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武太辛苦,还是当废物好。”
江逸风想到这里,目光看向苏东楚,说道:“还有你,以后别只顾着练拳,我建议你学习用剑。”
“用剑?”
苏东楚好奇问道:“我用拳头挺好的,为什么要用剑?用剑会影响我的实力的。”
事实上,苏东楚不愿意用剑,是有原因的。
虽然大周已经出现铁器,但铁的质量很差,还不如铜铸剑好用。
关键问题是,铜铸剑存在很大问题,等到武士拥有五鼎之力,铜铸剑在战斗中很容易折断。
因此,使用剑的武士很少,大多都是使用大刀,铜锤,这种较为粗暴的武器。
“我让你用剑,不是让你跟人打架的,而是为了给你塑造形象。”苏东楚解释说道。
“什么意思?”
“你没觉得,使用剑要比使用其他武器帅吗?”
剑被称作百兵之君。
这里的君不是君王,而是君子的意思。
为什么是君子?
因为君子动口不动手。
剑这种兵器,被制造出来,本就不太利于战斗,更多是身份的象征。
毕竟,一个君王腰间佩戴一把剑,总比佩戴狼牙棒、铜锤、大刀好看多了。
“呃……”
苏东楚愣了一下,苦着脸说道:“姐夫,武士是用来战斗的,帅有什么用啊?”
江逸风则是说道:“首先,我刚刚就说了,随着黑火药运用到武器中,武士的作用会越来越低,与其练好武功,不如练好瞄准。”
“其次,你又不需要上阵杀敌,你存在的最大价值,就是成为大周诗仙……诗仙腰间佩戴一把剑就行了。”
或许在苏东楚眼里,他一直不觉得自己是诗仙,但江逸风就是把他往这个方向打造的。
当然,这只是一方面,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火器快要出现了。
要清楚,这个世界的武士,可不想那些战力高的世界,就算面对核弹,都面不改色,当炮竹玩。
最厉害的大宗师,也只能面对二百个全副武装的士兵,要是给这些士兵配上热武器,几十个士兵就能杀了大宗师。
如果能够把ak47或者冒着蓝火的加特林造出来,一个普通士兵一对一都可能单杀大宗师。
就这么形容吧,随着热武器的出现,武士的地位会越来越低。
“姐夫,你说诗仙腰间佩戴一把剑我信服,但你说火器能轻易杀死武士,我就不赞同了。”苏东楚有些不服气,“我见过黑火药的威力,虽然威力挺大的,但只要武士在爆炸前察觉到,完全能够躲避开。”新笔趣阁
“躲不开的!”
江逸风摇了摇头,“那个用竹筒做成的炸弹,只能算半成品,还算不上火器,真正的火器,你是躲不掉的。”
暂且不说先进的热武器,就算是比较原始的燧发枪,子弹出膛速度也能达到三四百米每秒。
这个速度基本上跟声音的速度相当,他不相信武士能够躲闪掉。
“试一下。”
苏东楚说道。
“你确定?”
江逸风眉梢一挑。
“确定。”
苏东楚用力点头。
“那行!”
江逸风想了想,说道:“在城内不好使用火器,咱们去公输家吧,那里有火药。”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趁此时间,让苏东楚死了心。
当然,这只是一方面,他另外的目的,是想看看公输家最近有没有进展。
毕竟,他上次前往公输家,都是好多天前的事情了。
“大哥,我们也要去。”
王琨和宋远连忙说道。
没热闹他们都想跟着江逸风,更何况现在有热闹看。
再者说了,他们只从苏东楚口中,听说过黑火药很厉害,还没有亲眼见过。
他们想趁这次机会,见识一下,能够把石头炸开的黑火药。
江逸风自然不反对王琨和宋远跟着,四个人坐上马车,朝着公输家过去。
因为下雪的缘故,马车行驶的速度很慢,原本只要一个时辰的路程,这次走了将近两个时辰。
来到公输家竹林前,江逸风走到一根竹子前敲击了几下,等了一刻钟时间,便有公输家的族人出来带他们进去。
而刚进入核心区域,江逸风便听到此起彼伏爆炸的声音。
很显然,整个村子都在研究火药。
不过这也正常。
作为鲁班后人,好不容易遇到新奇的玩意,自然要进行各种尝试。
江逸风四人来到公输昌的院落前。
此时此刻,公输昌跟自己儿子,也在研究着火药。
只见他们把火药塞到一个木筒里,木筒周围用奇怪的结构固定死,开始往里面塞火药,最后放入一枚铁丸。
紧接着,他们点燃引线,连忙躲到提前准备好的掩体后面。
轰!
一声巨响,木筒炸裂,那枚装入的铁丸,也射了出去,射进了一块木头中。
看到这一幕,公输昌父子脸上浮现失望表情,摇头叹息起来。
“看来这种方法还是不行。”公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