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番外五、《刺猬法则》联动番外(完)(2 / 5)

醒日是归时 含胭 4256 字 8个月前

殊群体做些事情,只是他现在还太年轻,能做的无非是请爸爸赞助一下篮球队,提供一些设备上的资助,让他们能更好地训练和比赛。

至于往后,赵醒归很早就想过,等他经济上能够独立,他一定要为大家做些什么,不为别的,只因为他们都还活着。活着,就还是个人,就要活出人样来。

黎衍在演讲中花了很大的篇幅去感谢他的妻子,赵醒归听得津津有味,就像一个快乐的吃瓜群众,能从黎衍的语气里感受到他对妻子的爱与依赖。

赵醒归不自觉地会想起卓蕴,他何尝不是这样?一份美好的爱情,一个可爱女孩的陪伴,可以带给他更多的勇气与自信,让他变得更为积极乐观,无惧与轮椅相伴的漫长人生。

黎衍的演讲结束后,是观众提问环节,有个女孩说想见见他的妻子,满足一下大家的好奇心。

好多人起哄,黎衍摸摸鼻子,对着台下说:“那我得问问她愿不愿意……内谁,你愿意吗?”

赵醒归也很好奇,把轮椅向前转了些,伸长脖子往前排看,就看到一个穿毛线开衫的年轻女人站起来,对着大家招招手。

赵醒归只看到她的背影,没能看见她的脸,但他能肯定,她一定很美很美。

……

卓蕴听完赵醒归的讲述,问:“那位师兄,也是截瘫吗?”

“我不知道,不太像。”赵醒归回忆了一下,“他一直没说他腿到底是怎么个情况,大概觉得那不是重点。我看到他的时候,他站得挺稳,还能不用拐杖走几步,情况应该比我好点儿。”

卓蕴点点头,再去看手里那本书时,感触比之前更深。

昨日霜降——竟是个和赵醒归一样的残疾人,能写出这么细腻感人的故事,应该是一位非常温柔、知性的男士。

卓蕴对赵醒归说出自己的想法,赵醒归深有同感,似乎还很遗憾:“我当时没看过书,不敢去勾搭他,后来才买书看完,就很后悔。他应该是个睿智风趣的大哥,为人很通透,唉……我应该找表姑去要个联系方式,只是隔了几个月,不太好意思。”

卓蕴说:“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想去就去,他可是咱校友,你真想勾搭肯定勾搭得到。多有面儿啊!认识一个大作家,搞本签名书能吹三年!”

“再说吧。”赵醒归笑着摇头,“都快一年了,你不提这本书,我都要忘了,当时真的很感动,觉得他好厉害,还有他老婆,也非常优秀。”

卓蕴看着他:“那我优不优秀?”

“你当然优秀啦!”赵醒归向她伸手,“过来,抱抱。”

卓蕴放下书,蹬掉拖鞋就扑到大床上,被赵醒归抱了个满怀。

“我一点儿也不羡慕他。”赵醒归抱紧卓蕴,闻着她头发上的香气,“我老婆天下第一优秀,最聪明最漂亮最温柔最可爱。”

卓蕴满意了,窝在他怀里说:“赵小归,你会比那位师兄更厉害。”

赵醒归浅浅地笑:“嗯,我会努力的。”

——

这个暑假,赵醒归和卓蕴在观县住了一个多月,边琳正式升级为丈母娘,对赵醒归好得不像话。

卓蘅七月时留在上海为导师干活,有钱赚,直到八月初才休假一周,回来看妈妈和姐姐,还有他的新晋——姐夫。

这些年,卓蘅习惯叫赵醒归全名,最多随妈妈和苗叔喊一声“小归”,可这次,边琳郑重地提醒儿子,辈分不能乱来,如果卓蕴是卓蘅的妹妹,那卓蘅可以叫赵醒归“小归”,可卓蘅是弟弟,他就必须叫赵醒归为“姐夫”。

卓蘅疯掉了,死活不肯叫,嚷嚷着:“他比我小啊!!”

“比你小怎么了?”边琳说,“比你小也是你姐夫呀,他俩都领证了,你不能乱叫,不然没礼貌。”

卓蘅反抗了好几天,最终败下阵来,在一天早上吃早餐时,看着赵醒归和卓蕴左手无名指上的婚戒,哼哼唧唧地喊:“姐,姐夫,早。”

卓蕴一口面汤差点喷出来。

赵醒归则吓得手一抖,勺子里的馄饨都要舀不住。

两个年轻男人默默对视,赵醒归抿抿唇,回了一句:“早,小蘅。”

卓蘅:“……”

——

卓蕴去纽约前,和赵醒归一起回了一趟梧城看奶奶,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登记了,纷纷表示祝贺,赵美芳问赵醒归什么时候办婚宴,赵醒归看了眼害羞的卓蕴,回答:“等我硕士毕业吧,不急。”

九月初,卓蕴已经在纽约开始最后一个学年的学习,A大也已开学,赵醒归升上大四,开始准备申请学校,课余时间,依旧会去篮球队打球。

小赵同学十九岁那年录过那则让他爆红几个月的轮椅篮球招募令,拜“画外音”季飞翔所赐,从那以后,篮球队的队友和赵醒归的同班同学都开始喊他“小乌龟”,这个在他受伤后沉寂三年多的外号,愣是变得天下皆知。

也是因为赵醒归长得太帅,使得那则招募令效果卓越,真的有许多下肢残疾的男孩女孩慕名赶来篮球队参观、体验,把徐涛乐得合不拢嘴,挑了不少有潜力的好苗子加入钱塘队。

这三年,A省轮椅篮球男队、女队的实力都有提升,每次出去打国内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