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铁打的军营(1 / 2)

帝国风云 闪烁 1570 字 6个月前

对发生在联合国的事情最感兴趣的,肯定是来自世界各国的记者。
必须承认,新闻自由并不是坏事。
李承志不大走运,仅仅差了几分钟,他就错过了能够及时返回的渡轮。等他达成最后一班渡轮回到营地的时候,食堂已经关门了。还好,小卖部没有歇业,他也就没有因此而饿肚皮。
等他洗完澡,同宿舍的战友都去酒吧了,只给他留了张纸条。
看完留言,李承志笑了笑,把纸条丢进了垃圾筒。如果他对留言信以为真的话,这将是“海龙大队”第四分队第六小队的最后一个可以自由活动的夜晚。明天一大早,他们就将登上运输机,以中**队急先锋的身份飞往太平洋对岸,深入热带雨林,跟蚊虫、毒蛇,还有那些杀人不眨眼的危地马拉政府军做伴。
当然,李承志也能做到杀人不眨眼,即便他还没有真正杀过人。
在李承志看来,这是战友的恶作剧。只是,他不想错过这个可以自由活动的夜晚,毕竟这非常难得。
离酒吧还有几十米,李承志就听到了喧闹声。
驻扎在这座岛屿上的,除了有“海龙大队”的两个中队之外,还有海军陆战队的一支勤务部队,海军航空兵的一支直升机运输部队,以及隶属于海军的几十名港口管理人员,总共大约有三千人。
问题是,岛上就只有一座酒吧。而且还不够大,连一百人都坐不下。
显然,酒吧里的凳子绝对是稀缺资源。
只要是稀缺资源,就肯定存在纷争。
加入“海龙大队”快两年了,李承志还没有上过战场,但是打过的架却不计其数,而且每次都是绝对主力。战友也很乐意让他当头。原因很简单,不管闹得多厉害,只要没有闹出人命。就不会拿他怎么样。
当然,军队里严禁打架斗殴。
只是,一群血气方刚、而且都很有脾气的大男人在一起。哪怕只有一点小小的矛盾,都会演变成肢体冲突。
可以说,在军队里发生的打架斗殴事件,往往都是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
李承志记得,有一次,仅仅是因为酒吧的女服务员先给他们上酒,而忽视了先到一步的几名航空兵的勤务人员,结果双方就打了起来,数十人被牵连其中,带头的几个都遭到了严惩。航空兵的一名地勤人员因此丢掉了军装。李承志也没有能够逃脱,他因此在小黑屋里呆了足足一周。只是,他没有吸取教训。获得自由的第二天,他又干翻了一名港口警卫员,只是非常幸运的逃掉了。
打架归打架。在军队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
这就是,不管矛盾有多大,打架的时候绝对不动用器械,啤酒瓶、凳子腿都不行,刀枪就更加不可能了。只能拼拳头。原因就是,在群殴中,只要有点理智,拳头所造成的主要是皮肉伤。如果谁敢在斗殴的时候使用器械,特别是动刀子,就会成为公敌,遭到所有人的排挤。要知道,在军队中,被战友排挤是比被关禁闭更严重的惩罚,没有任何一名军人不用依赖战友。
当然,这也并非绝对。
加入“海龙大队”打的第一场架之后,李承志听战友说一个故事,即十多年前,一名特种侦察兵刚刚与女友分手,在酒吧喝闷酒的时候,一名海军军人说了些不该说的话,结果这名特种侦察兵只用拳头就砸扁了那名海军军人的脑袋,闹出了人命。事后,这名特种侦察兵被军事法庭宣判有罪,判处十二年监禁。更离奇的是,传闻此人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刑满之后考入了空军的军事学院,成为了一名空降兵军官,而且还大展鸿图,已经成为一名空降兵将领了。
只是,李承志只把这当一个故事。
要知道,有案底的人,根本不可能获得接纳。对军人来说,别说被判服刑,只是受到军事法庭审判,就意味着军旅生涯的终结。
中**队从不缺乏有才干的军人,因此纪律比才干更重要。
走近后,李承志才听了出来,从酒吧里传来的是欢笑声,而不是咒骂声。
显然,这是一个平静与欢快的夜晚。
推开大门,李承志首先感受到的是刺鼻的烟味,然后震耳欲聋的喧闹声就如同海啸般的迎面袭来。
过了几秒钟,李承志才适应了酒吧里的光线。
灯光太刺眼了,跟外面漆黑的夜空形成鲜明对比。
“小李,你终于来了,赶紧享受吧,这将是我们在国内的最后一夜!”
听到招呼声的同时,李承志看到了抛来的啤酒瓶,赶紧伸手接住。
“哥几个可没忘记你,酒随便喝,今天有人请客。”走过来迎接李向龙的是他的同铺战友,准确的说是睡在下铺的章南洋。
这是个奇怪的名字,听说她母亲在去南洋旅行的时候生下了他。
当然,李承志对此抱怀疑态度,因为身怀六甲的孕妇怎么可能跑到异国他乡去呢?
“谁请客?”李承志灌了口啤酒。宿舍里的水瓶全是空的,他早就渴了。
“当然是海军老大哥了。”章南洋朝坐在角落里的几名闷闷不乐的海军军人看了一眼。
“又打赌了?”
“当然,海军老大哥从不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