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通寒暄。
钟笛尽职尽责,人又漂亮,是很受欢迎的管家。她对业主笑的时候简直和外头的太阳一样温暖。
凌程有些许意外,过去她没这么爱笑,也没这么擅长跟人打交道。她甚至连口才都变好了。
从上高中起钟笛的生活就不怎么如意。凌程认识她的那年暑假,她在给青春刊物当书模,因为笑起来不够甜美,蹙眉时反而动人,当时杂志社给她的定位是忧伤系。
但她本人并不忧伤,也不文艺,更不是个冷美人。她有一张乍一看很顺眼、看久了有味道的脸,身高170,搁在人堆里不靠脸也能靠身材吸睛,可她给人的感觉却异常的淡,甚至还有些钝。
她话非常少,语速很慢,着急和局促时容易脸红。没人理会的时候她基本上在发呆,视线不聚焦,看上去精神不济,像困在什么迷雾里,不过要是有人跟她搭腔,她那双眼睛又会立刻像感应灯一般亮起来。
那天钟笛穿一条暗色的山本裙和白色T恤,下午刚拍完外景,拆了造型师编的辫子,没来得及洗头,把微卷的头发扎成一颗紧实的丸子,一张脸完完整整地露出来。
带她来的男孩介绍她是自己的女朋友,她愣了下神,说了句“你们好”,然后坐进最不起眼的角落,确定没人再看她后,悄悄皱起了眉心。
十分钟后,凌程第N次看向钟笛坐的那个角落,确定自己对这个女孩动了心。
三个小时后,凌程切身感受到什么叫色令智昏,他在鬼迷心窍中夺走钟笛的初吻,先他朋友一步,给钟笛按上了“货真价实的女朋友”的头衔。
起初凌程怀疑自己是着了什么魔道,并把钟笛呆呆的放空的漂亮眼睛看作是她的诱饵。否则他无法解释清楚,为什么他明知道她是朋友喜欢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