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越乘越清醒了。 到家时,玄关和厨房给她亮了好几盏灯,宋修筠已经回房间睡了,在餐桌上给她留了一张便笺: 【给你炖了雪梨银耳汤,润嗓的 喝完记得把炖盅的保温功能关掉】 润嗓的……是怕她在livehouse里把嗓子喊破吗。 唐岫的嘴角很浅地弯了一下,但提不起太多力气,很快就涟漪一般消失。把那束沉重的玫瑰放到桌上,转身去厨房盛了一碗汤。 只是低头喝着,清甜的雪梨香气也会被花上传来的脂粉气所混淆,唐岫放下勺子,叹了口气,重新抱着花到客厅,把它放到茶几上,打开一侧的窗户通风。 晚风微凉,闯入室内时几乎让她打了个寒颤。唐岫抱了抱手臂,准备重新坐回餐厅时,才瞥见茶几上摆着一大盒巧克力,下午回来的时候还没看见,也不知道是谁送来的。 宋修筠不爱吃太甜的零食,之前看他吃三星堆巧克力的时候她就发现了,所以下意识以为是朋友送来的礼物,不可能是他主动去买的。 等一碗暖洋洋的梨汤落肚,胃里翻腾的酒精被化开,整个人都熨帖起来。唐岫原本的心情不算太好,靠在餐桌上发了一会儿呆,又起身去盛第二碗。 直到整个人都被甜津津的糖水治愈,才轻吸了吸鼻子,觉得自己今晚能睡着了,起身关掉保温,把碗洗干净,回到房间。 -- 次日 宋修筠起床后,甚至来不及洗漱,第一件事是咬着牙刷开门出来,到厨房检查炖盅, 桌上的便笺已经被拿走了,梨汤也喝了不少,还把保温给关掉了,显然都是唐岫昨晚回来做的,看得他微微弯起眼睛。 只是还没高兴多久,才一转头,他就见到客厅茶几上那束大得毫无美感的玫瑰花,猩红地扎成一捆,上面还覆着黑纱,诡异又刺眼,像是西方宗教中某种不吉利的征兆。 “庸俗至极。”宋修筠下意识冷嘲了一句,笑意全无。 天气一天比一天更冷,今天早上已经跌破十度。宋修筠出门前给莫奈穿了一件淡紫色的小毛衫,才牵着她一起下楼。 菜市场再往北走就是花鸟市场,宋修筠买完菜,只一打眼,便径直拐了进去。 没走几步,就被不远处一大蓬雪白的芍药吸引了注意力,在店主面前停下脚步,问:“这芍药是什么品种?” “这是荷兰进口的,您拿回去醒一醒,花瓣就全展开了,每一支都硕大,名字叫白月光,多好听啊!”对方给他介绍。 “白月光?”宋修筠的心头微动。 脑海里快速闪过那束碍眼的红玫瑰,闪过张爱玲的名句。 末了轻轻颔首,对他道:“那就这个吧,您挑几支长得最标致的给我。” -- 唐岫昨晚睡得迟,又喝了酒,但早上还有课,闹钟响到第三次,还是强撑着爬了起来。 在这种惨绝人寰的早八时刻,唯一值得感恩的是家里有人给她做早饭。一开门出来,满屋子奶油意面的香味,宋修筠穿着柔软的浅色针织外套,正把意面从平底锅里盛出来,整个人在晨光中显得格外明媚。 唐岫看到这一幕,不知道多少次感叹他实在是驻颜有术,居然能做到奔三了还有这样精致的脸蛋和清爽的气质,完全不受坑里的风吹日晒和身边那些中老年人的影响。 尤其他最近似乎越来越注意起形象来,三天两头出门健身不说,这周末还买了一大批新衣服,提着购物袋进门时,被当时在家画画的她看个正着。 按照正常的逻辑思维来看,一个男人对自己的外表重视到这种程度,八成是在孔雀开屏。 可眼下这个人是宋修筠,唐岫不会往那个方向去想,琢磨半天,问他:“你最近是打算留校任教了吗?” 所以想好好拾掇形象,力破文博学院“远看像逃难的,近看像捡破烂的”刻板印象,好提升他们这个专业的研究生报考率。 宋修筠听她这么问,有些意外,顿了顿道:“学校有这个意向,但我这边还没确定。” 唐岫闻言,慢慢抿了一下唇,问:“如果不留校的话,你打算去哪儿?” 但不管他打算去哪,只要不在A大,都至少意味着,他今后不会再待在知春花苑了。 那他不是又要一个人了吗? 明明之前还说不想这样,想跟她住在一起…… 唐岫心里一下子酸溜溜的,直到他又开口:“顺利的话,还是会留在北城,不会离得太远。” 她不知道他口中“顺利的话”指的是什么事,但凭宋修筠的能力,应该都能做到吧。 那就意味着,至少周末回家的时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