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彩云见她心意已决,只得依了她,不过要求学烧烤的技术,林麦爽快地答应了。 即便周彩云学会了,想要单干,她也不会气恼。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有机会当老板,谁愿意给别人打一辈子的工? 虽然能够接受这种情况,可不表示林麦就喜欢这种情况发生。 谁愿意培养出来的人才流失,然后又去培养? 所以这次招聘烧烤学徒,林麦是有条件限制的。 学成技术,至少要在店里工作三年以上才能辞职,否则视为违约。 林麦招聘完了新员工,骑着三轮车去齐大爷家拖青菜。 现在她家卖烧烤,对蔬菜的需求量很大。 再让齐大爷送菜,他一个老人家,挑那么多菜,林麦于心不忍,于是自己每天骑三轮车去他家进菜。 反正她现在住的地方和齐大爷家离得又不是很远,跑一趟又花不了多长时间。 从齐大爷家进了蔬菜,林麦就踩着三轮车回小吃店。 烈日炎炎,晒得人睁不开眼睛。 就连街头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乞丐都被晒的不想动弹,一动不动地坐在路旁的树荫下。 林麦毫不在意地瞟了一眼那个年轻的乞丐,在心里充满了鄙夷。 现在都田地承包到户了,这个年轻人不好好待在乡下种田,居然跑到城里来乞讨! 可就是这一眼,让她当场愣住。 那个年轻的乞丐竟然是——李明成! 李明成是林麦的青梅竹马,两人虽然不同村,却一起读完小学和初中。 读书那会,他对她很好,过生日,他妈给他煮个鸡蛋他都会带给她吃。 前世,她要嫁给吴晓茧,他还来苦劝过她,说吴晓茧不值得她托付终身。 只可惜,当时她鬼迷了心窍,一个字也听不进,还因此和他决裂了。 后来他出了意外死了,她也就渐渐把他给遗忘了。 这次重生,是在大婚当日,已经遗忘了许多年的人她也从未记起。 今天李明成如果没有出现在她面前,她可能依然记不起他。 林麦停下三轮车,略带惊喜地叫了声:“李明成!” 靠坐在树上的李明成睁开了眼睛,也认出她来,喊了声:“麦子!”激动得都破了音。 林麦从三轮车上下来,上下打量着他:“你怎么搞成这样?我还以为我认错了人~” 李明成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不好意思道:“我来城里打工,工作没找到,被人抢劫了,流浪了几天,就成了这个样子。” 林麦不解道:“现在正是农忙季节,你怎么跑到城里来打工?至少要等过了农忙再来呀。” 李明成干笑了一下:“乡下田地承包到户了,你也是知道的,我们村的田地少,而我家劳力多,那点田哪够种? 与其在家闲着,不如来城里闯一闯,看能不能挣两个钱。” 家里的田地少虽然是实话,但李明成有勇气从山沟来到江城找工作,却不全是因为想赚钱。 而是听人说,林麦被吴晓茧赶出家门,在江城闯荡。 有人说她混得还不错,他想亲眼看见她过得好,他才会放心。 可这些话他不好意思跟林麦讲,这丫头从来不知道他喜欢她,一直把他当哥们看。 冷不丁让她知道自己的心意,不知道会不会反感~ 林麦笑着道:“那你来我店里当伙计好了。”说罢,推着三轮车往前走。 李明成忙抢过三轮车帮她推,惊喜地问:“你自己开了店呀。” 林麦嗯了一声。 “卖什么呀?” “小吃。” 李明成“哦”了一声,打量着身边的女孩子。 也就大半年没见,林麦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自信,充满朝气,再也不是那个傻乎乎的小女孩了。 林麦好奇地问他怎么被人抢劫了。 虽然现在治安不太好,扒手小偷横行,可是江城的治安还是可以的。 大白天在闹市里被人抢劫,这种情况很少发生,除非是在偏僻的小巷子里。 李明成哂笑了两声,把他被抢劫的经过说给了林麦听。 前几天他乘火车来到江城,走在繁华的车站路。 前面有个人掉了一叠钱,后面有个人冲上来捡起那叠钱刚要放进口袋,见他盯着他看,心里发虚。 就跟他说,他愿意跟他平分,但是前提是他不要声张,于是把他带到偏僻的小巷里。 没想到小巷里有好几个那个捡钱人的同伙,把他洗劫一空就跑了。 林麦听了很无语:“这一看就是圈套,以后出门在外千万别有贪念,没有贪念就不会上当。” 李明成的脸红透了:“我没有贪念,我当时就跟那个骗子说,我不参与分钱。 可是他说,如果我不参与分钱就会举报他,硬把我拉到小巷去的。” “你可以大声呼叫,只要你大声呼叫,骗子就会吓得落荒而逃。” 李明成弱弱道:“我怕……人家不是骗子,只是好心想跟我分钱。” 林麦见他这么天真,不知该说什么。 见李明成什么都没有,带他去商场买了两套换洗衣服和洗漱用品回到了店里。 周彩云见林麦带回一个男人,忙问他是谁。 林麦给他们双方做了介绍,就让李明成去楼上套间洗澡,换身干净衣服。 等李明成一身清爽地下了楼,已是一个浓眉大眼的精神小伙了。 招待老同学不能马虎,林麦把卖剩的两只鸡里面的一只公鸡给杀了。 又去黑市买了些别的好食材,中午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就在楼上的套间里招待李明成。 老同学边吃边聊。 林麦随口问了一下林家,特别是林蓜的情况。 李明成住的村子离王家村不远,应该知道林家的情况。 李明成告诉她,自从田产承包到户后,她娘家就更穷了。 吃了上顿没下顿,过得捉襟见肘,都成村里人