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不怕死(1 / 2)

帝国风云 闪烁 1549 字 6个月前

没有了拖累,两名特种侦察兵在丛林中如鱼得水。
虽然李承志仍然把谈爱民当成新兵看待,但是在体力上,谈爱民并不差,不见得不如李承志。
奔跑了十多分钟,李承志突然停下了脚步。
“怎么停下来了?”
“你发现没有?”
谈爱民有点惊讶,不明白李承志的意思。
“好像政府军没有追上来。”李承志仔细倾听了一阵,说道,“不对,你听到没有?有人在追赶我们,只是人数不多。”
这时,谈爱民也听到了从后方传来的脚步声。
不是很大,也不是很密集,大概还在数百米之外。
“妈的,肯定是政府军识破了我们的伎俩,只派了一小股部队追击我们两个。”李承志迅速检查了一遍弹药。“你还有多少子弹?”
“一百多发,足够用了。”
“我们继续前进,还是绕回去?”
“绕回去?”
“如果只有一小股政府军在追击我们,那么政府军的大部队肯定去对付易老大了。”李承志长出口气,“继续前进,我们肯定能逃走,但是无法保证易老大他们能够摆脱敌人。如果我们返回,将有很大的危险。”
“老李,我不怕死。”
“是吗?”
“虽然我是新兵,但我是特种侦察兵,在我……”
“有你这句话就行了,就算要死。我们也能做个伴。”李承志把重新装好子弹的狙击步枪背到身后,拔出了战斗手枪。
谈爱民使用的是自动步枪,没有必要动用手枪。
与飞行员的自卫手枪不同,特种侦察兵配备的都是使用十毫米口径枪弹的大威力战斗手枪。
事实上,也只有陆战队的特种侦察兵使用这种口径的手枪。
陆战队特种侦察兵使用大威力战斗手枪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大战期间,即当时登陆美国本土的陆战队在战斗中缴获了大量美军的M1911A1式自动手枪,虽然很多成了陆战队官兵的个人战利品。但是部分陆战队官兵在战斗中使用了缴获的手枪,发现其威力比陆战队标配的九毫米手枪大得多。
当时,陆战队的手枪使用的是九毫米巴拉贝鲁姆手枪弹。
这种手枪弹来自德意志第二帝国。在各项性能上都要比中**队之前使用的七点六二毫米大威力手枪弹好得多。
只是,跟美军的零点四五英寸手枪弹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
实战中。九毫米手枪弹往往难以做到一击毙命,需要连续射中目标两发、甚至三发子弹才能让目标丧失活动能力。战斗中,很多陆战队官兵都发现,在必须使用手枪的时候,他们的手枪并不可靠。
相反,在使用了美军的M1911A1式手枪之后,陆战队官兵简直是爱不释手。
原因很简单,这种手枪的威力极为巨大,只需要击中目标一次,哪怕没有打中要害。也能让目标丧失活动能力。
在莫比尔的一场战斗中,一名陆战队士兵就用一把M1911A1,在不到十秒钟的时间内击毙了冲向他的五名美军,而这把手枪的弹容量只有六发。也就是说,基本上是一枪就击毙一名敌人。
战后。陆战队专门对M1911A1做了测试。
显然,测试结果让陆战队对配备的手枪极为失望。
可惜的是,陆战队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开发新式战斗手枪,而且九毫米手枪弹还是冲锋枪的标准弹药,库存量极为巨大,陆军与陆战队都不可能为了一种手枪。把数十亿发子弹给废弃掉。
结果就是,陆战队只能对M1911A1进行改进,少量采购提供给特种侦察兵。
直到一九六零年,陆战队才获得了一份特别拨款,即为特种侦察兵采购一种使用新式枪弹的大威力手枪。
最初,陆战队依然打算采用零点四五毫米口径的手枪弹。
不管怎么说,这种手枪弹在世界范围内分布得极为广泛,有二十多个国家装备,且性能完全能满足陆战队的战术要求。
只是,招标中,一家枪械公司拿出了正在开发的十毫米枪弹。
经过测试,陆战队发现,新开发的十毫米手枪弹的威力不比零点四五毫米手枪弹差,外弹道更加平直,而且终点效应还要好得多。如果采用特制的弹头,比如覆铅钢弹头,其穿甲能力非常惊人。
当然,更重要的是,中**队一直采用自己的标准,很少采用西方国家的口径标准。
此外,中国没有零点四五毫米手枪弹的生产线,需要从联邦美国引进专利,这将是一笔不小的花销。
如果考虑到新式战斗手枪将在全军推广,那就必须考虑装备与使用成本了。
显然,一种拥有专利的新式手枪弹,更适合军方的胃口。
此外,陆军也在这个时候加入了进来,即会为其特种部队采购这种手枪,还将考虑在今后用其全面取代现有的制式手枪。
结果就是,陆战队先行一步,首先接受了十毫米手枪弹。
与九毫米巴拉贝鲁姆手枪弹相比,在枪管长度相同的情况下,十毫米手枪弹的枪口初速提高了百分之二十,五十米处的落点速度提高了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