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章(10 / 17)

他渴望她,若沙漠里即将干渴死的人渴望绿洲一样渴望她。

这种渴望让奄奄一息的他仿佛找到了救命稻草,强烈的求生欲望让快要失去呼吸的他□□下来。

往魏府里送了三日礼,然而送的礼通通被退了回来,司马烨道:“她对我送的东西不满意?她想要什么?”

秦伯摸着胡须,道:“殿下,莫要着急,慢慢来,慢慢来。”

“慢慢来,要多慢?”

“这,反正这种事急不来。”

司马烨冷着脸,沉默许久。他抬起高扬的长眉,“秦伯,看来你的手段并不奏效。”

“我为何要慢慢来?”他的眉眼幽暗下去,“我明日便请舅舅赐婚,我倒要看她敢不敢违抗圣旨!”!

看着就让他烦躁。他不喜欢沈秀这样瘦弱,

他想将她养得白白胖胖,丰盈圆润,那样身体才健壮,才能活得长久。

太单薄瘦弱的话,总让他觉得活不长久。

是以,他如今见着瘦弱的人,便觉烦躁不悦,“你往后多吃些,再这么瘦就别来见我了。”

姜侧妃很是感动,情意绵绵道:“殿下,我会多吃些的。”

“行了行了,赶紧下去。”司马朗不耐地赶她走。

姜侧妃回到自己宫中,叫人摆上饭食,欢欢喜喜地用饭。

次日一下学,司马朗又跟上魏朝清,“夫子,你家的饭很合我胃口,昨日吃了之后甚是想念,我今日还想再吃一回,望夫子莫要嫌我脸皮厚。”

魏朝清端详他几l许,颔首应了他。他颊边带着笑意,上了魏朝清的马车。

坐上马车后,司马朗问魏朝清,“夫子,车内可有镜子?”

打开屉盒,魏朝清取出一面镜子,递给司马朗。

司马朗照着镜子,整理头上戴的簪花。他今日特意戴了最最衬他的簪花,若不是时间来不及,他还想换下学子服,好生打扮一番再去见沈秀。

对着镜子,欣赏了一下自己英俊的相貌,司马朗放下镜子,此刻心情很是复杂。

他素来对自己的容貌很自信,他自信沈秀能瞧得上他的脸。但自信的同时,又忐忑起来。

沈秀真能瞧得上他的长相吗?

他的容貌与司马烨不相上下,可沈秀都没看上司马烨。

没看上司马烨,定是因为司马烨脾性差,并非因为容貌!定是如此!

就司马烨那坏脾气,哪个女子受得了,沈秀不喜欢他很正常。司马朗如此想着,又自信起来。他的脾气可比司马烨好多了,他定会夺得沈秀的芳心。

司马朗怎的又来了?在前厅见到司马朗后,沈秀诧然。

司马朗向她浅浅一笑,笑容透着一种刻意释放出来的迷人的潇洒。

用饭时,沈秀不知是错觉还是怎的,她感觉司马朗老是在看她。她偏转视线。他与她视线相撞,又露出那种潇洒迷人的微笑。

她并不觉他的笑容潇洒迷人,只觉他又有些奇怪。她脸上有东西?总是看她做什么。她摸了下自己的脸。

魏朝清看了看司马朗,似乎看出了些什么,眸光略微沉凝下来。

这时,司马朗轻抿半口茶,望向窗外漫天红霞,“此时晚霞正好,容我赋诗一首!”

他特意要在沈秀面前显摆,显露自己的才华,让她为自己的才华所倾倒。

虽自己在魏朝清面前显摆才华,稍微显得有些班门弄斧了,但为了让沈秀了解到自己的才华,他也不在乎自己有多厚颜了。

“咳!”他清清嗓子,“夕霞烂漫红,掩映壁生辉……”

一首晚霞诗赋完,司马朗观察沈秀,观察她的反应。她起先没什么反应,等魏朝清赞了句“好诗”后

,她才跟着说了句“好诗好诗,殿下厉害”

她的反应很平淡。是不是……不懂诗?大抵是因为不懂诗。

她家里是卖豆腐的,也就在司马烨身边学过几l天字,想来,是不懂诗的,故而也不知他方才作的诗有多妙绝,他有多才华横溢!所以反应如此平淡。

找到原因后,司马朗心里平衡了些。注意到她又去添第二碗饭,他满意地点点下巴。就是得多吃些,身子丰盈些健壮些才好。

沈秀吃饱后,放下筷子,等待其他人撂筷。

“你若还有事,就先回房去罢。”

魏朝清道。

正合她意。她起身行礼,离开前厅。走出前厅,她抬首望天际红霞。或许是地理位置原因,京城的晚霞没有锦州的晚霞艳丽。

想到锦州,她叹气。爹娘还未有消息。也不知何时才能找到他们。不过到他们底去了哪里,为何连司马烨和魏朝清这样有能耐的人都找不到他们。

她神色凝沉,找不见人,就怕他们遭遇了不测,所以一直找不到他们。

双手合十,她祈祷上苍,望她爹娘能平平安安,她能早日与他们团聚。

她慢腾腾地前行着,耳边忽然传来隐忍的呜咽声。

“小王管事,您、您放过我吧!”

“哭什么哭,我不就摸摸你而已,女人生来不就是给男人摸的,你哭什么!”

“小王管事,男女授受不亲!”

“你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