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这位娘娘这样好看,名字却这般吓人呢?”
乐无涯被这一句天真的疑问吸引了目光。
这一眼看去,就再也收不回来了。
被孩子称作“祖母”的女人妆容清淡,端丽俨然。
她语气温婉地解释道:“她原是一佛教信徒,身怀六甲,随人前往王舍城参加盛会,途中流产,五百人无一相助,致其惨死。她心中甚恨,发愿来世要托生王舍城,食尽城中小儿L。”
旁边几个带孩子来的女子听她用这般和缓的语气讲那般吓人的故事,忙不迭把自家孩子领走了。
小女孩子并不害怕,听得出神:“然后呢?”
“她应了誓言,成了凶神,生下五百个儿L女,在王舍城中四处掠了孩子来吃。释迦佛祖有心收服她,便藏起了她的一名幼子。她焦急万分,向佛祖乞求,想要找回丢失的幺儿L。佛祖
() 借机度化于她,劝她以心比心。自此后,鬼子母神痛改前非,从凶神变成了护法二十诸天之一,如今,已是民间敬奉的送子娘娘了。”
那孩子也是个机敏聪慧的:“我明白了,祖母,这个故事是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女子仰起头来,与鬼子母神遥遥对视,轻声叹道:“说得不错。可是,有些错犯不得,一旦犯了,要想回头,千难万难。”
乐无涯用牙齿咬着细细的小竹棍,垂目望向她的手。
她的手掌,和孩子的小手牢牢牵在一起。
过去,乐无涯也和这孩子一般,满怀着孺慕之情,将手掌交在她手里,小羊羔似的任她牵来牵去,听她讲着天上人间的各色故事。
因为常年茹素,她手腕极细,一只玉镯戴在手腕上,几乎可以直推到胳膊肘的位置。
乐无涯记得,她生在秋日,过了白露,就满五十五岁了。
那年,乐无涯重伤回京,随身就带着这枚镯子。
这是他假作商人,奔波在大虞和景族两地时搞到的宝贝,色同寒冰,佩在手上,像是至清至洁之气凝就,甚是喜人。
乐无涯当即决定,要把此物赠给娘亲,当作她的生辰贺礼。
结果,他以濒死之躯,勉强握过她的手,把镯子戴在了她的腕子上。
这礼送得实在是不漂亮。
时至今日,乐无涯都难免嗟叹:这么漂亮的手镯,该在伤愈之后再送出去的。
可那时的乐无涯认为自己必死无疑,若不赶快送出,万一自己嘎嘣一下死过去了,阿娘把这东西随着自己一道下葬,那才真真是浪费。
彼时,叶听南执握住他的手,温热干燥的掌心贴着他湿冷的手掌。
而惊闻噩耗的乐珩、乐珏纷纷赶回家来,脸色苍白地立在床榻前,因为心慌气短,统一地说不出话来。
他们放在手心里呵护着长大的弟弟,去了趟边疆,就流干了半身的血,身子埋在雪白的被子里,单薄得像是个纸人。
“怀瑾、握瑜。”叶听南开了口,“去外面待着。我有话对阿狸说。”
乐珏心焦如烧,不肯离去:“娘——”
乐珩一把攥住了乐珏的手,抑声道:“是。”
两个哥哥忧心忡忡,一左一右地守在门口,当了两尊门神。
乐珏心有不甘,把耳朵贴在门上偷听。
乐珩负手立在一侧,破天荒地没有阻止他这样放肆无状的行为。
可屋内二人讲话声音都极低,哪怕乐珏把耳朵竖成兔子状,也还是一无所获。
屋内,乐无涯用气声一字一字艰涩道:“阿娘,你知道我是什么,是不是?”
叶听南认真思忖了一番,说了实话:“嗯。”
“从什么……时候?”
“从我知道你的时候。”
乐无涯张了张嘴,呼出一口带着血腥味的凉气:“……真早。”
叶听南替他将鬓角凌乱的发丝理好
:“爹没有告诉娘,但娘了解爹。他不是那般孟浪无状的人。”
乐千嶂被逼无奈,对她撒了谎,飞鸽传信给她,说自己在外养出了个私生子。
而她却没有相信。
在接到丈夫来信,说要把孩子自边地送回来时,她还去信揶揄兼安慰丈夫:“幸亏你写信给我,不然,我定然以为邬妹妹之‘邬’,是‘子虚乌有’之‘乌’了。”
乐无涯眼里漾出了水光:“您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对我这么好……”
叶听南将他的手攥在掌中,用另一只手的指腹轻轻揉着他的额头:“阿狸,我这些年猜测了许多,猜来猜去,只能猜出,你有景族血统,将来可能还得回景族去。可若有万一……”
说到此处,她声音微颤,哽咽了一下:“……你总得有个家可回啊。”
……
乐无涯正出神间,忽的听到身后传来一声试探的呼唤:“……闻人大人?”
乐无涯骤然惊醒,偏过半张脸去,顿时迎来了一声欢呼:“真是闻人大人啊!”
今日国子监有事,乐珩未能前来灯会。
乐珏至今尚未成婚,玩心不减,带着大侄子去偷吃绞绞儿L糖。
偷吃完毕,两人正一起鬼鬼祟祟地偷溜回来,便见一个发梢卷卷的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