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十大罪状(2 / 2)

。高卫东当上村干部后,就把整座山全霸占了,卖了好几年石头,村民的死活他从来不管,他自己在县城市里都买了房子,听传言在齐江也买了房子。他在村里霸占着好几个小媳妇,在县城还养了一个…… ”

陶云炎越听越吃惊,不敢相信身为村干部,高卫东敢这样胡作非为。

“高卫东有十大罪状,我都写在纸上了,陶书记你看看吧。”

陶季礼从贴身处掏出厚厚一摞信纸,递给陶云炎。

陶云炎只看完第一页,就义愤填膺,一拳砸在桌上,“太可恶了!查,一定严查到底!”

赵支流接过举报信,认真翻看,见上面写道,“高卫东十大罪状:罪状一,侵占集体财产。罪状二,欺男霸女。罪状三,腐蚀领导干部。罪状四,贪污超生罚款。罪状五,利民工程造假谋利……”

每一条罪状都触目惊心,任何一条罪状如果坐实,都够判高卫东几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