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黎胜利得偿所愿(1 / 2)

刘之野没有轻信他的片面之词,反而追问道:“你上坟烧报纸—糊弄鬼呢!要是你没有经常去找她,那你们之间怎么会这么熟?”

黎胜利无奈地解释道:“大哥,你真的误会了,事情是这样的……”

他的声音带着一丝无奈,但语气却十分坚定。

半年前,他和几个“铁磁”去了北海公园溜冰。

恰巧的是,他们碰见了刘之若和两个女同学也在这边玩耍。他看见刘之若,自然要上前打个招呼。

刘之若看到黎胜利,也有些惊讶。她知道这个大哥哥喜欢自己,尽管这是他们第二次见面。

虽然刘之若内心并不想搭理他,但她还是礼貌地回应了黎胜利的问候。

黎胜利与她简单聊了几句,见她态度冷淡,始终保持着距离,他便绅士地提出再见,没有过多纠缠。

随后,两人各自继续溜冰。

过了一会儿,黎胜利正与几个“铁磁”开心地玩着,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男女吵架的声音。

起初他并未在意,但随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他隐约听到有人说有人耍流氓,欺负几个女孩子。

黎胜利听到有人欺负女孩子,内心不禁咯噔一下,他猜想:“会不会是在欺负刘之若她们?”越想越不安。

他急忙招呼朋友们,一同赶往出事地点。挤开围观的人群,他看见一个戴着狗皮帽子的小混混,扬起手就要扇向一位美丽的女孩子——刘之若。

吓得刘之若,“啊!”地一声惊叫,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

黎胜利他们赶了过来,只见他目眦欲裂,二话不说,向前飞起一脚就将那个小混混踹倒在地。

小混混被狠狠踹翻在地,狼狈不堪。好不容易在同伴的帮助下勉强站起,眼神凶狠地盯着黎胜利。

黎胜利没有理会他的挑衅,而是转向刘之若,关切地问道:“之若妹子,你没事吧?”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一种难以言表的关心,让人感到温暖。

刘之若虽然惊魂未定,但很快回过神来。她向黎胜利轻轻摇头,欲言又止地说了句:“谢谢您,幸亏有你在黎大哥!”她的眼神中流露出几分感激和意外。

黎胜利被刘之若这么一夸,高兴的有些找不到北了,他摸着自己的后脑勺,笑呵呵地道:“之若妹子,咱们俩谁跟谁啊,甭客气……”

小混混被晾在一旁,心中不满,加上刚才丢了脸面,顿时火冒三丈。他问道:“小子,你是从哪个旮旯里冒出来的?竟敢坏我好事儿?”

“认识我东城马三吗?”

黎胜利不屑地扫了他一眼,嗤之以鼻:“我管你是谁,赶紧滚蛋,在这充什么大尾巴狼?”他的语气充满了轻蔑和不屑,仿佛他眼中的这个人在他看来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存在。

闻言“东城马三”怒气冲冲地喊道:“我看你是找抽!兄弟们,跟我上!”说着就要冲上前去,却被身后一个同样穿着打扮的小弟拉住了,在他耳边小声了句:“马爷,他们可是大院子弟,咱们惹不起啊!”说着他还指着黎胜利几人身上穿的将校呢。

马三闻言一愣,刚才他是怒火冲心,也没有仔细打量眼前这帮人的来历。

现在一瞧对面这人的打扮,一身的将校呢,它棱角分明,笔挺修长,用料考究,在细节方面处处充满设计感,气质不凡,很有一种军人英姿飒爽的威慑感。

他一瞧这帮小子的穿着打扮,就知道他们的身份不简单,同时他也羡慕嫉妒恨地眼馋着他们身上的“将校呢”。

于是他就也有些投鼠忌器起来,不敢妄动,这些大院子弟可是一个特殊的群体。

在这个特定的环境和时代之中,部队大院里的子弟们过着和老京城胡同里的孩子们完全不同的生活。

不同的家庭背景和生活环境也让他们产生出了不同的审美取向,一说这人是一个老京城,通常我们的一概念就是提笼架鸟,夏天穿着跨栏背心,大裤衩儿,趿拉着一双懒汉鞋,冬天是大棉袄,大棉裤,大棉鞋。

但部队大院里的子弟可就讲究多了,夏天得是海魂衫,军人的绿裤子,冬天要军靴,皮手套,绿军挎,当然,最不能少的就是“将校呢”的大衣。

在这年月,胡同里的半大孩子看到这些大院里的孩子穿着将校呢大衣,坐在二八自行车上,别提多羡慕了,那回头率实在是高得吓人。

除了外观设计的方面之外,将校呢大衣的魅力更多体现在它的附加值上面,它是一种荣耀,是一种身份、地位和血统的象征。

作为战士的后代,大院子弟的父母们南征北战,建立起了新华夏,作为这些军人的后代,他们感到无比自豪。

可以说这些将官们才能配给的物品是独一无二的,是用鲜血换来的“勋章”。

马三害怕了,他知道不能随便动这些大院子弟,万一伤了那个,他们这帮人绝对会没有好果子吃。

但是驴倒架不倒,马三即使不敢拿对方怎么着,也觉得不能在弟兄们以及围观的人面前露了怯。

只见他色厉而内荏说了句:“小子,你马爷我今天心情好,便放你一马,下次再叫爷碰上,绝对会有你好看。”

黎胜利与几个同伴可不是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