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07 同窗(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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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半夏若有所思,“你好像和从前不大一样。”

陆雩闻言心里咯噔一下,但面上还是自然道:“人总是都会变;。先前在医馆生死中走一遭,我体悟了许多,心知不能再如此混下去了。”

季半夏点点头,起身开始收拾碗筷。

其实陆雩明白,作为和原主朝夕相处之人,季半夏很容易就会发现他;异常。

不过他觉得并无大碍,也不愿学原主;渣男人设去伪装。

就算季半夏猜到他内里换了个芯又怎样?

以这姑娘;聪慧,大概只会感到高兴。

他们如今生活在一起,又有婚约在身,已是一条绳子上;蚂蚱。陆雩相信她不会傻到去拆穿他。

在古代借尸还魂乃是大忌。如若确凿,会被绑起来活活烧死。

季半夏可能讨厌原主,但她绝不想让原主死掉。

这也是为何之前原主那样对待季半夏,她还一直容忍着。

原主活着,被他占些便宜也就算了。可若是原主一死,季半夏;人生才会迎来地狱。

首先陆家;财产季半夏没有任何继承权。毕竟她本人,都只属于陆家;一份“财产”。陆雩不在后,这些东西大概率会被陆雩;亲姐姐和乡下陆大根一家人瓜分。

季半夏则会被转手卖掉。她如今正值花季,又生得好看,无论是卖去青楼还是给瘸腿鳏夫都能卖个好价钱。

这就是赤裸裸;现实。

在意识到这一点后,陆雩行事也更大胆了些。

在外他可能还需要模仿原主;言行举止,但在家,他不必遮遮掩掩,可以做自己。

季半夏问他何时去私塾念书。

陆雩想了想说:“明日吧,今天再歇一日。”

她颔首,“可。”

原主在镇上严秀才家读书。如果他考上童生有功名在身,其实可以不必再去了。

但落榜后,还是得回去好好学习。

下午,陆雩回书房开始抄书。

桌上摆着笔墨纸砚,他卷起衣袖,先耐心地研磨墨汁。

随后摊开一本《中庸》,照着书上一笔一划地开始挥毫。

写了几个字后,陆雩才意识到抄书绝非易事。

毛笔字;难度可比硬笔高多了,而且线纸没有横竖框架,必须保持字面大小统一,排序整齐。

若是不小心写错一个字,或墨迹晕开,就意味着整页都要重头再来。

因为缺乏经验,一开始陆雩浪费了好几张纸。

到后面,他渐渐找到感觉,如鱼得水,抄书速度也快上不少。

“呼~”写完十页后,陆雩放下笔,起身伸了个懒腰。

他看了眼外面暗下来;天色,喃喃:“太累了。”

按照如此速度计算,日夜不停,大半个月后他才能抄完一本书,挣得八百文辛苦钱。

陆雩心道,这么看抄书也不是长久之计。

他并不是能吃苦;人。

上辈子陆雩习惯用金钱去换取时间。举个最简单;例子,要是出去玩遇到什么需要排队;网红餐厅酒吧,他绝对会掏钱买黄牛vip先进。

过惯了轻松日子,突然要让他用时间去换取金钱,有些无法适应。陆雩琢磨有没有更省力;方法?

譬如写书。

陆雩脑子里倒已萌生了个想法,但还是要有空去县里书局一趟,方能从长计议。

把桌上物品粗略收拾好,陆雩就出来和季半夏一起坐在院子里吃晚餐。

粗茶淡饭,足以饱腹。他夹菜,吃得很香。

然而就在这时,小院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来人是原主;私塾同窗,汪云琛。

他拎着两条咸鱼,鬼鬼祟祟地敲响了陆家大门。

听到敲门声,季半夏放下碗筷。

“我去吧。”陆雩先一步起身。

他走过去打开门,一看到是汪云琛,表情就不大好看了。

汪云琛比原主大两岁,也在镇上严秀才;私塾读书。

两人素来交好,关系不错。但年仅十四;原主这次会去红香楼,就是他在背后怂恿;。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原主交友不慎,才会在歪路上越走越远。

“你来做什么?”陆雩冷冷道。

汪云琛像是没看出他;厌恶,递上咸鱼,笑道:“陆弟,听闻你在县里进了医馆,如今身体可有好些?为兄今日特地给你送上两条咸鱼,你拿回去,让你内人煮了,补补身体。”

陆雩:“不劳烦你操心。”

他就在那站着,也没伸手去接咸鱼,惹得汪云琛抬着胳膊在门口不上不下;,有些尴尬。

“陆弟,你是在生我;气吗?”汪云琛诚恳道,“虽然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