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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楚洵看了他一会儿,忽然将他完全抱进怀里,让他坐在自己身前的床上,低声道,“其实我喜欢你比他早。”

方知墨正轻轻拨着他前额被浴室水汽沁得微湿的额发,没太听清他说什么:“啊?什么早?”

楚洵沉默半瞬,“我说我喜欢你其实很早了。”

但早也没用。谁让他那时候年龄小,装逼。

方知墨对他的最初印象其实没猜错,他还真就是那种对着情书面不改色、直接目不斜视走过的男生。

年少轻狂,十七八岁的高中生,家境好,又长的帅,走到哪里都受人追捧,很难不装不傲。

有的人这样,可能就成了魏明轩,什么都玩玩儿,但什么都不在意。不过放在楚洵身上,就成了目空一切的无视。

那时候他骑着摩托车飚到校门口,方知墨穿着白衬衫抱着琴谱,正和朋友说说笑笑,忽然就被摩托车的轰鸣声吓得后退三步。

再抬头看他时,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好看得要命,但看着他眼神,就仿佛他是个什么洪水猛兽。

楚洵等他走远,摘下头盔,“啧”了声,突然就觉得看眼前这辆花大价钱改造过的摩托哪里都不爽。

后来也没想过要见面,只是总有点想往他在的地方去,所以在大学之前,也没再见过几次。

青春期疾驰而过的心动,真的就那么驰过去了,没有去追。

只是过了许久,又在海大看到他,楚洵才发现,那辆列车好像还停在原地。

他起先甚至没意识到那是喜欢,只是在舍友醉醺醺提起方知墨的时候想拿块抹布把他嘴巴塞上,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