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只要趁陆丰不在,就会偷溜着出去玩。
以大黑狗的聪明程度。
它不仅知道开门关门,还知道主动上厕所,自己找东西吃。
陆丰之前还会专门跑回来喂狗粮。
怕它饿着。
后来发现。
这狗肚子饿了,知道自己出去觅食,顺带着把鸟笼打开,把玄凤也一起带了出去。
常年道,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这一狗一鸟的组合,应该称之为“狗几把一对”。
言归正传。
既然大黑狗和玄凤都出去了,那屋子里头,应该就不会有动静了。
“是你们吗?”
陆丰看着玻璃柜里面的子弹蚁,开口询问了一句。
子弹蚁却矢口否认。
闻言。
陆丰心中不禁更加疑惑。
正在他百思不得其解之际。
那一道心灵感应的电流,变得愈发强烈。
“大侠,我在床底下呢!”
陆丰立马趴到床下去看。
发现了一个遗漏的玻璃瓶。
拿出来一看。
玻璃瓶里面,正躺着一只干瘪且虚弱的肉虫。
见到这个肉虫的第一眼。
陆丰顿时恍然大悟。
妈耶。
怎么把它给忘了?!
肉虫却对着他抱怨了起来:“大侠,不带你这样的,把人家带回来就不管了,给我饿得头晕眼花。”
“谁把你弄到床下去的,我记得分明放在柜子上了?”陆丰挠了挠头。
肉虫诉苦道:“那只大黑狗,一爪子就把我扒拉下来了,把我弄到床底,也不给我弄出来。”
眼前的这只肉虫。
正是从杨秀的爷爷体内取出来的那只南蛮蛊虫。
陆丰将它拿回来,本来想好好研究一下。
谁知。
最近事情太多忙过头了,一不留神,就把它给遗忘了。
也幸亏这肉虫生命力顽强。
使出吃奶的力气,声嘶力竭地发起了求救信号。
不然。
直到饿死,它恐怕也不会被陆丰发现。
蛊虫属于寄生虫。
本来就很难单独生存,经过这几天一饿,原本肥嘟嘟的身体变得宛如一张纸片。
陆丰赶紧对它表示抱歉,安抚它的情绪。
肉虫嚷嚷道:“大侠,别说那么多有的没的了,赶紧弄点吃的给我,再不吃东西,我就要嗝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