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1 / 3)

胭脂 少地瓜 2059 字 11个月前

乡间百姓素来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如今公鸡才刚叫过头遍,天边仍挂着几颗星星,这座隐藏在绵延群山中的小村落便已有动静了,江家也不例外。

打破清晨宁静的第一声公鸡啼叫的余音尚且回荡在山间,胭脂已经本能的睁开了眼睛。

时值初秋,早晚已略有凉意,可睡眼惺忪的她却没顾得上露在外头被冻得冰凉的胳膊,而是熟练地掀开炕席边缘,开了下头几层遮挡,从墙上因年久失修露出来的缝隙里掏出来一个陈旧的小木盒。

天还有些暗森森的,偶然有风吹过,外头树木的枝叶便都刷拉拉的扭动起来,歪七扭八的影子映在窗纸上鬼魅一般,换作普通小姑娘只怕要吓哭了。

她却不害怕,也不点灯,借着窗缝里透进来的微薄晨曦,整个人都被盒子里幽幽闪光的碎银唤醒了。

清晨头件事:数钱!

每次看到这个小木盒,每次见到里面日益增长的银钱,胭脂的一颗心就会砰砰砰跳的飞快,整个人都被一种极大的喜悦和对未来的向往所占据。

她缓缓吐了口气,第无数遍的数着,“……十五,二十……一共四两三钱银子。”

这个数额的私房对寻常百姓而言已经不少,多的是人家长年累月见不到银子,她不由得欢喜起来,一双好看的眼睛也闪着光。

但很快的,这光芒就换成进一步的渴望和坚定。

不够,还不够。

胭脂狠狠吸了一口气,只觉得浑身上下都是劲儿。

她拍了拍自己的脸,完全清醒之后就将小木盒重新放了回去,又小心检查几遍,这才一骨碌爬起来,麻利的将那已经洗的边缘泛白的紫色交领单襦裙穿上,系了腰带,踩了鞋。

追逐时兴的妆发什么的,只是富裕人家的乐趣,普通百姓因要时时劳作,并没有多少打扮的心思和本钱。胭脂只抬手将一头黑压压的好头发随意编做一股麻花,又将尾部吊于脑后。如此一来,额发、鬓发尽归一处,辫梢儿也不碍事,正好做活。

收拾齐整之后,胭脂又习惯性的竖着耳朵往东边听了一回,公鸡叫过第二遍后,她才数了不到十下,那头果然响起来后娘隋氏装模作样的低呼。

“哎呦,肚子疼的紧,当家的,你快瞧瞧可是怎么了?”

紧接着,便是江志大惊小怪的嘘寒问暖。

并非每个人都是吃苦耐劳的,这隋氏便是个典范。

隋氏年纪虽轻,但却是个十分精于算计的人,又生的身量窈窕,风/骚入骨,早就将自家男人迷得七荤八素,对她言听计从,过门不几日就将家中一应财产牢牢捏在掌心,便是几十亩地的租子也是一个铜板一个铜板算过的。

若不是胭脂多个心眼儿,将那些活计明面上一份,暗地里一份的做着,莫说四两三钱银子,就是四十三个铜板,怕也攒不下!

贪钱爱财也就罢了,偏偏她又格外好吃懒做,但凡稍微动弹些就叫苦连天。

江志自诩读书人,又是秀才的儿子,那是万万不能劳动的,不然就失了读书人的体面……

胭脂赶在公鸡叫第三遍之前直接推门出去,先去厨房里拐了个弯儿,将昨晚泡发的一扎干菜切成碎末,又舀了一点面,慢慢用筷子打的似散非散搁到水里,弄了个疙瘩菜粥热着,便去趁这个空档喂鸡鸭。

东屋的动静渐渐低下去,不多时江志披着一身乡下不多见的长衫出来,冲胭脂招了招手。然而不等他开口,胭脂就面无表情又语速飞快的说道:“饭我已经做上了,鸡鸭也喂过了,等会儿便去捡柴火,且叫她不必再费力喊叫。”

江志面上就有些尴尬,含含糊糊的说:“如今她怀了身子,腹中也是你的弟妹,好歹体谅些。”

姑娘家家的,脾气这般不好可不成,日后如何说人家?

话音未落,隋氏就已经在里头娇滴滴的咳嗽了声,仿佛十分弱不禁风似的劝道:“当家的,你可千万别说孩子,倒叫我心里难受。”

一强一弱对比鲜明,江志心中天平难免倾斜,又对胭脂道:“你瞧,她也并非无情之人,私底下也时常同我说你的事呢。”

他这副模样叫胭脂又好气又好笑,“只怕没好话!”

谁稀罕她生的孩子,我就只有一个弟弟!

“哎,话不要这样讲,”江志忽然就正经起来,插着手,十分认真地说,“英雄不问出处,她虽没读过书,心肠倒也不坏,你这样讲未免有失偏颇。”

他知道大约女儿对自己续弦一事存了疙瘩,得空就过来说隋氏的好处,试图叫家庭和睦。殊不知他越说,胭脂心中就越烦躁。

胭脂恨铁不成钢的瞪了他一眼,江志就讪讪地闭了嘴。

见她胡乱吃了饭就要上山砍柴,江志忙挽了袖子上前,替她将箩筐背上,一面絮絮叨叨的说:“其实你不必日日都去,咱家只这三口人,一日用得了几多柴火?有这闲工夫,你倒不如做做女红,或是读几本书都好。”

在做学问一事上,江家人倒是统一的很,并不十分重男轻女,胭脂也是读书长大的,甚至还同男孩儿一般有个“江轻容”的正经名字。

江志是个典型的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笨手笨脚的,不过说几句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