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她对于神明的抵触情绪——因此,当埃及被视为真理的神圣传统在不列颠产生了这样严重的不良反应时,他心里还是有点微妙的, “不——不能这样独断地将问题归结于如此单薄的理由。即使同为神明,亦有高下之分,听说美索不达米亚的诸神就是一群讨人嫌的天灾,想必不列颠的神明也是如此吧。”
尼克托丽丝立刻高声应答:“您说的没错!九柱神在上,愿阿蒙拉的光辉永远庇佑法老,以及埃及这片光荣的土地!”
提到阿蒙拉,奥兹曼迪亚斯心中闪过一丝阴霾,但他面上仍不动声色:“尼托克丽丝,虽然你的声音很吵闹,让余的脑袋嗡嗡作响,不过这番话确实没有任何可以指摘的地方。”
说罢,奥兹曼迪亚斯从王位上站起来。神殿穹顶的天窗还出于闭合状态,但阳光透过了轻薄的水晶,将黄金镂刻而成的太阳圣甲虫纹章照得闪闪发亮。
这里不光是整座神殿的主厅,还是丹德拉大电球的能量源——也是奥兹曼迪亚斯最后一张用来制衡白垩城的底牌。
丹德拉大电球平日靠吸收太阳光积蓄能量,当水晶天窗向两边打开时,魔法阵的封印便会解除,那就是阿蒙拉神之光照耀全世界的时刻。
“那个骑士王也是一个让人捉摸不透的家伙。”奥兹曼迪亚斯无来由地有些感慨,“本以为他是想打造一座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之城,虽然余不认可他的作为,但这种意欲成就卓然伟业的信念,倒是值得余的几分赏识。事实证明是余太高估他了,他不过是想要打造一座美丽的白银鸟笼,好将心爱的鸟儿关在自己视线所及之处……然而他忘了,那只鸟儿可不是什么金丝雀,而是毋庸置疑的猛禽。”
虽说也不能完全否认骑士王对国家的眷恋之情,否则他根本没有必要如此大费周章地重建白垩城……可惜与对妻子的渴望相比,这点眷恋简直像莎纸一样微t薄。
人类之身时尚还拥有作为王的胸襟和格局,神灵化后却沦为了一个脑袋里塞满了亡妻的家伙,真是令人唏嘘。
听到他的话,尼克托丽丝反常地陷入了沉默,奥兹曼迪亚斯不得不分出一些注意力给她:“怎么了?尼托克丽丝,往常的你应该比今天要聒噪得多。”
“我……”她显得有些迟疑,“抱歉,奥兹曼迪亚斯大人,我只是……我觉得,也许我能理解那位骑士王的想法。”
他回想了一会儿:“若余记得没错,麦然拉二世也死得很早。”
“是的。”听到亡夫的名字,尼托克丽丝流露出悲切之色,“如果我处在骑士王的位置上,或许也会和他做相同的选择吧。除掉那些冷酷狡猾的大臣,乃至于心中埋藏着贪婪之种的人们,只留下最纯良最正直的子民……若麦然拉有朝一日能回到我身边,我会为他做好这样的准备。”
“麦然拉不仅不会反对你为他报仇,若他在芦苇地上行走时能看到这一幕,多半会拍手叫好。”奥兹曼迪亚斯说,“而骑士王正在做的事,却是妖精女王深恶痛绝的,指望着这样就能收获幸福的结局,还不如去做白日梦更快一点。”
“就算恨我也没关系。”尼托克丽丝摇了摇头,“只要他还待在我身边,只要我们都还活着——无论怎样痛彻心扉的憎恶,哪怕对方日复一日地以恨意作为自己的燃料,这些燃料迟早都会消耗殆尽的……但只要身体还活着,总会有死灰复燃的那天。”
“真是乐观得令人发笑的想法。”
尼托克丽丝羞愧地低下头:“非常抱歉……”
“余已经厌倦你永无止尽的抱歉了,尼托克丽丝。”奥兹曼迪亚斯看着她,“余要求这是最后一次。”
“是、是的!奥兹曼迪亚斯大人!”
“不列颠女王的信使在何处?”
“回禀伟大的法老王,那名刺客正在主殿外等候召见。”
“召见就不必了,余虽然还算欣赏那位女王,但她的同伴暂时还不到能入余法眼的地步。”奥兹曼迪亚斯啧了一声,“让信使回去禀报不列颠的女王,余允诺了她的请求。三天后,余会让神兽军团驻守在白垩城西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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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真的要这么做吗?”格蕾犹疑道,“恕我直言,猊下,只要是与那位宫廷魔术师有关的东西,即使是饴糖也可能掺杂着毒性。”
这倒是实话——虽然她与梅林只见过两面,但已经深刻领会到了对方那唯恐天下不乱,以给别人添麻烦为乐的恶劣本性。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四十二叹了口气,“只能说,必要的时候连猫的爪子也要借来用。”
“猫的爪子?”格蕾愣了一下,“能够成为助手的猫……是故事中那位穿靴子的猫吗?”
“这是一个日本俗语,用来形容一个人忙得不可开交。”四十二说,“当然,我们得承认猫的优越性。它们优雅,美丽,体表覆盖着柔软的毛发,是一种有益于社会的动物……可惜的是,我们并没有猫,所以不得不转向一个更迁就的选择。”
距离和奥兹曼迪亚斯约定的决战时间只剩一天,她必须在黎明时分恢复记忆,回想起她在不列颠时代习得的魔术,以及宝具真正的名字,这事关她能否彻底解除亚瑟借助莫德雷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