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一章 英雄救美(2 / 3)

是去共乐区给人送家书,没想到会碰上小混混当街耍流氓,这才……”

“呵呵,光字片的挺好。”

郑母听到苏明哲是光字片的,笑得更是合不拢嘴了。

这倒不是说,光字片有多好。

恰恰相反,在吉春市市区,有这么一句话:

“好男不扎辫,好女不嫁光字片。”

有这么一句话,就能知道‘光字片’在吉春市是个什么地位。

但是,在吉春市,有个地方比‘光字片’还要令人嫌恶,那就是太平胡同。

电视剧中,周秉坤来郑家送钱,被同事看到,就一脸嫌弃的问他:“你怎么会来太平胡同啊?”

周秉坤听到问话,都只能羞红着脸说:“我就是想绕个近路。”

那同事就劝说周秉坤,太平胡同什么人都有,以后别走这边了。

由此可以推断出:出身光字片的人,还看不起、鄙视、嫌弃‘太平胡同’。

而且这种看不起、鄙视、嫌弃,已经到了连走捷径都不乐意从太平胡同经过的程度。

周秉坤这样的老实人,都免不了对太平胡同鄙视,谈起自己经过太平胡同,都羞愧不已。

自家住在太平胡同,老太太自然对住在光字片的苏明哲不会有什么意见。

甚至,苏明哲的知青身份,老太太也没当回事。

苏明哲见老太太对自己挺满意,心里还在乐呵。

他最初还挺怕,这老太太知道自己是知青身份后,就把自己赶出去呢。

知青这个身份,在这个年代多少有点尴尬,从身份上来讲,属于农村户口,但是性质却‘非农、非兵、非工’。

在婚姻市场上,甚至一些城市里没户口的小混混都比知青吃香。

结果,苏明哲没想到,这老太太对自己的知青身份根本无所谓。

其实,这里面也有老太太性子比较‘佛系’的缘故。

在老太太看来,苏明哲和自己闺女有缘。

苏明哲几个月才回吉春市一趟,回来一次,就能凑巧救下自己闺女。

这不是缘分是什么?

不仅仅是老太太有这样的想法,受母亲影响的郑娟,明显也是这么想的。

要不然,她也不至于,看向苏明哲的眼神,有些‘审视’和‘羞涩’。

而苏明哲对郑家居住在太平胡同,也没什么特殊感觉。

太平胡同脏乱差,五毒俱全,那是太平胡同某些人的关系,和郑家没什么关系。

郑家一家三口都是好人,这就够了。

而自己相中的是郑娟,管太平胡同什么事啊。

在这种郑母和苏明哲互相都有意的情况下,本该是当事人的郑娟,看了苏明哲几眼后,反倒低着头,听着母亲和苏明哲聊个没完没了。

苏明哲现在恨不得立刻就把郑娟娶回家,不过他也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喝了郑娟倒得一碗开水后,苏明哲恋恋不舍,告辞道:

“大娘,这天都黑了,我就不多打扰了,你们早点休息,我明天再过来。”

郑母自然是看到了苏明哲对自己闺女‘虎视眈眈’,她现在也巴不得,苏明哲能早点把自己闺女娶走,所以听到苏明哲要走,立刻对着自己闺女笑道:

“娟啊,明哲都要走了,你快去送送啊。”

郑娟眼神里虽然带着羞意,更多的却是一种奔放和热情。

苏明哲走出郑家,回过头,就见郑娟站在街道灯光下,虽然穿的衣服都是补丁摞补丁,但是浑身都散发着迷人气息。

怪不得那几个小混蛋在电影院门口,就迫不及待,想要图谋不轨。

“外面冷,你快进去吧。”

苏明哲说着,挥手让郑娟回去。

再让这个女人送两步,指不定发生什么事呢。

“那我回去了,你路上慢点,如果碰到那些人,就大声喊,邻居们听到,肯定会出来帮你的。”

郑娟鼓起勇气和苏明哲告别,嘴里说着殷勤叮嘱的话,眼神还大胆地看向男人。

“我会小心的。”

苏明哲挥挥手,让郑娟赶快回家。

眼看着郑娟一步三回头的进了家门,苏明哲这才长松了一口气:

“果然,‘英雄救美’,是古往今来,最直接,也最有效的追女孩方法。”

走过了路口,苏明哲就快步朝着原路,向电影院赶去。

电影院门口,此刻只有郑娟遗落在这里的冰糖葫芦车子,但是那几个小混混早就不知道去向了。

苏明哲把车子又推回了郑家。

郑娟听到动静,拿着棍子出来,见到苏明哲把车子给找了回来,眼神里既是感激,又是情意绵绵:“你怎么还没回家啊?”

“我马上就回家,你回屋吧,外面冷。”

苏明哲笑呵呵挥了挥手,再次劝着郑娟回屋。

他自然是不可能回家的。

那几个混蛋敢欺负自己的女人,如果让他们见到明天的太阳,都是自己慈悲。

到了第二天。

郑娟还想替生病的母亲去摆摊,但是郑母说什么都不愿意闺女出门了。

昨天才出去一次,差点就回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