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备至,极尽热情,差点儿没把“舔狗”俩字儿写脸上了。
反正一通热情恭维以后,方才下了山去,告诉余琛,他身为上京的官儿,便是为上京城民服务,当牛做马,若是余琛有什么事儿,随时找他就是。
然后就是各大势力的高层,要么送上厚礼,要么恭敬拜访,要么派人上山结交……
虽然恭敬有加,热情无比,却也让余琛不厌其烦。
后面干脆直接说了,不是埋人,就别上来了。
方才清净了许多。
——这会儿余琛的话,再整个上京,跟金口玉言没区别。甚至他若是随口说一句想当府令,上官瑾明儿就得告老还乡,退位让贤。
至于石头呢,余琛也想过直接让他去阴曹地府,不需要再天葬渊上劳碌了。
可这家伙犟得跟牛一样,非要跟着余琛前后。
余琛便只得给他又扎了具合适纸人身,容纳其魂,以便日常。
日子,就又那般平静下来,一天天过。
天一门晋升三十六天罡门,在血蚺凶家的废墟上修起道场,把余琛把画像挂在门主府里,日夜跪拜,成了余琛的狗腿子。
而血蚺凶家,却是再也没人提起了。
至于无数百姓,除了茶余饭后多了诸多谈资以外,日子好像也没什么变化,该怎么活还得怎么活。
天葬渊上,也是如此。
余琛刚突破通天之境不久,日夜吐纳修行,稳固道行。
时而扮作判官下山,完成一些鸡毛蒜皮的遗愿。
日子清闲。
直到十天以后,一个中年男人,背着一口琉璃棺材,上了山来。
他看起来四十多岁的模样,一身道袍,威势不凡,并非凡人。
而那收敛在体内的气息,尽管完全内敛,却也在不经意之间,释放出一丝一缕。
压塌天地虚空。
——天尊!
余琛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是一位天尊大能。
天尊背棺,送葬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