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4章 软饭更有性价比(1 / 2)

面对蒙面男的威胁,新娘吓得躲在新郎的身后。

反观新郎,则是临危不惧,甚至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哈!这种拙劣的表演就不要再演下去了,警官先生。”

“你、你说什么啊?”蒙面男走到新郎面前,“我可是半年前闯入那个女人家里的……”

蒙面男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又新郎给打断了:“如果你们是开玩笑的,那就适可而止,这并不好笑哦,你怎么可能是那个强盗犯啊?”

听到这句话,目暮警官走到新郎面前:“哦?你为什么会知道呢?知道这个男的不是那个强盗……”

“什么为什么啊?”新郎满脸问号。

目暮警部解释道:“半年之前,你赶到丽小姐家里去打退那个强盗犯的时候,她家里一片漆黑,你应该无法从体型上判断……”

新郎理所当然的说:“是声音啊。”

目暮警部质问道:“哦?可是,你之前不是说,因为强盗犯的声音没什么特征,所以已经不记得了吗?”

新郎不慌不忙的解释:“哦,因为我刚才见过这位警官,他的声音跟这个戴着露眼头套的男人一模一样。”

目暮警部依旧在问:“是这样啊,那么请问你是在哪看到的呢?”

“这个嘛,我想应该就是在这个礼堂里吧?”新郎笑着说,“应该不会猜错吧?因为在我们的朋友当中,没有人会开这么恶劣的玩笑。”

“确实如此,这个男的的确是我手下的刑警没有错,但是很奇怪啊……”目暮警部给了蒙面男一个眼神。

蒙面男摘掉头套,头套下竟然是之前在堤无津川的仓库那边执勤的千叶警官。

目暮警部介绍道:“他是之前一直待在提无津川的仓库那边,才刚刚赶到这里的千叶警官。”

新郎大吃一惊:“什么?”

目暮警部目光犀利,看向新郎:“那么,我就再问你一次好了,你为什么会知道他不是那个强盗犯呢?”

“啊,不是,这是因为……”新郎顿时哑口无言。

白鸟警官也站了出来:“还有,那个被送到休息室的来路不明的箱子,你毫不犹豫去把它打开的理由是什么呢?”

“在那种情况下,一般人都不会随便打开这种不知道放了什么都箱子,万一被犯人放了炸弹怎么办?

”除非你有绝对的自信,不可能收到什么危险物品,也不可能会出现什么危险人物的自信,只有这样想,你的行为才算合理。”

“是啊,因为你早就把人给杀掉了!”目暮警部看向新郎,“就在堤无津川的闲置库里,你杀死了那个连续强盗杀人犯!”

兔川站在教堂门前,注视着教堂里发生的一切。

没错,千叶警官在闲置仓库里发现的那具烧焦的尸体,就是被新郎杀死的。

新郎故意把钥匙放在门前,就为了让犯人来闯空门。

犯人看到了被改动了日期的名单,误以为婚礼在昨天,所以便穿着礼服在教堂门口徘徊,想要伺机报复,没想到却被新郎约到了仓库里,残忍杀害。

至于犯人为什么会这么听新郎的话,那当然是因为……他们两人本来就是同伙啊!

因为,新娘说过,当新郎打开门来救她的时候,她看到了犯人右眼上长了针眼,这就说明新郎在开门的时候,手里拿着手电筒。

也就是说,新郎在救人之前,就知道新娘家的电源被切断了,新郎和犯人肯定是一伙的!!

这么一来,那把菜刀上留下的指纹,就不是犯人一时大意留下的了,而是新郎在和犯人搏斗的过程中,不小心留下的指纹。

之后,新郎从警方那里得到了关于指纹的情报,所以才假装左手的大拇指和手腕骨折,打上石膏,避免被警方察觉到自己的指纹和强盗杀人犯的一样。

所以说啊,兔川也是服了,在这种情况下,难道不应该排除一下当事人的指纹吗?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

既然新郎和犯人是一伙的,那他们为何会反目成仇呢?

答:不是抢劫抢不起,而是吃软饭更有性价比。

一开始,他只是为了抢劫踩点,接近这位大小姐的,但他万万没想到这位大小姐竟然真的喜欢上了他?!

他,一个强盗杀人犯,行走江湖这么多年,杀人如麻,心如玄铁,却从未见过如此好骗的傻白甜恋爱脑大小姐。

在大小姐的糖衣炮弹之下,他厌倦了打打杀杀的生活,他累了,不想努力了。

反正只要能和这位大小姐结婚,他就能得到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他还费劲巴拉地抢什么劫啊?

但无论他怎么说,他的同伙都不理解他,还说他们应该凭本事靠手艺吃饭,怎么可以学小白脸傍富婆,真给他们这行丢人现眼。

没办法,这头铁的玩意儿太麻烦了,他只能把这家伙杀了。

反正那个蠢货除了能开保险箱以外,什么都不会。

“对了,就和你们这些警察一样……”

新郎露出本来面目,一个肘击夺走了千叶警官手中的菜刀,反手将刀横在自己面前:“哼,你们居然蠢到在一个强盗犯面前,拿出他最顺手的武器。”

目暮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