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签约(2 / 2)

“系统。”

没有在乎琳达投来的“这是什么鬼名字”的目光,奥斯蒙德为他们倒了两杯水,注视着律师将文件一一摆在桌上,忍不住出声询问:“酬金直接转账或者寄支票就好了,还需要专程跑来签文件吗?”

律师向他解释了一遍:“...总之,现在希望你愿意签署这份合同,将版权交给法米娜,作为报酬,法米娜会追加八万元的费用给您。”

八万?

这么多?

为一只广告花了十万美元?这价钱都够新世界电影的罗杰·科尔曼、那个抠门的家伙拍一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剥削片了。

他挑了挑眉,忍不住感慨道:“真大方,Calvin Klein合作波姬·小丝拍摄的广告都没给广告导演这么多钱。”

他原本以为投稿即默认版权归属法米娜,毕竟不少公司都采用了这个套路。也许是为了尽快进军美国市场,法米娜属实是还有些良心。

琳达解释道:“两只广告法米娜都想要买下,打电话叫外卖那条会翻拍成猫粮广告。所以实际上这是两条广告的价格。”

虽然已经放下心,觉得眼前的人应该就是版权所有者,但约书亚还是为了以防万一开口询问:“胶片的原件您还有保存吧?”

“寄给你们的就是原片。”

奥斯蒙德向后靠着桌沿,只以为他们是在担忧自己传播拷贝的文件,唇角的笑意真实了几分,充满了安抚的意味:“放心,只有那一份。我手头没有多余的胶片,也没有拷贝机。没看见胶片都只有一点点紧巴巴的吗?那是拍《出租车司机》剩下的胶片。”

约书亚与琳达对视了一眼,他们进门的时候没有错过门前铭牌上的“马丁·斯科塞斯”,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律师等着他仔细看过文件,签上自己的名字后才将录音机暂停,倒带,给奥斯蒙德听了厄尔·本杰明的言论。

约书亚觉得他年龄小,对人太没有戒心才导致了这种事。忍不住劝解道:“你下次再进行这种合作的时候最好要联系律师公证,也算是多一份保险,不然很容易出现这种事情,他瞒着你把钱都吞到自己口袋里,你还什么都不知道。”

奥斯蒙德倒不怎么意外,他有设想过厄尔可能会这么做。但当时的情况如果请了律师,到他手上的500刀恐怕还会再次减半。而厄尔也正是因为存有这份不该有的心思才会更相信他的说辞,愿意为了高利润赌一把。

但他又不是傻子,当然有应对这种状况的办法,首先胶片的生产年份、使用痕迹和摄像机状况厄尔一概不知,其次:

“你们发奖金的时候不发公告吗?如果选择了我的作品,并声称已经支付了奖金。我肯定会联系律师,拿上这份合同,和你们协商去提起对他的诉讼的。”

他扬了扬手上的合同,满脸的无奈。真不知道厄尔究竟是怎么想的,难道他真的能瞒住他获奖的消息?

也是,如果真的被他得逞,厄尔也只能瞒他一段时间。

约书亚点了点头:“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做?”

“合同没办法因为一方违约就不再履行,分他一万刀再找个律师起诉他,看看能拿回多少钱吧,说不定不仅不会亏还会赚呢。”

他将合同递到约书亚手上,示意他也去备份一份存档,随后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你们来肯定不止是为了签署合约和告诉我这件事吧?”

琳达点了点头,讶异于他的敏锐:“没错,因为选择了你的作品,BBDO怀疑我们内部的公正性,想要起诉我们。所以我们可能需要你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