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 裴嚣(1 / 2)

开海 夺鹿侯 1123 字 8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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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的东洋旗军都活的不容易,离夷格兰太远,又离陈沐太近。

他们在世界其他地方的袍泽,比如驻防西班牙大明港的兄弟,凭一张天生长得就像强者的脸就受人尊敬,甚至不需要违反军纪就能过上很好的日子。

在夷格兰就更不必说啦,随便一个人都能立下非凡功勋,升官像坐了神威机关箭。

甚至哪怕再远一点儿,乘坐战舰离开墨西哥湾,进行航期超过三十天的任务,在船上都是每日啤酒、朗姆酒管够。

没办法——超过一个月,木桶里装的淡水就会开始发臭或生出绿藻,不喝酒也没别的东西可喝。

只有他们这些就在陈沐眼皮子底下的旗军,日子过的最不舒服,亚洲是讲究个一视同仁的地方,除了西班牙人,他们谁都不能瞧不起。

实际上在法律层面上,西班牙人也是不能瞧不起的,只是西班牙人在他们手底下连吃好几场败仗,从来没有那次战斗把他们打得心服口服,这种瞧不起就算是军法都没法改变。

倒不是说旗军必须要瞧不起谁来给自己找存在感,实在是他们在这儿真的没太多存在感。

过早的把西班牙人收拾干净,让他们失去了军功升迁的机会,只剩下没完没了地操练亚洲土民新兵。

其实要是在本土,他们的月俸确实不低,除了当年募兵契约该给的俸禄,还依照自身担负职责给予每月津贴,算下来留在亚洲的老旗军每月都有五两银子,本该过上非常体面的生活。

问题就在于亚洲流通的货币不是银子,是通宝这个东洋大帅拿来为朝廷敛财的货币。

六七千通宝,不禁花的呀。

就靠着那点吃饱穿暖没问题、大富大贵不可能的月俸,承受着军法约束的条条框框,烟不让抽酒不让喝,没仗打还不让做买卖,尤其是——整天看别人抽烟喝酒做买卖。

相对来说,亚洲过得最舒服的北洋旗军,还是早年就被外调出去,担任地方要职的人物。

比如说早年跟西班牙人打仗立功,受封常胜巡检的裴嚣。

他的日子可是舒服,早年在顺天府地面上就是巡检弓兵,赶上北洋募兵,以骑兵的身份来了亚洲,明西战争冲死个西班牙骑士还受了伤,养完伤仗也打完了,当上了巡检官。

在大明巡检官是个没什么力量的官职,位卑权轻管事杂,但到了亚洲,成了地界上什么都管的重官职,只要跟治安有关,他们捕盗荡寇平叛捉走私,什么事都管。

对裴嚣来说尤其如此,从常胜县到大西港,从巴拿马到佛罗里达,除了常胜巡检司是陈沐设立之外,二百三十七个巡检司全部由他设立。

其实早在其担任常胜巡检官时,裴嚣的日常收入就已经超过旗军同僚了,常胜作为本土到亚洲最大的商港,单单是查抄走私一项就能让他获赏颇多。

等到后来设立其他巡检司,裴嚣便被升做常胜总巡检,管辖常胜二十四处巡检司,已经能时不时带麾下弓手讨一讨强盗山贼,驾驭福船截击走私商人,甚至都给常胜县创收了。

常胜的走私没什么特别,绝大多数货物在海关报备后都准贩运回国,主要就是硝石硫磺或者是成品的火药、另一个就是烟草。

硝石与火药只有东洋军府的官船能运,所以算走私;牧野的烟草不准贩卖在东洋以外的地方,这是专门拿来跟欧洲换金银的东西,也是走私。

硝土与火药走私的少,大部分回本土的商船走私的都是牧野烟。

亚洲的各县其实在管辖地域上相当于府,下辖诸多巡检司的总巡检也归知县节制,查获的走私商货在截获后也归常胜县处理。

常胜知县是邹元标,久而久之,邹元标就有了特殊的销赃渠道……有一批过去从李禹西那购入烟草向欧罗巴贩卖的商贾搭上邹知县这条线,用稍低的价格直接从常胜进货,贩往西班牙。

邹元标跟陈沐商量,陈沐二话没说就准许了。

在陈沐眼里这是个经济帐,走私商人从李禹西那买货,都论箱买,一箱三百包、一包在没出海前向军府缴税二十八通宝。

原本向东出海,在海关要再缴八十八通宝的税。

他们不往东走,这八十八通宝陈沐是收不到了,但是被裴嚣卡住,不单单常胜能收到高额罚金,货物没收后再以低于李禹西一两成的价格转卖,是又挣一笔。

回头出海,军府还能再收八十八通宝。

基本符合陈璘经济学——如果买货的也是走私商人,且再被巡检司卡住,那就真是陈璘经济学了。

南洋大臣在南洋不就这么卖军火的么。

军火不是货物,买军火的人才是货物。

为这事,军府还专门给巡检司查抄走私商人依据走私货物量定了赏格,有钱拿巡检队长们带着弓手查走私也起劲。

后来裴嚣就因为查抄走私得力,升职进了东洋军府,总巡检官长,司职协调诸县总巡检,并主管军府治所墨县治安。

亚洲二百多个巡检司,每个巡检司都是一个百户所的编制,近三万弓手一部分负责各县、乡、村的治安,另一部分则在西海岸查走私、东海岸查偷税。

东西两海岸的巡检司查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