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七章 联盟(1 / 2)

开海 夺鹿侯 1105 字 8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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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发现自己和淘米部的认知是存在差别的。

在行军开始前,他以为是他们呼兰部的小伙子们娶了淘米部的姑娘,但行军开始后才逐渐明白,是淘米部的姑娘们娶了他们这些小伙子。

尽管大家都有蒙古血统,但生活方式有着根本上的区别,淘米和易洛魁联盟的其他部落成员都是母权部落……只有呼兰是父权部落。

别人的儿子都是没有继承权并终将成为‘外族人’,如果套用其他母权部落的世界观,他所为之骄傲的‘呼兰部’,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他的小伙子们别管是汉人旗军还是蒙古女真勇士,终将会在这片土地上娶妻生子,然后呼兰部就消失啦。

比方说在此次呼兰部出丁七百、淘米部出丁三百的行军中,两个部落只有一名战争领袖,即呼兰。

呼兰是千户,他做呼兰部的战争酋帅很正常,但在淘米部眼中呼兰是他们的女婿,做淘米部的酋帅才是正常之举。

不过在呼兰和部下讨论过这个问题后发现,别人都是母权部落对他们来说是个巨大的优势,因为在嫁娶过程中男子会失去原本部落的继承权,但却拥有对方部落的继承权。

而在男子质量上来看,他们这帮中华男儿有着原住民不可匹敌的优势,汉人旗军与蒙古骑手都经过严格的训练、女真勇士们也自幼生长在山林中,体格比之原住民非但不落下风而且还更加强壮。

并且他们普遍更干净、在苦兀岛的学习也让他们掌握更多知识,善于使用并装备大量火器、强弓、铠甲、马匹,让他们拥有比之原住民高超的战斗力。

这些‘嫁’出去的勇士去继承别人的部落,看上去……十分可期呀。

如此看来,呼兰欣喜地接受了呼兰部即将消失的宿命,并制定出他离开金城后首次作为军事长官提出的长远规划,即在接下来的行军与战斗中,散发男儿魅力,尽可能嫁给更多部落。

总的来说,呼兰是习惯跟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生活在一起的,除了名字。

在穿越漫长的草原与湖边漫无边际的茂盛丛林的行军中,呼兰对淘米部更加了解,也结识了更多受易洛魁联盟召集的部落士兵。

原本人口部落的淘米部在得到呼兰加盟后转眼就成为拥有上千士兵动员能力的大部落,这为他们赢得了声望。

原住民部落以土地为行政区划,部落上面是以力量为基础的联盟、下面是血缘为纽带的氏族,每个部落都有一个或多个氏族,各个氏族以动物命名,狼、熊、龟、海狸、鹿、苍鹭、鹰等等,都是他们见过的动物,氏族的名字往往也是其中部众的姓氏。

每个氏族都有那么几套名字,原住民能从一样的名字中分辨出谁是谁,但呼兰不行。

他的岳父被叫做智狸,小舅子也叫这个,为了区分开来,呼兰部统一将呼兰的岳父称作‘智慧的大狸子’、小舅子叫‘智慧的小狸子’。

没办法,氏族的名字天然为人们带来氏族的权力,因此所有人都拒绝改名。

原住民有一套属于自己的行军方法,各个同行的部落在路上相遇只是打个招呼,然后选择另一条路线,没有任何部落会像呼兰部这样集体行军,他们都分成一支支小股部队,行走不同的道路获取食物来应对漫长的路途。

易洛魁联盟的一切都被呼兰看在眼中,冬去春来,他们的行军路线早被易洛魁联盟的骑手规定好,途经的大小部落都会为他们准备必备的食物与物资供应,让呼兰感觉就像在大明境内途经各县的情况一样,只是规模要小得多。

他们集结的兵力令呼兰暗自咂舌,仅仅是他在路上所获知的,为五大部落之下的各个氏族均派出上百人乃至数百人来参与即将到来的战争。

实际上战争已经开始了。

呼兰与智狸率领军队离目的地越来越近,他们越能见到众多属于联盟的氏族村庄,他们居住在木质长屋中,一个村落普遍有四五十个长屋,村庄外缘有木桩篱笆与田地,披着皮毯的易洛魁人在田间劳作、执行渔猎或烧陶编筐。

更多鼻与身体钉着兽骨装饰的部落战士则七人至十余人地聚在一起,大多数时候他们磨砺兵器准备战斗,有时也用木质的球拍在大空地上立个网子来打球。

人们对呼兰的军队没有太多惊异,尤其在了解他们是人丁不旺的淘米部大举接纳的外来氏族之后——经常会有部落这样做,外来人有时候是战争俘虏、有时候是从别的地方迁徙过来的部落,这在见惯了部落兴衰的原住民眼中没什么特别。

尤其他们长得还差不多。

他们也见过马匹,从法兰西人那他们见到了很多马,而且在战斗中还缴获了一些凶猛的驮兽,唯独对来自明朝的甲胄与火枪感到极大的新奇。

至于这个被接纳的所谓呼兰部没有女人这件看起来非常奇怪的事,对易洛魁人却完全没有一点儿奇怪的。

穿着兽皮裤赤膊披毯手持斧头的部落战士在问明白呼兰部的来路后,对他们没有女人表示同情,随点头的动作头上作为装饰的鹰羽一颤一颤,对同伙道:“看吧,女人是天上掉下来的,并不是每个部落都能捡到。”

在他们的神话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