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辛弃疾,霍去病(2 / 4)

而且天赋好吊。

破阵,不用说,勐将必备天赋。

词中之龙,用诗词攻击,应该是群体攻击,而且伤害巨大。

文武双全,不管是炼气实力,还是炼体实力,再提升50%。

辛弃疾,是领地内强大而稳定的战力,而且增加领地的文化素养。

让领地内涵勐然拔高一档。

被重生的英灵,都精通天道字体,改天搞一些原住民书籍,稍一学习,就是博学之士。

辛弃疾天道规则可能塑造的太完美,让其除了炼体法门和炼气法门外,只拥有一个SSS剑技和一个六级的剑法精通。

专属剑技,易天学不太会!

霍去病,是让人扼腕叹息的一代明将。

如果说华夏古代寿命短,三十多岁不算英年早逝的话,二十出头病死,绝对是天妒英才。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因为霍去病和卫青,匈奴不敢再勒索大汉,更不敢劫掠北疆,只能在西迁的路上传出悲歌。

大诗人杜甫曾歌颂:汉朝频选将,应拜霍嫖姚。

历代歌颂霍去病的诗人比比皆是。

率领八百骑兵深入大漠,功冠全军,十八岁封冠军侯。

十九岁,指挥两次河西之战,歼敌十万。打通丝绸之路,扬大汉武功威名。

漠北之战,长驱六举,电激雷震,饮马瀚海,封狼居胥。

达到华夏将领的巅峰高度。

封狼居胥,开疆万里,也成军人最大的荣耀。

性格沉默寡言,沉着悍勇,骑射无双。

他不喜欢论孙吴,但用兵却暗合兵家之道。

名去病,却仅23岁病死,令人扼腕长叹。

易天从霍去病的天赋中,能看出他是一名统帅型将领,而且最好是统帅骑兵。

除勐将天赋武威外,霍去病的封狼居胥和冠军两个特殊天赋,极为夸张。

如果霍去病统帅八百骑兵,这支骑兵攻击力提升40%,士气提升50%,勇气提升50%。

这简直是斗志昂扬,悍不畏死!

无敌骑兵!

“霍去病拜见领主,多谢领主再生之恩!今后为领主驱使,马踏之处,皆为领土。”

霍去病向一天一拜,和关羽、岳飞不同,他没有受过什么挫折。

即便死亡过一次,有过大遗憾,但话语中依然可以听出年少轻狂。

霍去病身高一米八,皮肤白皙,眉目疏朗,按理说这是书生气质,但霍去病眉宇间有一股英气。

“去病请起!”易天将霍去病扶起来。

“尘归尘,土归土……”

“辛弃疾,拜见领主。谢领主再生之恩。今后不再有大宋辛弃疾,仅为领地一小兵矣。”

辛弃疾缅怀过后,向易天拜礼。

虽然是天道规则创造他们,但他们都知道,自己是因易天而生。

天道规则让一个人复活,要耗费巨大力量,领主脱颖而出,消耗重宝,他们得以再生一世。

辛弃疾一身素袍,和霍去病相反,他的样子不像是文质彬彬的书生,他目光犀利,健壮如虎,倒像是威风凛凛的将军。

“大争之世,不论是原住民,还是我们领主,都如蝼蚁一样被摆布。天高欲登天,海阔定跨海,我与诸位一起成长,揭开这个世界的答桉。”

易天将辛弃疾扶起后,豪情壮志地说道。

“登天跨海,死生同领主!”

岳飞、霍去病、辛弃疾三人一齐拱手。

“霍去病,岳飞,辛弃疾。你们都是我族人杰,希望你们能携手共勉……”

易天向向三人互相介绍。

岳飞和辛弃疾,久慕霍去病大名。

辛弃疾和岳飞,应该是很有共同语言的。

岳飞死的时候,辛弃疾两三岁。

辛弃疾在山东沦陷区长大,小时候就听过岳飞的英雄事迹。

辛弃疾在岳家军大本营江陵时,触景伤怀,还写过咏怀岳飞的词。

辛弃疾也写过关于霍去病的诗,在名篇《永乐遇?京口北固亭怀古》中,辛弃疾用霍去病封狼居胥的伟大功绩,来嘲讽刘义隆好大喜功,不自量力。更借以更深的寓意。

“君等初至,对领地不甚了解。君等互叙观摩领地。吃宿之地,待我修炼之后,亲自为君等安排。”

到易天练武的时间,他只能说抱歉。

夙兴夜寐,一日不敢懈怠。

易天已经初掌握修炼武技剑

技节奏。没有必须的事情,易天不会打乱这个节奏。

三维灵力提示是其次,易天现在最想要的是,将天冰掌、天焰掌无双剑技提升。

待岳飞等人离开后,易天又将水麒麟打发去玩。

炼体、炼气、武技、剑技,日常四连。

力量加1,体质加1,敏捷加1,灵力加2。

随着沙棠灵树的诞生,进步越发明显。

武技、剑技也在进步,但距离突破还差很远。

“璃月、七芯,给你们安排点活。”

易天叫住采蜜采花露回来的璃月七芯。

“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