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上午,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来向县委书记、县长做简报。
姜明光听完简报,翻阅了几名当事人笔录。
三个男生的笔录各自不同,陈小刚、陈志勇的口供大同小异,说刘桐花自己跳下河,他俩还以为她闹着玩咧!
至于魏勇,基本就是“不知道”,问就是在小桥上做俯卧撑,所以啥也没看见。
姜明光很诧异,“什么俯卧撑?旁边有人在吵架,他做什么俯卧撑?你们没有问他吗?”
刑警大队长无奈,“问了,他一口咬定啥也没看见。”
15、6岁的孩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要是坚持说自己不知道,公安局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就是这俯卧撑?是不是有点过于……荒诞了?
姜明光本能觉得这份口供有点问题,说出去没人相信。
刘桐花的验尸报告也已经出来了,符合溺水死亡的指征,尸体上没有其他人为性外伤,可以排除被人溺死的死因。
“上午派人去学校了解一下刘桐花的同桌和同班同学,调查一下女生有没有什么思想负担,学校里有没有人欺负她。询问完毕后向我口头汇报一下。下午把刘桐花父母请到公安局,好好说清楚,前因后果讲清楚。找个会说话的女警,说话委婉一点。就这样。”
姜明光也没觉得这会是什么大事。一个县几十万人,可以说每天都有人死亡,换成成年人溺亡,这事都到不了她的桌上。
周一最忙碌,等到下午下班,她差不多都要忘了这事。
在县委食堂吃了晚饭,回家开着电视当背景音,处理几份文件,便准备洗洗睡了。
电话铃响了。
公安局副局长汇报,向刘桐花父母通报了情况,验尸报告也给了,找了个女警详细解释了三名男同学证人的笔录,以及死因鉴定书。刘家父母哭哭啼啼,但刘桐花的舅舅觉得男生们的口供有问题,副局长亲自出马,好说歹说的,让刘家父母签字领回孩子的遗体,安排后事。
这事估摸着也告一段落了。
周二,无事。
周三,下午,观海县里开始流传一个说法,说刘桐花是被县委书记姜明光的侄女推到河里去的,不过这个谣言没传多久,姜书记今年才30岁,又是外地人,根本没有一个15、6岁的侄子在本县上学。
晚上这个谣言变成了是观海县陆县长的侄女在学校欺负刘桐花,放学后,陆某某指使两名男同学陈小刚、陈志勇把刘桐花推下河,刘桐花不会游泳,因此淹死。
陆县长是本地人,确实有个侄女在县中学读书,不过低一个年级,今年初一,根本不认识刘桐花。
而巧合的是,第三个男生魏勇是陆家的远亲,相当远的亲戚,不是这事魏勇自己都不知道是县长家的亲戚。
县公安局没把这些谣言当成事,也没人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但找了陈小刚、陈志勇、魏勇的家长,说服他们每家掏几百元补偿给刘桐花父母,让刘家父母先把孩子安葬了。但刘桐花父母没有答应。
周四,谣言继续发酵。
说刘桐花是被人打死之后推下河、县公安局的法医尸检却认定是溺水死亡,一定收了凶手的钱;
又有人信誓旦旦的说刘桐花从河里打捞上来的时候浑身赤||裸,下||体全是血污,是被人强||奸后扔进河里淹死的,公安局为什么没有检查出来?
还有人说,公安局已经抓到了强||奸犯和杀人犯,但因为此人“上头有人”,于是被公安局放走了。
并且刘桐花的舅舅李某在周二被不认识的人当街暴打了一顿,这个简单的治安事件也被加到流言中,有人笃定的说,李舅舅是因为怀疑外甥女的死因,所以被公安局指使小混混揍了一顿,意思是要他闭嘴。
仍然没有人上报。
周五,此事发展成了“县政府领导包庇自家亲戚,买凶强||奸未成年女生致死,并且公安局贪赃枉法,放走了凶手”,一整套故事编的有头有尾,除了一些细节对不上之外(比如刘桐花的尸体要是身无片缕在河里泡了几个小时,下||体的血污应该早冲没了),完整的勾勒出一个从古流传到今的强权恶霸故事。
到了此时,县公安局仍然没有人意识到有什么不对,都觉得流言传的太离谱,没谱的事情,再传个几天也就完了,犯不着大惊小怪的惊动领导。
周六。
下午2点50分,姜明光、陆县长和一些部门的主管在县政府会议厅开全市的电话会议,这是每周的例会,汇报总结一周工作。
参加会议的有公安局局长。
这天下午的3点多,有人在观海县街头拉起了白布横幅,上面用黑墨水歪歪斜斜的写着“交出凶手,为刘桐花报仇”的字样。
人数从一开始的几十人很快汇集成上百人,一群人扛着横幅走在县城街头,杀气腾腾的直奔县公安局而去。
姜明光的电话会议开到一半,一名秘书匆匆进来,在她耳边低声说,有群众在街头聚众游行,还打了横幅,是跟上周溺死的女学生有关。
姜明光心说不好。
赶紧叫了公安局长一起出去,让他赶紧去看看情况,不要把事情闹大,以免导致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