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2)

初婚 今雾 1627 字 5个月前

去的是家苍蝇馆子,冒菜店,脑花儿、麻辣牛肉跟粉都是这家特色,麻辣鲜香,味道纯正,店小名气大,以至于深夜还宾客满堂。

这家店开业至今,十几年,是林予墨去英国念书,吃着生无可恋白人饭时,十分想念的一口。

店内人多,林予墨先去排位置,得知前面等位的人走了,他们刚好能排上,扭头招手,让傅砚礼过来。

木桌小木凳,热气缭绕,市井烟火气,他深色衬衣西裤,实在格格不入。

林予墨拉着他坐下来。

菜单是张有些年头的塑料单子,边角卷起,她捏着圆珠笔,挨个写下来,也没点太多,他们就两个人,吃不完浪费。

轻车熟路点好特色,她拆开竹筷,细细刮蹭掉边上的毛刺。

他们念书的时候网络没现在发达,店家的口碑靠的是口口相传,因此店里生意不错,但也没现在夸张,

林予墨将这家店的味道夸的天上有地下无的,一副带他来见世面的样子,笃定道:“你肯定会喜欢上的。”

傅砚礼纸巾擦过她面前桌面,说试试看。

服务员很快上菜。

很朴实的瓷盆,上面放着辣椒蒜末葱花,用热油淋过,刺啦声中激发出香气来。

林予墨食欲大动,拿起筷子吃起来,味道还是那个味道,值得深夜驱车过来,吃几口,傅砚礼没动,她抬眼,下巴点下示意。

“吃啊。”

表面泛着一层红油。

“你吃,我不是很饿。”傅砚礼道。

“那你要不要尝尝看,他们家牛肉很好吃。”一个人吃有什么意思,林予墨捞起一块,看着他的眼里亮着光。

傅砚礼有些意动。

她的本意是如果他说好,她就放进他碗里去,没想到的是傅砚礼自然靠过来,就着她的手,将那块牛肉给吃掉,辛辣的气息冲鼻,他皱起眉,有些被呛到。

“有些辣。”

他真实评价,白净的脸泛红,唇色被辣椒染得更红。

林予墨举着筷子,怔愣住,反应过来,忙低下头去吃东西,又在意识到两个人好像共用一双筷子,脑子变成毛线团,越转越乱成团。

这算不算间接接吻?

傅砚礼没注意到她的反常,他拧开矿泉水瓶盖,喝水缓解,他说她现在是生理期不宜吃太辣,一时没有回应,他喊她好几声,她才回过神,眼神迷茫,问:“你说什么?”

“少吃一些,不然又该难受了。”他道。

“哦,好。”

林予墨心不在焉地偷瞥他一眼。

她很少近距离认真看他,也许是司空见惯,许多人在她面前说过傅砚礼多好看,好看她承认,但也觉得没那么夸张,都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能有多惊为天人。

现在突然觉得,嗯,是真的很好看,是那种看着能让你整个人都镇定下来,甘愿被吸引,被引诱。

是个祸害。

吃完已经十二点,林予墨摸摸肚子,心满意足回去。

车停好,她做贼心虚地闻闻自己,又去闻傅砚礼,冒菜的味道挥之不去,她说要不要再晾一晾,避免被林晋慎撞见,抓个正着。

“……”

傅砚礼神情无奈,说:“他是你哥,不是狗。”

“要是狗倒好了。”林予墨是亲身经历过林晋慎的恐怖之处,她以前背着他干过的明令禁止的坏事,被他撞见总是一猜一个准,她都怀疑他有狗鼻子。

听罢傅砚礼道:“有没有可能是你的表情泄露你的心虚。”

“不排除这个可能。”林予墨想了想,“这个点,他可能睡了。”

这样说,回去的时候依然是走在后面,比出来时更小心,开门关门都足够小心,不敢开灯,林晋慎卧室在一楼,他可能会听见。

两人只得摸黑上楼。

视线有限,需要小心障碍物,傅砚礼停下,找到她的手握住,压低声音:“跟着我。”

他手心温热干燥,一如领证的那天,她愣了下,心脏被很轻地扯了下,她抿抿唇,没抽回手,跟着他走。

二十六岁,已婚,外出吃个宵夜还是怕被骂,有点没出息。

傅砚礼说嫁鸡随鸡,连累他也没人权。

什么嫁鸡随鸡,林予墨小声哼哼反驳,心里却觉得挺逗的。

上楼时安全一些,她道:“我要是被发现,我就推到你身上,说是你嫌弃我们家饭不好吃,所以半夜带我出去吃东西。”

傅砚礼停下,回身看她:“这种事也不是没做过。”

的确,林予墨没少做。

初中有段时间她沉迷小说漫画,连载的期刊跟书买不少,被林晋慎撞见,她那时年纪小,他一个眼神扫过来,腿脚先发软,将罪名推给傅砚礼。

傅砚礼站出来,神色镇定没什么表情:“嗯,是我的。”

林晋慎:“……我看起来很好糊弄吗?”

顶包失败,她被罚将唐诗宋词抄写一遍。

提及往事林予墨笑,时间真的过得好快啊。

好几分钟过去,傅砚礼握住门柄往下压,推门进去,再关上门,灯跟着亮起,已经安全,外出觅食历险记结束。

视线交织,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