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是在所属权划分这一块,大恒集团和建设公司,签署的合同中,只支付了总项目百分之十的款项,其它款项,均由建设公司逐级垫付。
虽然从项目上来说,三个楼盘都属于大恒集团。
但对建设公司的追债者认为,三个楼盘,现在都属于建设公司垫资状态,而且不知道大恒集团,是否有支付后续尾款的能力。
所以,三个楼盘项目上,现有的商品房产权,应该都归建设公司所有,直到大恒集团支付所有尾款,才能把产权转移给大恒集团。
否则一旦无法支付尾款,所有商品房产权,仍然要划分给建设公司,用于抵扣建设成本。
双方就这件事各执一词,身为大恒集团请来的会计师,陆万江理所当然的站在大恒集团这一边,但表面上,还是保持公正。
就在出具报告,双方愿意以普华永道估算的项目价值,重新磋商利益划分的时候。
意外发生了!
一个大恒集团的会计反水,说大恒集团虚增了两千万的成本,妄图占取更多的利益,消息一出,双方再次炸开了锅!
这次,彻底闹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