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八、投名状(3 / 3)

七年十一月初二,蔡源、徐榜、陈景彦、西门恭、陈初五人义结金兰。

上无道虐民,民无可忍,兄弟五人弑户部左曹司员外郎冯长宁为盟。

愿为天地驱散浊障,拯万民于水火,特以此立下誓言......

不求同年同月生,只求同年同月死,今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如有违背,乱箭攒心,不得好死......’

蔡源见此契书,面色不虞。

......俺老蔡一把年纪了,竟要和一个毛头小子称兄道弟?

陈初也觉得自己很亏,老哥,你已到了知名之年,还能活几年啊......这我都愿意和你‘只求同年同月死’了,你还不满意个屁?

最懵的,要数蔡婳。

......奴家好好一个小情郎,怎变成叔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