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两个人的关系比较好。
而郑先农还参加了这两个人的婚礼,当初插队的时候,他们就处对象了。
而且王红兵在返城之后,安排的工作挺好,直接进了机关。
“快点先进屋,外面太冷。”李卫国嘴里张罗着。
大伙簇拥着两名新来的伙伴进到新房,李梅打量一番,就由衷赞美:“比我和红兵的新家还漂亮。”
他们两个,在回城之后,也举办了婚礼。
“先吃饭。”李金梅知道这两个人刚下车,肯定还没吃饭呢。
事实也确实如此,王红兵他们下了车,早就没有了通往公社的客车。
好在他们也知道罐头厂那边,和李卫国关系不一般,于是就找过去,然后厂里就特意派了一辆大卡车,把他们送来。
主要是小轿车已经被田大贵他们开到这边,都赶来参加婚礼。
“尝尝咱们自己种的知青稻,老香啦。”葛卫红给这两位盛饭,菜都是现成的,还有一盘子刚从油锅里捞出来的食物。
王红兵点点头,然后四下望了一圈:“谢谢大家,我们都回城了,还给我们汇过去那么多钱。”
其实这笔钱,就算没他们的份儿,他们也说不出什么。
但是最终李卫国还是一分不少地给他们邮递过去,这份革命友谊,真是沉甸甸的,令王红兵非常感动。
郑先农代表大家说道:“都是应该的,红兵你们也付出了劳动和汗水嘛。”
“不过以后就没有了,不许再惦记。”高大林笑嘻嘻地开起玩笑,最后又自怨自艾道,“我更冤,连今年的都没有。”
“哈哈,谁叫你小子那么早结婚,大林,一会儿去你家看看小侄子。”李梅也是爽快的性子。
知青们选择的道路不同,肯定命运也各不相同,不过大馒头屯的知青算是最好的。
大家久别重逢,凑到一起,有说不完的话。
等王红兵他们吃完之后,吴小玉和葛卫红就领着他们,先去了老村长家看王燕。
“哇,王燕姐,你可真漂亮,我都差点不敢认了!”李梅拉着王燕的手,细细打量着。
王燕已经整理好妆容,头发是自然的大波浪,正好将她一边的额角遮住。
其实王燕是不在乎额头疤痕的,那是她勇气的象征,更是记忆中最难忘的回忆。
不过毕竟是大喜之日,所以在吴小玉和葛卫红的强烈要求下,还是用头发遮掩了一下。
脸上的妆容,是葛卫红帮着画的,这丫头学习了半年,还算有点进步。
王燕的相貌,本来是带着几分果敢和英气的,现在又多了几分成熟女性的妩媚,更加光彩照人。
“梅子,红兵,你们能来,真是太好啦。”王燕也欣喜不已,毕竟大老远赶来参加她的婚礼,这份情义,着实难得。
王红兵面带微笑:“我们都是王点长手下的兵,怎么能不来呢?”
大伙都齐齐点头,这份情义,确实已经刻进他们的生命之中,纵使远隔千里万里,纵使岁月变迁,也永远不会褪色。
李梅就留在老村长家里,和吴小玉他们一起陪着王燕,王红兵则被高大林拉走,他们这些男同胞,还准备喝点小酒,畅叙友情。
第二天,到了正日子,李卫国早早从鹿场回来,看到二哥正抡着大扫帚,打扫庭院。
他连忙接过来扫帚:“二哥,你今天是新郎倌,动嘴就成。”
李卫军天天早起伺候奶牛,都习惯了,今天刘罗锅说啥没让他去干,搞得李卫军浑身不自在。
“贴对联啦!”李小梅和李小鹿各自拿着一条对联,从屋里跑出来。
办喜事,当然要张贴喜联,是大姐夫书写的,他也紧跟着,俩手捏着横批出来。
俩小家伙太小,李卫国哥俩就帮着她们把喜联贴到大门上。
而李金梅则笑吟吟地拿着双喜字,开始往窗玻璃上粘贴。
弟弟终于也结婚成家,她这个当大姐的,最是欣慰。
陆陆续续的,已经有帮忙的人过来,赵二两来得最早,在李卫国家喝了一碗牛奶,吃了两个馒头,然后就开始张罗开了,一切都在井然有序中开始。
上午八点,接亲的车队正式出发。
其实就是一辆小轿车,田大贵负责开车,车里坐着李卫军;剩下的人,全都是步行前往。
这就是在一个村子里的好处,接亲就不用大马车。
结果走到屯子中间的时候,迎面来了一辆吉普车,道路有点窄,双方要顶牛。
对方大概是瞧见小轿车前面挂着的大红花,于是便连忙开始倒车让路。
李卫国紧走几步,透过车窗,他已经看到,吉普车里面坐着的是公社孙书记孙大胡子,于是就隔着车玻璃招招手,给孙大胡子问好。
车速比较慢,孙大胡子干脆直接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