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如果离别二(1 / 4)

掌上明珠 北途川 3107 字 11个月前

29.

悯之走的第二个月。

国庆节后没多久, 天气渐渐转凉, 因为合作了一个大项目, 加班已经第三周了。

宋易把穿了两天的衣服换掉, 装进洗衣袋里让干洗店的员工来拿。

他洗了个头,打算今晚回家去休息, 出来的时候碰见肖恩慈。

用周乔的话来说,那是一个典型的南方姑娘, 有着水墨画一般的气质, 浓淡相宜的面目。很温柔, 说话轻声细语。

她是合作方派来的监工,和他们一同工作,她经常捧着热水杯像个小老爷一样弯着腰查看每个人的电脑, 但很少说什么。她会买咖啡分给大家喝。

她喜欢穿长裙, 头发偏到一侧,公司里的小年轻都很喜欢她, 暗戳戳地谋算着约她去看电影。

她总是能礼貌又不失体面地拒绝。

慢慢的, 大家都知道她对他们不敢兴趣。

或者说,她只对宋易感兴趣。

她从来不查看宋易的电脑。

她给每个人买大杯的美式, 唯独给宋易买双份的意式浓缩。

她在路上碰见任何人都礼貌地点头, 唯独碰见宋易时会笑。

她经常在楼下的意式餐厅吃焗饭,因为宋易经常会去那里。他总是坐在靠窗的位置, 肖恩慈会在他对面坐下来, 说:“好巧啊!”

宋易吃饭很快, 五分钟搞定一盘意面。他喝水很大口, 既不斯文,也不赏心悦目。他付完款就走,经常全程只在她坐下的时候抬头看一眼她,冷淡又不失礼貌地回一句“嗯”。

他从不好奇她为什么会在这里,也不好奇她为什么喜欢坐在他对面。

更不想知道,她任何的信息。

这很简单地可以归结为四个字:不感兴趣!

但肖恩慈乐此不疲。

她今天又遇见他,看见他洗头发,她就知道,她今晚要回家。——这是观察多天的结论。

有一股强烈的冲动驱使着她,让她口干舌燥,心跳加快。

“可以载我一程吗?我就租住在你家附近。我很会做夜宵的,作为回报,我可以请你去我家吃夜宵。”她眨了下眼睛,是一副半开玩笑的俏皮表情。

她知道自己很漂亮,漂亮有时候是张通行证,可以轻易地得到别人的爱、关怀,还有诸多其他的便利。

宋易凝视了她几秒钟。

在这短暂的几秒钟里,她觉得自己在被一种冷漠的目光审视,她看见他眉毛微微隆起,聚成小小的一个峰。

宋易单手叉腰,另一手捞着自己的风衣外套,头发还是湿的,整个人显得放诞不羁。他这个人很奇怪,回家之前总是要换个衣服,然后再洗个头发。明明回家更容易搞定的事,但却非要这样做。

有些人天生就比较古怪。

但她喜欢他这种古怪。

他在沉默了几秒钟后,终于开口:“抱歉,不太方便。”

他抬腕看了看表,“晚上七点钟,离最后一班地铁还有两个小时,我想比让我载你更简便。”他用同一种半开玩笑的语气回答,“最好不要随便上一个陌生男人的车。我也不太喜欢带陌生女人,我女朋友心眼丁点儿小,我不太希望她不开心。”

那是第一次交锋。

肖恩慈笑了笑,“啊,还想着蹭个便车呢!看来不能占便宜喽。”

宋易礼貌地微笑,侧身,绕过她,走了。

晚上风已经很冷了。

落叶被吹得打着旋儿,萧瑟的秋意渐渐地浓烈了。

他忽然又担心他的悯之,那个个头不到一六五,抱起来很轻,身材娇小的可以整个钻进他怀里漂亮又善良的悯之,她很喜欢笑,待人和善,很少生气,只有他才能惹她跳脚。

她在奥地利不知道如何了。

据说那边很冷,她有很多华人朋友,她的英文不错,也会点儿德语,但她说周围人说英文反而多,她经常被人约着出去逛,因斯坦布尔有个大叔是陆季行的朋友,她去那边做客的时候,和大叔的儿子一起去山脚下看风景。

宋易吃了好几天飞醋。

不知道有没有臭崽子们去骚扰她。

她前段时间还在说路上看见一个蓝眼睛黄头发的白皮肤男孩,形容他像是童话里的精灵王子一样漂亮。

宋易警告她别瞎想点儿有的没的。

……

他路过楼下的餐厅,进去打包了一份浓汤,汤装在纸杯里,他揭了盖子,就着喝了一口,毫无形象可言。后来周乔总是啧啧感叹,就他这糙老爷们儿的形象,不知道肖恩慈看上他哪里了。

冒着被人唾弃的风险都要上赶着当第三者。

宋易钻进车里的时候,给悯之打了个越洋电话,她那里是下午,要比这里早两个小时。

悯之略显软糯的声线从听筒里传出来,“你今晚不忙嘛?”

他便满足地笑了,“嗯,我偷懒,回家睡觉。在做什么?”

悯之举着手机给他听,“在回宿舍的路上,有个盲人大叔在拉小提琴,我在听。”

“嗯。宝贝……”

悯之“嗯?”了声。

“我很想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