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3章 一个出钱一个得名(2 / 2)

家企业有什么?张振平收购这家企业的时候,这家企业已经倒闭了。

等于说张振平就要了这家企业的一个名字,借壳发展,现在就成了祸事。

不过叶枫也不是没见过这种事情,多加宝和王老吉之间的知识产权案例不就是类似于此某,多达几十起的官司,今年告你赔几百万。

明年告你赔几千万。

后年告你赔三个亿。

网上多的是开玩笑的段子,某凉茶靠着打官司发家致富,不仅仅是凉茶的竞争,旭日升,健力宝之类企业,不都是因为如此泯然于众人矣的么?

叶枫不想走这些人的后尘,虽然他不存在知识产权的问题,但是对于有些人来讲,整你只是风向稍微变一下的事情。

易如反掌也可以说。

要知道,真相两字,永远只存在少部分人手里。

叶枫知道自己缺一个关系非常硬的人做盟友,唯一认识的也只有孟芸和孔荆轲的爸爸,孟芸的性格应该不会参与到他的企业里面。

至于孔荆轲她爸孔仲。

叶枫也一直对这个冷血的男人心怀敬畏,财帛动人心,叶枫不敢去拿自己的肉去挑衅这头枭雄似人物的胃口。

也就在叶枫因此焦虑的时候,体育局的人找到了陈孟杰,当初“澜山俱乐部”成立的时候,体育局在里面做了不少的事情,对俱乐部的正面形象也定了格调,做了推广。

作为反哺,体育局跟陈孟杰提出了条件。

第一,“澜山篮球俱乐部”已经注册快半年了,体育局的意思是澜山俱乐部要将篮球俱乐部运转起来,并在五月份之前举办一场全市范围内的业余篮球联赛。

第二,比赛奖金要由澜山俱乐部来出,并且体育局要作为主办方出现在宣传上,最终的比赛场地要在市体育馆举行。

说白了。

澜山俱乐部出钱,体育局得名,得政绩,上半年的业绩报告表也会漂亮一点。

篮球俱乐部叶枫本来就不愿意搞,觉得烧钱,是陈孟杰主张注册篮球俱乐部的,事先叶枫也跟陈孟杰讲好了,篮球俱乐部作为澜山俱乐部的子公司,独立运营,不会注资,所以叶枫将举办全市业余篮球联赛的事全部推给了陈孟杰,让他自己去想办法。

这可就难倒了陈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