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不想走(3 / 3)

,从姥姥家住着到被舅舅撵出去,可以说是什么都经历过了。

舅舅、舅母的白眼和嫌弃,同村孩子的辱骂和嘲笑,一家三口贫困无助。

那些吃不饱穿不暖,还要被人骂野孩子的记忆,深深刻在陈峰脑子里,始终不曾忘记。

在陈峰九岁的生涯中,前面三四年他太小没有印象,只有在盛家这将近两年时间,是陈峰生活最好,最开心的日子。

盛家把他当亲生的对待,爷爷奶奶、叔叔婶子尽力给他最好的,小姑姑小叔叔们也疼他,处处让着他。

要是外面有哪个孩子嘴欠说他是野孩子,小叔叔抡起拳头就去揍人,非得把对方打怕了打服了,过来道歉为止。

在盛家,陈峰真切感受到了大家对他的好,他也是真心喜欢这里。

他喜欢盛家的每一个人,他喜欢外面那六只狗狗,他喜欢林场所有的一切,他最喜欢小弟弟新华。

他不想走,不想离开这儿,在陈峰心里,哪儿也比不上前川林场。

“小峰,你不跟爸妈走,你不要妈妈了么?”

邵敏芝没想到儿子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当时就忍不住,又哭了起来。

“妈妈这些日子一直都惦记你,妈妈一直在想你啊。”

儿子是妈妈的命根子,当初让盛希平带走陈峰是逼不得已。

那时候谁也不知道陈瑞卿什么时候能回来,邵敏芝真的怕她养不活俩孩子。

给陈峰找个好人家养着,也算是最合适的出路了。

可如今儿子认她,却不想跟她走,邵敏芝这心,真的如刀绞一般的疼,她天天都盼着跟儿子团聚啊。

陈峰看了看邵敏芝,一脸为难,“妈妈,要不然,你也搬到林场吧。

这儿的人可好了,我们一起住在这儿,就不用分开了。”终究是个孩子,想事情非常简单。

在陈峰的想法里,反正母亲从省城搬去过李家洼,那再从李家洼搬到林场,也没什么不可。

这里可比李家洼强多了,他们在这儿生活,一定很快乐。

听了陈峰的话,屋里几个大人都忍不住笑了。

“你啊,一天天这小脑袋瓜儿里不知道都想的什么。”张淑珍摇头,叹了口气,将陈峰搂在了怀里。

“孩儿啊,你爸已经恢复工作了,他在省城,那可是大城市,比咱林场好多了。

你在大城市生活,那就是城里人,将来有出息。林场就是个山沟沟,你在这儿就耽误了。”

别人家的孩子,再怎么疼,终究不是亲生的。

眼下陈峰说的再好,也不能真就顺着他的意思,要不然,等陈峰长大,肯定会恨盛家耽误了他的前程。

张淑珍这么大岁数的人了,经历过那么多事儿,她哪能不明白这些?

不舍归不舍,可张淑珍终究没能忍心,硬要让陈峰留下。

既然陈峰的父母都在,看起来陈瑞卿的身份还不一般,那陈峰理所应当得回到父母身边,一家团圆。

不能因为盛家人的不舍,就耽误了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