶壶上。

“哪儿来的酒?”

鹿族每年产出的布匹有很大一部分用于向狮族换取粮食酿酒。他们用酒向其它部族交换各种生活必需品。粮食是硬通货,酒的价值比粮食更高。鹿庆东虽是族长,每个月享用的酒仍有定额。这是族内大巫与所有高层共同制订的规则,即便是族长也必须服从。

他这个月配给的酒早已喝光。牡鹿族大巫是个心智坚决的人,哪怕是亲生儿子死在面前也绝不会眨一下眼睛,根本不可能在酒类配给的问题上轻易松口。

“……这是……我从外面弄来的。”鹿庆西嗫嚅了半天,没敢直说这壶苹果酒来自磐石寨。

阿浩真的很够朋友。他送了自己好几坛子香味浓郁的果子酒。味道很甜,虽然酒精度数没有米酒那么高,喝起来却很爽口。

鹿庆元抬起头,看了儿子一眼,没有说话,伸手拿起酒壶,给空杯子倒满。

失败的情绪蔓延全身,像病毒一样侵袭着大脑。鹿庆元觉得很悲观,不是完全是因为这次出兵失败,更多的还是来自次子鹿庆南。

一个男人,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还能算是男人吗?

他不是傻瓜,否则与不可能成为王者,在部落族长这把椅子上一坐就是那么多年。三个儿子私底下的争斗他一清二楚,却从未制止过。

长子鹿庆东实在太厉害了。在他身上,鹿庆元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干掉父亲上位,这种事情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谁能保证鹿庆东不会有样学样,给自己来上同样的一幕?

之所以疼爱次子和三子不是没有道理。老二鹿庆南性情直爽,属于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类型,很容易掌控。老三鹿庆西心眼虽多,却很胆小,只要大声呵斥几句他就会吓得瑟瑟发抖。与聪明强势的老大鹿庆东比较起来,鹿庆元当然要偏向次子与三子。其实这次出兵他从一开始就存了让长子战死的念头,只是没想到牛族人居然如此凶悍,战斗力简直强得可怕,直接歼灭了整支军队,连老二鹿庆南都活捉到手。

发生在鹿庆南身上的事情,显然是老三鹿庆西下的手。

乱七八糟扯什么牛族人。

都说“知子莫若父”,可是现在……抿了一口酒,鹿庆元觉得嘴里一片酸涩,丝毫没有平时享用美酒的美妙感觉。

他长长叹了口气,复杂的目光落在鹿庆西身上。

老三还是小时候的那样,变化不大。

胆小,站在自己面前总会不自觉地双脚并拢,脚尖互相蹭着,肩膀紧缩,手指纠缠做一团,性情有些偏向女孩,遇到陌生人还会脸红害羞。

总得来说,这是一个听话的孩子。

当父母的,还能指望孩子什么呢?

长大成为万众瞩目的英雄?

拯救劳苦大众的伟大领袖?

智商超人的统帅?

通通都是他吗的狗屁!只要他平平安安,快快乐乐,高高兴兴过一辈子,也就够了。

我老了,虽有想法,却没有足够的精力。以我这把年纪,让几个女人怀孕应该没有问题。可孩子生下来又能怎么样。他们太小,太弱,与已经成年的鹿庆西比较起来,彼此力量毫不对称。到头来,只能让鹿庆西手上再多几条人命。

……算了吧!

威胁最大的鹿庆东死了。

被自己寄予厚望的鹿庆南残了。

除了鹿庆西,再也没有值得信赖的王位继承人。

浑浊的目光开始变得柔和,老迈的身体强撑着释放最后精力。鹿庆元微不可查地呼了口气,淡淡地看了一眼站在面前手足无措的小儿子:“你下去吧,我想安静一会儿。”

鹿庆西惴惴不安地“哦”了一声,转身就要离开。

“先等等。”鹿庆元叫住他,眼睛里再次释放出族长特有的威严:“没事的时候多看看书,多去大巫那里走走,对你有好处。”

鹿庆西懵懂地点点头,得到父亲许可后,这才转过身,离开房间。

确定阴暗的走廊里没有第二个人,鹿庆西收起脸上的恭顺表情,恶狠狠地骂了一句。

“该死的老东西!”

第二句话骂得更难听:“你怎么还不死?”

后面的更加不堪入耳:“那么多年了,你这个老混蛋霸在王位上一直不死,老子怎么成为新的牡鹿王?现在鹿庆东死了,鹿庆南变成了废物,你狗日的还想怎么样?连个继承遗嘱都不写,你是不是还想着多生几个儿子,挑一个年轻听话的,排在老子前面?”

音量很低,就算这个时候有人从旁边经过,也只能听到鹿庆西含含糊糊如和尚念经般的混乱字节。

压抑的时间太久了。

这是鹿庆西在漫长时间里学会的自我排解方式。

用文明时代的话来说,就是吐槽。

现在,不只是吐槽那么简单。

他伸手插进长裤侧面的口袋,指尖触到一块坚硬的石头。鹿庆西仿佛遭受电击般突然将手缩回,他提心吊胆离开走廊,按捺住狂跳不已的心脏,迅速回到自己的房间。

与磐石寨之间的联络只能在暗地里进行。自己只是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