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的外貌,但那一身的气度,可不是一般人所拥有。
自信、落落大方。
就算是被人请到自己这里来,脸上也不见有丝毫的惧怕之色。
人啊,冷静下来之后,就能看到一些自己以前看不到的东西。
就比如现在。
以前总觉得自己是最优秀的,却不知别人也不比自己差,只是自己迷了眼。
林可妮看到了她,嘴角轻勾:
“你这请人的方法,还真是特别。”
“不然请不来你们,不是吗?”姜末与脸上带着一抹淡笑,抬脚缓缓的走了进来。
林可妮不想和她废话,直截了当:
“说吧,大张旗鼓地请我来有什么目的?”
她可不相信这女人没目的,这女人就是一个疯批。
她娘说的。
这种疯批,为了自己的目的,啥也敢做。
更何况,只是弄死别人而已,又不是弄死自己。
自己爹娘,都能下狠手的人,你就别指望她会对你手下留情。
“这个,还是等你娘来了,一起说吧,”姜末与挑眉,“毕竟,有些话,我不想说两次。”
看到林可妮看向自己,她嘴角勾了下:.
“放心,你娘很快就到了,不会让你等太久。”
林可妮挪开眼,果然是疯批美人。
不对!
她算不上美人。
就算她脸颊打再多的粉,也藏不住上面的疤痕。
破相了。
还有她的手。
林可妮有些好奇。
听说她的手是烂得见骨头了,现在不知道怎样了。
可惜,全藏在了袖子里,看不到。
林可妮有些惋惜。
姜末与没错过她的眼神,但她现在根本就不在意,甚至,还亮出自己的双手:
“是想看这个?”
林可妮惊。
光秃秃的,就只剩下个大拇指,她剩余的手指头呢?
“好奇吗?”姜末与嘴角轻勾,狰狞从眼底一闪而过。
慢吞吞的用袖子把自己的手给藏了起来,一脸漫不经心:
“我的手,过年时冻伤了,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开始溃烂,一直没好。
等我进大牢时,伤口就彻彻底烂了。太医说了,切掉,还能保住我的命。若要保留着手指头,我命就没了。”
所以,她为了命,选择弃掉了自己的手指头。
林可妮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的,姜末与不一样了。
她收起了原本藏在心底里的轻视,对自己够狠的女人,绝不好招惹,而且还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这样子的姜末与,让人害怕。
因为,没人能猜透她的心理。
就比如现在,她根本就看不透这女人把她们请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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