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五章 会战(1 / 2)

开海 夺鹿侯 1121 字 8个月前

.,

二月十九日一早,晨雾还未散去,应明的部队在温切斯特西北十五里的山林边缘布阵。

地势对他来说并不算好,因为他的身后有一条名叫泰斯特的小河,但这已经是他所能找到最好的地方了。

起伏的山丘与密林能让新归附的三个普利营进行隐蔽活动,也能对试图在平原上践踏步兵阵的英格兰铁骑进行阻击。

担任中军的仍然是他手上最精锐的武装力量,八百北洋、艾兰混编骑兵,在田地与密林的交界处,战线最前方依然是可靠而勇敢的苗洛魁武士。

战争让农民四散而逃,农时里荒芜的田地中被苗洛魁挖出两道弧形壕沟,为了延缓敌军骑兵,壕沟比平时挖掘得更宽,实际上这东西在攻势中未必用得上。

但士兵需要它们来壮胆,万一攻势不利,至少有工事可供据守。

原本应明的理想状态是挖出三道壕沟,但苗洛魁士兵的主要受训方向是最适合他们的战阵与新兵器训练而非更加细致的战法,因此挖掘工事能力不能达到要求。

北洋军能用两个时辰干完的事,他们四个时辰才能勉强干完,工事验收还不是那么令人满意。

当英军出现在地平线上,气势着实令应明小小地惊讶了一番。

他在艾兰与英格兰部队交手多次,又从普利县一路东征至此,遇到的英格兰部队不算少,但那些敌军都带给他一种乌合之众的感觉,即使铠甲兵装不算差、武器装备不落后于西法诸国,但总是没有像样的军阵。

每一次看敌军上阵都有准备要去打群架的感觉。

这次例外,通过望远镜,他看见远处原野里最先出现的是由十个小方阵组成的大步兵横阵,几乎有两千人。

端着盾牌的步兵上依然印着各式各样的纹章,但他们不再高举各个家族的旗帜,各个方阵的掌旗官都举着大小相同、颜色相同的花纹,只是在旗帜一角有不同的罗马数字标识。

看上去是赶工之作,但毫无疑问在应明看来这非常简单有效,富有实际意义。

应明认为这种简单的指挥手段适用于军事水平不太高的将军率领军事水平同样不高的士兵,比方说他和他的普利营;也比方说萝卜先生和他的萝卜兵。

当一个厚实的大横阵在阵前站定,其后又跟着军乐缓缓上前一个大横阵站在其后,旗帜完全一样,只是颜色不同。

护持在两翼的是两队轻甲、重甲混编的骑兵队,除此之外,步兵与骑兵之间还有两个炮队,六门青铜长炮。

近七千名士兵,以全然不同的军阵布置出现在英格兰战场上。

这个数目已经超过应明的斥候早前报告敌军预计兵力,甚至在路上还被第三牧野营杀死数百,一支庞大的兵力。

罗伯特·达德利伯爵对此也是骄傲的,盛名之下无虚士,作为英格兰最有希望让女王休产假的男人,他有足够骄傲的本钱。

这些士兵完全由他短暂整编、加以训练,用最新式的欧陆方阵战争方式来弥补登记水手中缺少贵族的劣势,采用短暂任期的方阵小队长的方式来替代贵族在战斗中的存在。

他已经找到了窍门。

以往的贵族征召兵,动员能力很高,但普通士兵战斗能力极低,且贵族是战斗的中坚力量,基本上贵族死掉、逃掉,所率部队也灰飞烟灭,而且难以重新整编。

但军官不一样,尽管军官的战斗能力并不高,死伤逃逸同样会让部队崩溃,但只要从中再提拔任命一个军官,就能把部队收拢后重新整编。

主导战争的由贵族变为平民,能让大封建主更好的承受损失,不至于出现被俘虏数百贵族后整个国家十年二十年缓不过劲来。

罗伯特伯爵甚至在考虑,当战争的形势变成这种,部队大量使用火枪也就成为可能,就能淘汰掉普遍更难用、更难造、威力更弱的长弓。

不过眼下,他得打完这场仗,才有顾虑其他事的机会。

双方对峙了近半个时辰,应明不知道对手为什么不进攻,可能是昨天有斥候过来看到他们在修造工事,不过他也不在乎,这正合他的心意。

他不知道英军的伙食如何,反正他的部队早上先吃了饭才来列阵,北洋的训练要求一般情况下饭后半个时辰不准剧烈运动。

应明不知道原理,不过既然军府都这么要求,最好别那么干就对了,所以他的部队都不准说话、全盘腿在原地坐着消食。

等时间一到,看敌军还没有上前的意思,战鼓声便绵延不绝地响了起来。

令旗招展下,战阵最前的第一牧野营将宽木板搭上战壕,列队齐出;而后两个普利营跟上一左一右,另外两个牧野营夹着个普利营上前,大军阵向敌军排山倒海般压了上去。

他们带了些虎蹲炮与佛朗机炮,行动不便的镇朔将军依然留在大营。

明军这边一动,对面的萝卜军很快也随即而动,迎着明军缓缓向前走着,看上去在保存体力。

等到两军相距仅有四里,明军缓缓以不太规则的队形停住脚步,整队、将佛朗机炮从驮马身上解下,调转炮口,整队后继续由艾兰士兵推着前进。

部分推着板车的士兵已经将板车作为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