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安宁翻了个白眼,哼了一声:“我怎么觉得你这句话不是夸我的?”
林宛音笑着放下多多,牵着他的手:“走,进屋看看,妈妈给你们带了什么回来?”
一听有礼物,盛安宁和多多的兴趣都很多。
林宛音从魔都带回来一个大箱子,里面装的全是礼物,有给盛安宁的裙子,还有一件真丝旗袍,淡青色上面绣着素雅的花。
盛安宁抖着旗袍:“这个还挺好看,不过好像不适合啊。”
别看京市是首都,但这个年代大家穿得还是很保守,稍微显现身材的都不会穿,更不要说旗袍这种,穿上后,会让身材凹凸有致的。
林宛音邪睨她一眼:“你说你,现在怎么还待的封禁迷信了呢?女人就应该在什么年代都要精致。”
盛安宁撇撇嘴:“你是忘了过两年会多严,到时候稍微不注意,都会以流氓罪抓起来,我穿成这样,岂不是等着让人举报?”
林宛音呀了一声,拍了拍脑门:“我还真是忘了,不过那不是过两年?你现在赶紧穿。我去魔都就发现,魔都的女人要比京市的会打扮,穿衣也精致很多。”
说着推着盛安宁去试试:“你试试啊,你去试试。”
盛安宁以前就很喜欢美,为了能穿好看的衣服,多吃一口都要在健身房锻炼半天,把多余的是热量消耗掉。
到这里后,也会做一些漂亮却很保守的裙子穿,在灰扑扑的大众色里,她穿得已经够鲜艳的。
现在被林宛音说得心动,没再犹豫地拿着旗袍去屋里试。
旗袍非常合身,生完孩子后,盛安宁胸围丰满了不少,旗袍上身,越发显得身材纤秾合度,更是多了一丝风情。
盛安宁冲着镜子照了又照,竟然找不到以前穿礼服的感觉,真丝柔软,过分的贴合在身上。
林宛音抱着多多进屋,围着盛安宁转了几圈,越看越满意:“看看,我们安宁还是个小美人呢,我当时看见这件事衣服,就觉得特别适合你。你记得不记得,你之前生日的时候,就一件这样颜色的礼服,穿上后像闯入绿野仙踪的仙子一样。”
盛安宁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还是觉得有些陌生,想想结婚……不对,算起来,她和周时勋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婚礼。
想着周时勋还没见过自己这样穿,心里有些雀跃,想试试。
乐滋滋地换下衣服,过去抱着林宛音:“谢谢妈妈,我非常喜欢。”
林宛音太了解女儿了,她心里怎么想的,也能猜到:“啧啧啧,是不是觉得周时勋会喜欢,所以觉得很好看了?”
说完停顿一下:“可惜现在的内衣都很保守,没有那种好看的……”
说着还眨眨眼睛,示意盛安宁。
盛安宁无语,最后是哭笑不得:“妈妈,你在想什么?怎么感觉你跟我爸去一趟魔都,思想又前进了呢?”
林宛音乐着过去帮盛安宁叠衣服:“你们还那么年轻,可惜周时勋什么都没见过。”
盛安宁抿嘴笑起来,回头她有空了,是该带周时勋见见世面。
林宛音还带了一条红色的半身裙回来,布料柔软,宽大的裙摆,走起来裙裾飘飘。
上身搭配的是一件白色荷叶领的真丝衬衫,质地非常好。衬衫下摆塞进裙子里,显得腰身纤细。
盛安宁转了一圈,宽大的裙摆像喇叭花一样盛开,忍不住乐起来:“像不像广场舞服装?”
林宛音拍她一下:“我看京市商场里也有卖的,只是料子都没有这个好,这可都是真丝的,你看领子上这些同色绣花,都是纯手工刺绣。”
盛安宁当然懂的,漂亮的衣服,还是很喜欢的。
而且还很少有人穿这么红的裙子,夏天姑娘们都喜欢穿浅色的连衣裙,素净大方。红色都觉得过分喜庆,除了结婚穿上就显得张扬了。
盛安宁决定晚上就穿这个去陈园长家吃饭,还问了林宛音的意见。
林宛音觉得没问题:“就穿这个啊,穿上这么好看,为什么不穿?而且穿得漂亮,也是给周时勋长脸。”gōΠb.ōγg
盛安宁扑哧乐了:“孩子都三个了,谁还在意这个?”
林宛音哼了一声:“七年之痒,你难道没听过?不管什么时候,婚姻都要有新鲜感,要没事就制造点情趣出来。不要觉得生了孩子后,两人的生活就是天天谈论孩子。没事你们也去看看电影,过过二人世界。”
二人世界!
盛安宁心里感叹下,从怀孕后,就再也没有二人世界了。
林宛音继续说着:“你今年还算是轻松,等明年毕业实习,就很忙了,所以趁着有时间,就赶紧经营一下夫妻感情。”
盛安宁就很奇怪,妈妈去了一趟魔都,还变婚姻大师了。
去学校报了名,打扫了卫生,都忙完,盛安宁就赶紧回家,放下书包直接去周时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