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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吓得不停往后挪。

“不要动!”全是杂草的地方,每一步都不好走。夏明朗不愿意跟猫捉老鼠似的去追人,把人喝住后,上前一把掐住了余氏的下巴,“曾经你说,愿意为我付出所有。实则你一点用都没有,那些山盟海誓就是废话一句,本公子身在高位的时候,处处都照顾着你。身份一调转,你比我还废。遇上你,本公子简直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当初就不该挑你。”

越说越愤怒,他把人狠狠一推,还不解气,又抬脚踹了两脚。

余氏胸口剧痛,敢怒不敢言。

当初两人的婚约确实是夏府提出,只是那时候夏老爷怕儿子不愿意,让他们年轻人先见了面,互相有了意才开始谈婚论嫁!也就是说,夏明朗当初挑中她,本来看的也不是她的娘家。而是她本身容貌不错!

夏明朗看她跟个闷葫芦似的,拿出昨天切小指的匕首,冲动之下,抢过她的手就切。

余氏当然不愿意,拼命挣扎,拼命往后挪。她自己的手死死捂在身下,无论夏明朗怎么扯,都不肯拿出来。

夏明朗本来就在气头上,几次抓不到人就烦了,拉着她的腿就开始切:“夫人,余府不缺下人,你没了腿,回头找个大力婆子背着就行,岳父以为我跟他开玩笑才不肯帮忙。我得动点真格的,你再委屈一下。”

余氏吓得魂飞魄散,这一次周家夫妻也上前帮忙,她无论如何也挣脱不开,惨叫声惊起飞鸟一片。可惜,他们所在的地方实在偏僻,都没人路过。以至于夏明朗用钝刀子割人,甚至因为没有力气,割了近半个时辰,始终没有人来。

到了后来,余氏晕过去了。

等她再醒过来,看到自己左脚已经不在,小腿末端用衣衫包着,渗出了不少血迹。甚至已经有虫子在那里爬,余氏尖叫连连,刚吼出声,就被扑过来的梁氏捂住嘴。

余氏一想到自己腿没了,就冷静不下来,早知如此,就是打死她,她也绝对不会跑到偏门去见周家人。这一家子根本就不是人,是畜生。

现在也不知道是什么时辰了,月亮高悬,周围一片黑漆漆的,余氏自小养尊处优,从来没有待过这样的地方,大晚上的也不敢乱动。可是,她不得不动!

忙活了这一天,没吃什么东西,也没喝水,可她还是尿急。当着夏明朗对面她都不好意思方便,更别提边上还有周父。

余氏也不好把自己要方便的事情嚷嚷出来,干脆悄悄往草丛里挪,打算挪远一点后再解决。

她的小腿很痛,脚也痛……明明那只脚都已经不在了,可是脑子告诉她脚痛得像是被碾成了肉末似的,不挪动她都痛得满头汗,哪里挪得动?

“娘,我要方便!”

梁氏被叫醒,听到这话,只觉得烦躁,她走这样的路如履平地,却不代表她能扶着一个人走,边上两个男人此时睡得很香,她不想打扰。

“就拉裤子里吧,你早晚都要习惯的。”

余氏:“……”

她才不要!

畜生才到处拉呢。

“我不!”

余氏摆摆手:“那你就忍着吧。”

当余老爷收到女儿一只纤细惨白的脚时,吓得隔夜饭都吐了出来。昨天收到秀发和手指,他虽然担忧,却没怎么放在心上,头发和手指都可以借别人的嘛。可是今天这只脚……女儿的脚背上有一颗黑痣。此时摆在面前的脚因为没了血色,衬得黑痣更黑!

余老爷吐完后,确定这是自己女儿的脚,直接将桌子都掀了,咬牙切齿地道:“夏明朗,老子绝对不会放过你。”

他已经派人去找周家人的落脚地,奈何没有寻到丝毫踪迹。女儿都已经受伤了,再耽搁一天,搞不好要的就是女儿的命。他立即起身去了衙门,状告夏明朗为了一己私欲害他女儿性命。

乔大人听到出了人命,只得放下手里的事,其实做一方父母官很忙很忙。辖下鸡毛蒜皮的小事和人命关天的大事,还有修桥铺路,春耕秋种,河道改良,他样样都要过问,这两天家中还不安宁。

他不想和离!

奈何红阳县主根本就不是与他商量,只是告知他。然后带着女儿搬了出去,说什么也再不与他碰面。

乔大人娶红阳县主,让自己的妻儿憋屈了好多年,却半分好处都没有得到,哪里甘心?

红阳县主做他的妻子,至少这个名头能够唬人,现在她带着女儿离开,他连这名头都没有了。思来想去,他总算知道了源头在何处。

起因就是安姨娘让他把女儿嫁给夏府的公子……红阳大概是因此心灰意冷。

安姨娘看男人心情不好,谨小慎微在旁伺候。乔大人一抬手,直接将杯子都打翻了。

“不想喝,不想喝!你天天就让人炖,不要银子吗?”

安姨娘险些被烫伤,委委屈屈道:“郎君,我这还不是为了你。你天天那么忙,我怕你虚嘛。”

“不虚!”乔大人很不高兴,“安娘,当初是你说这门婚事不错。你提议时,是不是早就料到了会发生今日的事?”

安姨娘惊讶:“不是。”

真的不是,其实红阳县主还行,只要她生气的时候不与她顶。大部分的时候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