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孟信(1 / 2)

开海 夺鹿侯 1120 字 8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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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雷克的部队再次集结,向南方大山席卷而下。

并非德雷克想要南下跟明军打仗,而是不往南走就没办法,秋天要来了。

苏格兰诸部皆缺少壮男,先前受伊丽莎白感召南下作战,也错了过耕种土地最好的时间,眼下他们除了要去南方抢一把,再无别的出路。

有赖于应明布置在边境的斥候,刘汝国能在德雷克南下之初便收到消息,顺天安民义军扩编后的五队人马倾巢而出,在山北布防,打了一场漂亮的伏击。

而后德雷克北撤,被刘汝国一路追至山区西北名叫曼彻斯特的城郊,是德雷克的二道防线。

这座城并无坚固城防,但城镇被三条河环围,围城持续多日。

刘汝国的大军被调往此处,德雷克的援军也向城镇增兵。

控制曼彻斯特,就掌握了西部利物浦的出海口,就掌握了通向北方或南方的道路。

而谁能控制河流,谁就能控制曼切斯特。

城南原野中并不宽广的默西河,成为战役最关键的地点,渡过河流,对刘汝国的部队来说,渡过河流,北方目力极尽处的繁华城镇,就是唾手可得的战利品。

双方援军皆至,在河畔展开惨烈的反复争夺,战斗已经打响十七天了。

孟信在河南岸的树下单人壕里用通条疏通着铳膛。

他是艾兰人,生在艾兰南方叫不上名字的小地方,家中兄弟姐妹极多。

前年刘汝国起兵打到他家乡,单靠一家之力就能把富商宅邸抢得干干净净,后来带兵的山东移民成了他大姐夫、传令兵成了他三姐夫。

整个家族跟着姓了孟。

再后来,给贵族当马夫的大哥先做骑兵,往北方打时当了总旗;身强力壮擅用伐木斧的二哥做了刀牌手,在普利用盾牌砸死一个贵族弄了身板甲。

四哥跑得快做了传令兵,不过到现在也没给自己混上战马;六弟在另一个部队当长矛手,他过去是个猎人,后来大哥给他弄了张钢弩,当弩手。

他们整个家族的男丁跟随刘汝国席卷整个艾兰,又登上英格兰人的土地,一直走到这。

孟信咬开木弹药筒,向铳管里装好弹药,从单兵壕里抬头看了一眼河滩上仰面躺着四仰八叉的尸首,那个来打水的英格兰人不知脑子哪里出了问题,要越过河流。

他混着汉语轻声骂骂咧咧,用火绳在铳柄熏出个黑点。

他吹了吹,上面已经有三个黑点,这是第四个。

英格兰人在河对岸立起许多尖头木杆,很高,有些木杆上面戳着人头,有些还空着。

距离有点远,孟信看不清那些头颅的面孔,但他知道上面有一个是他大哥。

那是十几天前第一次战斗,他们追过河岸,骑着战马的大哥尤其勇猛,被敌人的伏兵用长弓射死。

孟信的大姐在俩月前才送信过来,说生了两个男孩。

本来姐夫想回艾兰一趟,结果走到一半北方开战的消息传过去,他又在出征前几天回来。

大哥死后第二天,那些尖木杆就在对岸立起来,姐夫要在夜里把大哥的头颅偷回来,可是去了就没回来。

所以那些被穿在木杆上的脑袋也可能有一个是他大姐夫的。

刚进部队时经常欺负他,也在战场上照顾他的兄弟是牧野人,以前跟着白老虎做事,后来加入部队,前几天在他眼前被射成刺猬。

还有个入伍没仨月的英格兰孩子,是在山区加入他们的,总是唯唯诺诺,胆小极了,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跟大哥同一天被骑士踩成了一滩泥。

他想拼起来的,他试了,可丢的那条胳膊怎么也找不到。

孟信挠了挠发痒的脑袋,空气里到处散发着难闻的气味,他的腿又开始疼了,在麻布裤开着的裆旁边,大腿上被箭射破的伤口正在溃烂。

他有点想向天主祈祷,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只是拿起土坑里沾着泥土的饼子往嘴里咬了一口,抬头望向河对岸。

辎重有几天没往前线送了,吃完这块饼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上下顿,所以孟信已经有三天就吃个半饱了,胃里的饥饿感时时刻刻折磨着他。

这场战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艰难,昨天做传令兵的四哥给他送来二哥死在不远处村子里的消息。

就在五天前。

一支英格兰部队的小队从侧翼袭击了一个村子,二哥带人前去支援,情报上敌人的数量太少,实际要多得多,最后是被逼进屋子里活活烧死的。

反攻还没开始,将军让他们等,据说他们是在等待来自后方的援军,伦敦府的总兵会给他们调拨一支非常善战的部队来支援他们。

孟信不知还要等多久,也许再等下去,三姐夫、四哥、六弟,还有他这里的战友,都会死在这。

对岸来了两个人,穿着锁子甲,身上罩着不知是哪个贵族的纹章,猫着腰弓着背,好像那样走路就不会被发现。

怎么会不被发现呢?

孟信盘算着壕沟到河畔的距离,至多只有五十步,用眼睛一扫就看见他们了。

他们俩可能是想来取回尸体的,又或者只是想把尸体上的装备捡回去。

不过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