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
姐姐这个称呼,算是林池从小喊的,喊习惯了,几家都有来往,只是来往的不频繁,一年见不到几个面。
迟雾点头,看一眼他手里刚写一半的高二模拟卷,问他在干什么。
“逗狗。”林池抬手抓了下后脑勺,撂下手里的试卷,看她:“以为你今天不来了,平时你和迟阿姨是第一个到的。”
迟雾“嗯”了一声,只说起晚了。
林池点头,表示知道了,接着从口袋里掏出个东西,很自然地递给迟雾:“呢,给你。”
那东西不大,迟雾在阳光中微眯下眼,没看清,接过来看了下。
递给她的是一管口红,色号999,在他们这个年龄段,很流行送给女朋友。
迟雾看了一眼,便把口红放在一旁的台面上,想了个不算太明显的措辞:“我男朋友送过了。”
一是表明自己已经处于恋爱阶段,二是用这个借口,意思只是我有了,不需要第二个,而不是看出来什么隐晦的含义。
林池皮肤很白,发型烫过,穿运动白t,在学校里算是招人喜欢的一个形象。
迟雾把话说出口后,不出意外的,林池面上有那么一瞬间的失望。
他偏过头看一眼自己认真挑选的礼物,没怎么犹豫,随即不按常理出牌的,打出一记直球:“是你的话,有男朋友也没事,早晚会分手,这个年龄段的感情基本都走不到头,我身边有些没你优秀的女生,也已经换了好几个男朋友了,就算——”
话没说完,林池就被人从身后踹了一脚。
“你他妈搁这撬谁墙角呢。”
谈屹臣刚睡醒,顶着有点凌乱的鸡窝头站在那,面上不爽,从头到脚都冒着打算要收拾人的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