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0章 鼓励人口生育(1 / 2)

如何鼓励百姓生育,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奖惩体系,这对于大明的君臣而言,的确是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

好在,他们可以汲取先辈们的经验,再因时制宜的革新一下。

作为中书令的魏仁浦沉吟良久之后,首先站起身,朝着杨骁行礼道:“皇上,从古到今,历朝历代都有着大同小异的丁口生育之奖惩制度,我等未必不可从中借鉴一些。”

“如,朝廷可明文规定,女子十五必须嫁人,男子十六必须娶妻,如有违者,该户人家的赋税翻倍。”

“如果女子生育,则免除其家一年的赋税,以资鼓励。”

“对于贫困之家,朝廷向其发放钱财,粮食和乳娘,缓解其生育压力。”

魏仁浦所提出的这一建议,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这年头,早婚太过普遍了。

女子十几岁就成亲,生儿育女的,那是大有人在。

只不过,作为穿越者的杨骁,心中是有些不能认可的。

为何?

因为十五六岁的女子,说不定还没有发育完全,直接嫁人怀孕的话,身子骨稍微孱弱一些的,恐怕以后会轻易染病,难以长寿。

只是,这个时代的风气如此,杨皇帝也不会轻易去改变的。

只要是有利于国家的事情,他都必须要去做。

不论对错!

“陛下。”

尚书令王溥跟着道:“微臣认为,也当鼓励寡妇改嫁。”

“天下战乱多年,遗留下来的孤儿寡母,不知凡几,朝廷应当给予她们妥善的照顾。”

“寡妇不必在乎名节,可任意嫁人,实在不行朝廷也可以强制寡妇改嫁,对单身的男子进行婚配。”

“……”

王溥所言,不无道理。

生逢如此乱世,尤其是中原,四战之地,经常发生战事,导致人口锐减。

因为打仗的缘故,死了不知道多少的军中儿郎。

这些军中儿郎就留下了许多的孤儿寡母,需要妥善安置的。

这個时候,翰林学士李进也是向杨骁进言道:“陛下,微臣早年曾游历民间,发现不少百姓因为积贫,养活不起一大家子人,故而将自己的儿女转让给别人,甚至是将婴幼儿遗弃的,这如何使得?”

“上天有好生之德。微臣认为,朝廷可专门设立一有司,负责抚养被遗弃的婴幼儿,甚至于救济贫苦之家的孩童,让他们能顺利长大成人。”

魏仁浦、王溥和李进都提出了一些建议,可谓是非常利于大明鼓励生育的政策了。

其实,在历朝历代的鼓励生育政策中,杨骁较为看好的,还是宋朝的时候。

如,城乡贫困家庭在妻子怀孕五个月后,可以到当地的州县申请救济。

官府救济包括丈夫免去一年的徭役,发放生育补贴,免生育家庭的人丁税。

地方官员设置社会化养儿基金,叫“举子仓”或“举子钱库”,专门赈济养不起孩子的家庭。

宋朝廷还规定,每户贫困产妇生下一胎,给米一石,发钱若干。

贫困家庭无力养孩子,朝廷会动用财政资金和社会公益基金帮助老百姓抚养孩子。

由于宋朝以极其丰厚的福利鼓励生育,到了南宋时期的1223年,全国人口达到1.2亿(包含金朝)……

当然了,现在的大明,还无法跟历史上的“富宋”相提并论。

杨骁跟李进、魏仁浦、王溥、冯道等肱股之臣,经过一番商议后,决定鼓励民间的百姓早婚早育。

男子也好,女子也罢,到了十五岁都能嫁娶。

到了十七岁还不娶妻或是嫁人的,该户人家的赋税翻倍,同时其父亲还要服劳役半年,或是罚钱一缗,布三匹。

倘若妇女生育,不管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官府一律赏钱一缗,布一匹,粟米或麦米一石,免除其家一年的赋税。

同时,在妇女分娩的时候,当地官府必须要派专人负责接生。

从孕妇临盆之际到坐月子期间,医者需要全程跟进,照顾妥当,所有耗费由官府承担,不必该户人家出一文钱。

再就是为照拂贫苦家庭,各地官府需要设立“育婴堂”,免费照料新生儿到一周岁为止。

育婴堂中,分娩的妇女和婴儿,实际上都能在那里领取到救济的粮食,甚至还会安排专门的乳娘。

能做到这份上,大明朝廷基本上已经了却了老百姓生儿育女的后顾之忧了。

不要怕生儿育女的成本太高,负担太大,至少前期有官府养着。

总而言之,老百姓生儿育女的话,好处多多。

为了增添更多的人口,杨骁还决定,鼓励寡妇改嫁。

改嫁的寡妇终生免去“人头税”,并赏钱一缗,布二匹,麦米或粟米二石,娶寡妇为妻的男子,也能得到一缗的赏钱,免除一年的赋税和徭役。

再者,杨骁还将下旨,让各地的官府,每隔半年举行一次相亲大会,让适龄的男女参与,形成配对。

而在这之前,已经超龄的男女,则是会被官府强制配对。

单身汉?

基本上不存在的。

大明现在的情况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