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街的位置不太好,在最早两个事发地弗兰克街和阿莱娜街的中间,好在布勒恩三人所处的位置,去法兰街不需要穿过两者之一,还挺近的,两公里路的样子。
两公里看似不远,那也只是和平时期的看法罢了,在这个鬼地方,走五百米不碰到怪物都算运气极好的。
当然怪物也不都在马路上,有时候它们忙着在楼里吃人,路上过一堆人也不会管。
布勒恩带着两人到可能出现伏击点的地方,就停下来等待和观察,确认没危险才会快速穿过视野不好的地方。
走了一半的路都没事,刚进入后半程,就遭遇战斗……别人的战斗。
一个人正在和一只有点像蝗虫的大怪物搏斗,那虫子头尾两米多长,细细的虫腿看着和人小腿差不多粗。
人类一方不知道是什么能力,居然能和这玩意近身搏斗,只是眼看着有些体力跟不上。
布勒恩一咬牙,还是决定帮一把,万一其他超能力者都已经死光了呢。
博斗者也看到布勒恩靠近,喊:“它不怕子弹,弄个钢的东西扎它。”
布勒恩这下才看清,居然是个女汉子,那身肌肉真有点离谱,袖子都撑裂了。
虫子也看到布勒恩,但是脱不了身。
布勒恩也不去找钢管,到五米开外抬手掌,一发白球打过去。
白球飞得不快,大虫子扭了一下似乎想要改变双方的体位拿女汉子挡住,但是那女人真的很强,没被立刻拉起来,等白球擦着大腿上方命中大虫子的身躯,才被虫子一把摔到另一边。
她被砸到地上后立刻跳开,虫子大概因为伤势没能扯住。
小心翼翼的盯着虫子,对布勒恩喊话:“它会死吗?”
“应该不会,我没有一下打死过怪物。”
“再来一次。”
“……我要等等。”
怪物可是听得懂人话的,当场拖着伤体要跑,被女人冲上去一把撞翻,又扭在一起,没办法,只能试着先把女人脑袋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