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目的地(1 / 2)

帝国风云 闪烁 1555 字 6个月前

次日清晨,由六名狙击手组成的小分队出发了。
除了唐宏光、刁德勋、李承志与罗秀生之外,另外两人是马银川与牛汉民。这两人也是新手,跟李承志他们一同通过了狙击手考核。马银川之前是精确射手,而牛汉民则是一名侦察员。
在狙击手部队里,来自特种侦察兵部队的侦察员并不少见。
就唐宏光自己说的,他最初的时候也是侦察员,只是在一次行动中展现出了超人一等的枪法,才改行做了精确射手,然后成为了狙击手。既然连罗秀生这样的机枪手都能够通过考核成为狙击手,那么侦察员成为狙击手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了。至少,牛汉民的能力不比其他新手差。
当然,李承志不太了解马银川与牛汉民,只知道马银川是回族人。
飞行了一个多小时后,那架没有涂任何标志与番号的中型直升机把狙击小分队送到了佩腾省西部、乌苏马辛塔河东岸的丛林里面。乌苏马辛塔河是墨西哥与危地马拉的界河,河对面就是墨西哥。
最后十多分钟,直升机几乎帖着树梢飞行,李承志觉得把手伸出去就能抓到一把树叶。
直升机没有降落,像以往那样,悬停在一块林间空地上方约十米处,然后放下了供狙击手着地的绳索。等到六名狙击手滑到地面上,直升机的飞行员切断了绳索,然后就转向返航了。
六名狙击手在着陆场附近耐心等待了几分钟。确认没有敌人后,才进入丛林。
因为是狙击小分队,而不是狙击小组,所以六名狙击手携带的武器装备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而且有明确的任务分工。
唐宏光的主要武器依然是一把狙击步枪,不过是联邦美国的雷明顿公司在700型猎枪的基础之上,针对中**方与市场需要而研制的七点八毫米旋转后拉枪机式手动步枪。配备上一具八乘四倍的瞄准镜之后,就成了狙击步枪。
有趣的是,中**队没有采购这种性能极为优良的狙击步枪。反而是几个省的警察部门采购了一些,装备特警部队的神射手。
也就是说,唐宏光的这把狙击步枪。要么是自己掏钱购买的,要么是在战场上缴获的。
狙击步枪本上没有做太大的改动,只是涂上了丛林迷彩,而瞄准镜来自德意志第二帝国的蔡司公司。
显然,瞄准镜是唐宏光自己加上去的。
除此之外,唐宏光还携带了一把战斗手枪,标准数量的塑胶炸药与一盒遥控雷管,而最醒目的则是他背负的火箭筒。
以往,火箭筒都是由刁德勋携带。
比如,在李承志他们的最后一项考核中。刁德勋就携带了一具火箭筒,而且用其摧毁了敌人的装甲车。
这次,由唐宏光携带火箭筒,主要是刁德勋携带了更重要的装备。
这就是,刁德勋背着一部作用距离可达两百公里的步兵电台。而仅这部电台的重量就在十五公斤以上!
正是如此,刁德勋只带了一把从危地马拉政府军手里缴获的突击步枪。
有趣的是,他在这把突击步枪上也安装了光学瞄准镜,不过是一个没有放大倍数的红点反射式光学瞄准镜。
罗秀生干回了老本行,携带的是一挺采用弹链供弹的通用机枪,而且携带了足足四条两百发弹链。
显然。他是小分队里唯一的机枪手,主要任务就是负责火力压制。
李承志成了罗秀生的副射手,虽然他的主要武器依然是那把J-61型狙击步枪,但是替罗秀生携带了两箱四百发装的机枪子弹,还负责携带通用机枪的备用枪管。在带上这些武器装备之后,李承志就只能再带上一把战斗手枪。
马银川携带的武器与唐宏光差不多,主要是一把狙击步枪与一具火箭筒,此外还携带了标准量的塑胶炸药与一盒遥控雷管。此外,他还是小队里的军医,携带了一个专门为狙击手部队开发的急救药箱。
牛汉民干的也是老本行,因此他的负重最轻,主要武器是一把枪管被截短了大约十五公分的自动步枪。此外,他还负责携带大部分给养,毕竟其他五名狙击手的负重基本上都已达到上限,无法携带太多的给养。
六名狙击手,组成了一个完整的战斗单位。
可以说,这个狙击小分队的战斗力非常全面,即便遭遇了大股敌人,也能应付自如。
当然,六名狙击手都不想跟敌人遭遇。不管怎么说,他们执行的是秘密任务,而且任务目的非常明确。
就算他们有能力干掉很多政府军的官兵,可那不是他们的任务,而是正规部队的任务。
小分队在丛林里行进的时候,六名狙击手自觉的分散成三个小组,每个小组之间保持十五米左右的距离,而两名小组成员也保持着五米左右的距离。这么做,主要就是防止所有人同时遭到袭击。
就李承志所知,马银川与牛汉民已经执行了三次任务。
也就是说,在李承志与罗秀生休假的时候,马银川与牛汉民领到过两次任务。
虽然不是什么高难度任务,但是两人获得了足够多的经验,而且教导他们的也是两名经验丰富的老兵。
行进途中,六名狙击手都保持着沉默,只用手语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